在立法中貫穿全過程人民民主理念。通過立法為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提供更加有效的制度保障。健全吸納民意、匯聚民智的工作機制,確保立法各個環節都聽到來自人民群眾的聲音。圍繞黨和國家中心工作,通過基層立法聯系點等渠道充分聽取人民群眾的立法需求。適當增加立法聯系點數量,發揮基層立法聯系點意見“直通車”的作用。不斷改進法律草案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工作,加大宣傳推送力度,豐富參與方式,完善意見反饋機制。做好疫情防控常態化下的立法調研工作,將結論和決策建立在扎實可靠的基礎上。做好法律通過前評估工作,對立法中的重大問題,開展立法聽證、第三方評估工作。
拓展代表參與立法工作的深度和廣度。把握代表機關的定位,充分發揮人大代表作用。認真聽取和研究代表對立法的意見建議,使立法更好地接地氣、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完善代表參與立法工作制度機制,邀請代表參加立法座談、立法調研、法律通過前評估等立法工作。將代表議案建議辦理融入立法工作,更好發揮相關領域或具有相關專業背景的代表作用。多渠道與代表交流溝通,與提出議案建議的代表加強聯系,和列席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的代表面對面交流,充分利用人大代表信息化工作平臺。
加強重點領域、新興領域、涉外領域立法。強化對國家重大發展戰略的法治保障,積極推進國家安全、科技創新、公共衛生、生物安全、
生態文明、防范風險等重要領域立法,加快數字經濟、互聯網金融、人工智能、大數據、云計算等領域立法步伐,加強民生領域立法,回應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填補法律制度薄弱點和空白區。推進涉外專門立法,完善涉外條款規定,補齊涉外法律制度短板,加快涉外法律規范體系建設。
不斷豐富立法形式。在確保立法質量的前提下加快立法工作步伐,統籌立改廢釋纂,發揮不同立法形式在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的作用。既注重“大塊頭”,也注重“小快靈”,從“小切口”入手,解決老百姓關注的現實問題。針對“放管服”改革等方面的需要,采取打包形式修改相關法律。把改革決策同立法決策更好地結合起來,通過作出授權決定、改革決定,保障各領域改革創新,確保國家發展、重大改革于法有據。探索建立定期修改法律的制度,研究法律清理工作,對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要求的法律進行修改、廢止,增強法律之間的系統性、整體性、協調性。
四、全面貫徹實施憲法,維護憲法權威和尊嚴
加強憲法實施和監督工作。憲法的生命和權威在于實施,要健全完善憲法相關法律制度,健全保證憲法全面實施的體制機制,保證憲法確立的制度、原則、規則得到全面實施。加強對憲法法律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完善法律草案的合憲性審查程序機制,提高合憲性審查工作質量,堅決糾正違憲違法行為。落實憲法解釋程序機制,積極回應涉及憲法有關問題的關切。各級國家機關要不斷增強憲法意識,依法行使職權,保障公民和組織的合法權益,自覺維護憲法權威和國家法治統一。
積極開展憲法理論研究和宣傳工作。2022年是我國現行憲法公布實施40周年。系統回顧我國憲法發展的光輝歷程,全面總結現行憲法實施重大成就和寶貴經驗,加強憲法全面實施和有關憲法制度的理論研究,闡釋好中國憲法理論。采取多種形式加強憲法宣傳,講好中國憲法故事,弘揚憲法精神,不斷提高全社會的憲法意識、法治意識。
提高備案審查工作質量。進一步完善主動審查的機制和方式,加大主動審查力度。聚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和重要法律的實施,及時開展法規、司法解釋、規范性文件的專項審查和集中清理。做好公民、組織等審查建議的研究、處理和反饋工作。推動各級人大常委會建立聽取和審議備案審查工作情況報告制度。加強同其他備案審查工作機構之間的銜接聯動,提升備案審查工作整體成效。積極發揮備案審查專家委員會作用,加強備案審查理論研究,提高審查工作質量。加大對地方人大常委會備案審查工作的指導,開展培訓和案例交流,提升備案審查工作能力水平。拓展備案審查信息平臺功能和使用范圍,推動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大常委會建設規范性文件數據庫。
五、認真落實“四個機關”要求,服務保障新時代立法工作
強化政治機關意識。堅持立法工作的第一屬性是政治性,始終堅持黨對立法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深入學習、準確把握黨的百年歷程創造的重大成就和歷史經驗,從偉大建黨精神中汲取前行力量,用黨的奮斗歷程指引方向,用黨的光榮傳統堅定信念,用黨的歷史經驗砥礪品格,按照政治機關、國家權力機關、工作機關、代表機關的定位和要求,努力建設讓黨中央放心、讓人民群眾滿意的模范機關。
加強新時代立法理論研究。做好立法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的理論研究和宣傳闡釋。推進區域協同立法、流域立法、共同立法等有關問題的研究。深化國際法和涉外法律研究,為完善涉外法律規范體系提供理論支撐。推動與中國法學會、科研院所、高端智庫的聯系交流和良性互動,健全工作機制,加強研究成果開放共享和轉化運用。講好法言法語,完善立法技術規范,提高立法精細化水平。
講好人大立法故事。結合立法有關工作,加大中央人大工作會議精神宣傳力度。把立法工作同普法工作有機結合,做好重要立法項目、重大時間節點的立法宣傳。充分發揮法工委發言人機制作用,定期發布立法信息,及時回應社會熱點問題,強化輿論引導。創新宣傳形式,拓展宣傳渠道,利用新媒體、新技術為立法宣傳賦能,增強立法宣傳的親和力、實效性。加強法律文本英文翻譯工作,展示我國法治建設成就,提升國際傳播能力。建設好、運用好國家法律法規數據庫,為人民群眾提供權威便利的公共法律服務。
加強對地方立法工作的聯系指導。舉辦第二十八次全國地方立法工作座談會,辦好立法培訓班,深入學習貫徹中央人大工作會議精神,交流立法經驗,加強地方立法能力建設。精選地方立法典型經驗和優秀立法例,編發法制工作簡報,增進經驗交流。在立法規劃計劃、法律詢問答復、立法理論研究、立法宣傳、立法隊伍建設等方面加強工作聯系指導,推動嚴格遵循地方立法權限,貫徹落實黨中央大政方針和決策部署,提高地方立法針對性,著力解決實際問題。
編輯:李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