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2-23 13:08
來源:生態環境部
在重點工作推進方面,我們強調要從實際出發,在重點區域、重點領域、關鍵指標上實現新突破。主要是六個方面的工作:
一是有序推動綠色低碳發展。充分發揮生態環境保護的引領優化和倒逼作用,積極主動服務“六穩”“六?!惫ぷ?。嚴格“兩高”項目生態環境準入,加強項目環評審批服務。做好全國碳市場后續履約周期管理,健全碳排放數據質量管理長效機制。
二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部署,推進實施好8個標志性戰役,就是重污染天氣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貨車污染治理、城市黑臭水體治理、長江保護修復、黃河生態保護治理、重點海域綜合治理、農業農村污染治理等,這些標志性戰役有新增的,也有延續的,要著力打好,著力解決群眾身邊的突出生態環境問題,鞏固生態環境改善成效。
三是持續強化生態保護監管。做好COP15第二階段會議籌備,建立完善生態保護紅線生態破壞問題監督機制,持續開展“綠盾”自然保護地強化監督。
四是嚴密防控環境風險。精準有效做好常態化疫情防控生態環保工作,妥善處置各類突發環境事件,提升應急保障能力。
五是確保核與輻射安全。加強監管能力建設,持續強化各方面的監管措施。
六是加快構建現代環境治理體系。完成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完善生態環境法律法規標準體系,強化生態環境領域科技支撐,推進生態環保全民行動。謝謝!
中國日報:健全生態環境政策是“十四五”期間深化改革的重點方向,請問生態環境部在這方面工作有哪些進展,下一步有什么考慮和部署,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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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守亮:感謝您的提問。
大家知道,推進現代環境治理是一項系統工程,政府調控和市場機制都是不可或缺的,必要的行政手段很重要,經濟手段也非常關鍵。當前形勢下,運用市場手段對生態環境保護的調節激勵將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在運用財稅金融工具、搭建市場交易平臺、深化生態保護補償制度改革、創新經濟政策工具等方面進行了積極探索,取得了較好成效。
一是綠色財稅金融作用不斷增強。據初步調度,截至2021年底,我國綠色債券存量規模1.16萬億元。環境保護稅相關工作有序推進,2020年全國入庫總額207億元,2018年以來,因低標準排放污染物享受減稅優惠累計超過100億元。我國綠色信貸余額從2013年的5.2萬億元增長至2021年的15.9萬億元,清潔能源產業綠色信貸余額突破3萬億元。
二是環境權益交易市場不斷完善。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第一個履約周期順利收官,納入發電行業重點排放單位2162家,碳排放配額累計成交1.79億噸,累計成交額76.61億元。持續推進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工作,2021年1—11月全國14個試點地區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總金額超10億元,其中一級市場占比60%,二級市場占比40%。
三是生態保護補償制度改革不斷深化。加快建立長江、黃河全流域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 2021年在水污染防治資金中,安排長江、黃河補償引導資金分別達到了20億元、10億元。支持地方推進流域上下游橫向生態補償機制建設,在水污染防治資金中安排補償獎勵資金6億元。
四是環境經濟政策工具不斷豐富。發布《環境保護綜合名錄(2021年版)》,包括932項“雙高”產品、159項除外工藝和79項環境保護重點設備,引導企業低碳綠色轉型發展。據初步統計,2018年以來為購置環境保護綜合名錄中相關設備的企業免稅超百億元。加強環保信用評價制度建設,推動環保信用信息與相關部門互聯互通、共享共用,有利于依法依規推進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
下一步,我們將以更大力度抓好生態環境保護政策體系和市場機制建設,做到政策手段和市場手段雙管齊下,創新制度、優化方法、加大儲備,切實把激發市場活力這篇大文章做實做優,做出好的成效來。具體有以下四方面考慮:
一是持續完善綠色財稅和綠色金融政策。支持開展脫硫脫硝除塵排放、碳捕集利用與封存等項目的企業享受所得稅稅收優惠。積極開展氣候投融資試點工作。
二是加快推進碳排放權等市場化交易。做好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第二個履約周期管理。繼續深化規范排污交易試點。
三是不斷完善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加快建立長江、黃河全流域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
四是強化運用政策工具。建立健全環保信用評價制度體系,積極推動綜合名錄的應用,建立環境成本合理負擔機制,努力使綠色產品、綠色技術、綠色工藝獲得更大的市場空間。謝謝。
南方周末:今年2月8日起,《企業環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辦法》正式實施。請問該辦法對促進企業環境信息披露具有怎樣的作用,下一步有何工作考慮?謝謝。
孫守亮:企業環境信息依法披露各方非常關注,現在收到比較好的效果,變化很大,這個方面前段時間也做了一些研究、跟蹤,我想請嚴院長從專家的角度來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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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剛:感謝您的提問。依法開展環境信息披露是企業的社會責任,是消除信息不對稱導致市場失靈和社會監督失焦的重要基礎,也是國際上落實企業環境責任的通行做法。黨的十九大報告明確提出要健全信息強制性披露制度,黨中央、國務院也將健全企業依法信息披露制度作為一項重要的改革任務。面向構建現代環境治理體系的要求,需要在企業披露、部門監管、公眾監督等方面進行整體設計和系統部署,推動建立一個企業自律、管理有效、監督嚴格、支撐有力的環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主要開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健全制度體系。2020年12月,中央深改委審議通過了《環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方案》,著眼于便于社會公眾獲取相關信息,形成了總體框架和改革思路。去年12月,生態環境部印發實施《企業環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辦法》《企業環境信息依法披露格式準則》等配套文件,進一步細化了各方責任、工作程序、工作機制、違規罰則、技術標準等制度體系。
二是明確披露重點。聚焦重點企業和重要環境信息精準發力。依法依規將污染物排放量大、環境風險高、排放有毒有害物質、社會關注度高、與公民利益密切相關的企業確定為環境信息披露主體,全面反映企業遵守生態環境法律法規和環境治理的情況。當企業環境行為可能對社會、公眾及投資者產生重大影響或引發市場風險時,要求及時披露相關重要環境信息,進一步保障公眾知情權,防范環境風險和市場風險。
編輯:王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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