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1-11-15 11:23
來源:四川省生態環境廳
四、積極應對氣候變化,建設西部地區低碳發展高地
啟動實施二氧化碳排放達峰行動,深化低碳發展試點示范,有序適應氣候變化,協同推進減污降碳和生態保護修復,推動應對氣候變化工作邁上新臺階。
(一)開展二氧化碳排放達峰行動
科學制定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科學研判未來碳排放態勢,開展二氧化碳排放達峰時間表、路線圖和施工圖研究,推動重點區域、重點領域、重點企業提出二氧化碳排放達峰總體目標、階段性任務、重要舉措和保障措施。堅持全省一盤棋,調整優化產業結構、能源結構、交通結構、用地結構,積極探索符合戰略定位、發展階段、產業特征、能源結構和資源稟賦的綠色低碳轉型路徑,持續降低碳排放強度。按照國家統一部署要求,加快建立統一規范的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探索實施以碳強度控制為主、碳排放總量控制為輔的制度,夯實碳達峰基礎。
逐步加強重點領域碳排放控制。開展重點行業領域碳達峰、碳中和基礎研究,科學編制能源、工業、城鄉建設、交通和農業農村等重點行業領域碳達峰方案。穩妥推進燃料替代、原料替代、總量控制、結構優化、能效提升、科技創新、數字賦能、管理提效等。推動工業全方位、全區域、全周期綠色低碳發展。指導推動鋼鐵、有色、建材、化工等重點行業編制達峰行動方案。引導國有企業發揮帶頭示范作用,研究制定專項行動方案,優化投資結構和產業布局,逐步降低單位產品二氧化碳排放量。支持有條件的重點行業、重點企業率先達到碳排放峰值,鼓勵符合要求的城市和園區參與國家碳達峰試點建設。
推動區域碳排放差異化控制。推動各市(州)、國務院批準設立的開發區、國家可持續發展實驗區、國家生態工業示范園區等重點區域,以產業優化、用能調整、循環發展、技術創新、平臺建設、項目示范等為抓手,編制碳達峰行動方案,明確減污降碳路徑,分階段、有步驟推動碳達峰。鼓勵成都、廣元建設國家低碳示范城市,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探索四川省碳中和先行區建設路徑。
(二)有效控制溫室氣體排放
穩步降低二氧化碳排放強度。有序開展釩鈦鋼鐵、建材、石化、火電等行業綠色化、循環化、低碳化改造,控制生產過程二氧化碳排放,加快發展電弧爐短流程煉鋼,探索開展水泥、鋼鐵、化工等制造業原料、燃料替代。鼓勵碳捕集利用與封存、氫冶金等前沿技術研發示范。積極參與全國碳排放權交易,提升企業碳排放和碳資產管理能力。到2025年,單位工業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大幅下降。大力推廣新能源汽車,加強交通運輸領域排放控制。到2025年,營運車輛、船舶單位運輸周轉量CO2排放分別下降4%、5%。推廣綠色建筑和裝配式建筑,促進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推動既有建筑綠色改造,引領超低能耗建筑、零碳建筑發展。到2025年,城鎮新建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
控制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排放。完善溫室氣體排放統計核算體系,常態化編制省、市(州)溫室氣體清單,開展國家碳監測試點。探索實施控制甲烷排放行動,開展化石能源開發甲烷泄漏檢測與修復,減少天然氣(頁巖氣)勘探開發過程甲烷放空,加快煤層氣高效抽采和梯級利用。鼓勵實施硝酸生產過程氧化亞氮排放消減工程,支持一氯二氟甲烷生產線穩定運營三氟甲烷銷毀裝置,推廣鋁電解生產過程全氟碳化物減排技術,加強電力設備六氟化硫回收處理和再利用。控制農田和畜禽養殖甲烷和氧化亞氮排放,加強污水處理和垃圾填埋甲烷排放控制及回收利用。統籌控制消耗臭氧物質與氫氟碳化物,加強氫氟碳化物自動監控、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置。
提升生態系統碳匯能力。加快建立覆蓋森林、草原、濕地等生態系統的碳匯監測網絡,評估森林、草原、濕地、土壤、凍土、農田等生態系統活動在碳減排增匯中的作用。抓好宜林荒山、荒坡、荒丘、荒灘造林和退耕還林,加強長江廊道、黃河上游水源涵養區、秦巴山區、烏蒙山區、河流源頭等區域綠化,加強沙化、干熱河谷、石漠化等脆弱地區生態修復,有機融合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的自然生態系統。嚴格落實禁牧休牧輪牧、草畜平衡等基本草原保護制度,科學保育川西北泥炭地。完善林草碳匯項目開發機制,探索林農和牧民小規模林草資源價值實現路徑,開發鄉村林草碳匯產品,促進林草碳匯交易和消納。
(三)有序適應氣候變化影響
開展氣候變化風險監測評估。開展氣候變化觀測和溫室氣體背景濃度監測,建立氣候長序列歷史數據庫。以冰凍圈和高原生態系統為重點開展氣候監測網布局建設。推動參與青藏高原綜合科學考察研究,加強全球氣候變暖對大熊貓國家公園、川西北泥炭地、干熱河谷、川藏鐵路沿線、盆地沿江低洼地區等承受力脆弱地區影響的觀測和評估。研究生態脆弱區、生態屏障區、邊緣過渡區、重點經濟區對氣候變化與極端氣候事件的敏感性和脆弱性,開展氣候變化與極端氣候事件對能源、水利、產業、建筑、交通、生態環境和人體健康等重點行業的影響評估研究,評估極端天氣氣候帶來的重大工程建設與運行風險。
積極應對極端天氣氣候事件。加強高溫熱浪、持續干旱、極端暴雨、低溫凍害等極端天氣氣候事件及其誘發災害的監測預警預報,完善相關災害風險區劃和應急預案。完善輸變電設施抗風、抗壓、抗冰凍應急預案,增強夏、冬季用電高峰電力供應保障及調峰能力,加快布局抽水蓄能、清潔調峰項目。積極應對熱島效應和城市內澇,建設海綿城市和綜合管廊。到2025年,城市建成區達到海綿城市建設要求的面積占比達到50%。加強極端天氣氣候健康風險和流行性疾病監測預警,提高脆弱人群防護能力。
逐步提升重點領域適應能力。試行重大工程氣候可行性論證,制定適應氣候變化行動方案。因地制宜探索城市低影響開發模式,推廣氣候友好型技術應用,建設氣候適應型城市。加強文物和自然遺產保護,提高災害防御能力。調整優化農作物品種結構,培育和推廣高光效、耐高溫、耐旱和抗逆作物品種。根據氣候變化趨勢逐步調整作物品種布局和種植制度,適度提高復種指數。根據氣溫、降水變化合理調整與配置造林樹種和林種,增加耐火、耐旱(濕)、抗病蟲、抗極溫等樹種造林比例,合理配置造林樹種和造林密度,優化林分結構,提高鄉土樹種和混交林比例,健全“五位一體”的森林草原火情監測即報系統。到2025年,森林草原火災受害率控制在0.9‰之內。
(四)強化應對氣候變化關鍵支撐
探索低碳試點示范路徑。以低碳能源、低碳產業、低碳建筑、低碳交通和低碳生活方式為重點,選擇不同發展階段、排放水平和資源稟賦的地區,因地制宜探索低碳市(縣)建設路徑,推動低碳高質量發展。按照減源、增匯和替代三條路徑,開展近零碳排放區試點。探索開展區域、城市、園區、企業層面減污降碳試點,支持重點城市爭創空氣質量達標與碳排放達峰“雙達”試點示范,推進能源、鋼鐵、建材、化工、交通等行業開展協同減污降碳試點。開展電力、鋼鐵、有色、建材、石化、化工等重點行業溫室氣體排放與排污許可管理銜接試點。支持具備條件的地區申報國家應對氣候變化投融資、減污降碳協同、適應氣候變化等試點示范。
實施碳資產能力提升行動。研究制定碳排放交易管理配套政策制度,加強重點排放單位溫室氣體排放監測核算、數據報送、核查審核、配額分配和履約監管,規范開展碳資產委托管理。推動基于項目的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活動,實施碳排放權交易抵銷機制。探索創新良性循環的碳普惠機制,強化碳普惠支撐體系建設,加快構建人人參與、全民共享的低碳生活圈。以大型會議、展覽、賽事碳中和為重點,實施大型活動碳中和,豐富公眾低碳生活場景。鼓勵和支持中國(四川)自由貿易試驗區開展出口產品低碳認證,提高企業應對新型貿易壁壘能力,提升出口產品綠色競爭力。
強化科學技術引領支撐。打造應對氣候變化高端創新平臺,建設天府永興實驗室、碳中和技術創新中心。強化應對氣候變化基礎研究,推動氣候變化事實、驅動機制、關鍵反饋過程等領域攻關。加快先進太陽能發電、風力發電、新一代核能、一體化燃料電池、智能電網、綠色氫能、新型儲能、鋰離子電池、釩電池、頁巖氣開發、煤炭清潔高效開采利用等適用、前沿技術研發,推動二氧化碳捕集利用和封存、中低溫地熱發電、淺層地溫能高效利用等技術集成創新。推動大數據、區塊鏈、云計算等數字技術賦能應對氣候變化,提高信息化、數字化、智能化水平。建立低碳技術遴選、示范和推廣機制,促進低碳技術產業化發展。
五、深化大氣污染協同控制,持續改善環境空氣質量
堅持源頭治理、綜合施策,深化“工業源、移動源、面源”治理,協同治理PM2.5和臭氧污染,強化多污染物協同控制和區域協同治理,還老百姓更多“藍天白云、繁星閃爍”。
(一)深化工業源污染防治
強化重點行業污染治理。加快火電、鋼鐵、水泥、焦化及燃煤工業鍋爐超低排放改造。推進平板玻璃、陶瓷、鐵合金、有色等重點行業深度治理。深化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基本完成使用高污染燃料的燃料類工業爐窯清潔能源替代。全面淘汰10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縣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原則上不再新建35蒸噸/小時以下的燃煤鍋爐,65蒸噸及以上燃煤鍋爐(含電力)全面實現超低排放改造,加快推進燃氣鍋爐低氮燃燒改造。推動取消石油化工、平板玻璃、建筑陶瓷等行業非必要煙氣旁路。強化治理設施運行監管,確保按照超低排放限值及相關標準要求運行,減少非正常工況排放。持續推進川西北地區城鎮清潔能源供暖。強化鋼鐵、水泥、礦山等行業無組織排放整治。
加強開發區污染治理。逐步推進“一園一策”廢氣治理,完成省級及以上園區“一園一策”廢氣治理方案編制。對有條件的園區,鼓勵建設廢氣集中處置設施、抑塵噴灑工程中心、集中噴涂工程中心、溶劑回收中心等基礎設施。推進園區集中供熱,支持開發區燃氣熱電聯產項目規劃建設。強化園區大氣監測監控能力,建立健全覆蓋污染源和環境質量的園區大氣自動監測監控體系,提升園區大氣環境管理水平。
控制揮發性有機物(VOCs)排放。嚴格控制VOCs排放總量,新建VOCs項目應實施等量或倍量替代。強化VOCS源頭削減,以工業涂裝、家具制造、包裝印刷等行業為重點,大力推進低(無)VOCs含量原輔材料替代。嚴格控制生產和使用高VOCs含量溶劑型涂料、油墨、膠粘劑、清洗劑等建設項目。強化VOCs綜合治理,以石化、化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電子、紡織印染、制鞋、家具制造、油品儲運銷等行業為重點,提升廢氣收集率、治污設施同步運行率和去除率,科學合理選擇治理工藝,推進設施設備提標升級改造。強化無組織排放管控,加大含VOCs物料儲存、轉移和輸送、設備與管線組件泄漏、敞開液面逸散等的管控力度,開展“泄漏檢測與修復”工作。強化企業VOCs排放達標監管,實施季節性調控。完善揮發性有機物產品標準體系,建立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產品標識制度。
(二)推進移動源污染防治
推動車船升級優化。推進機動車、船舶及油品標準升級。采取經濟激勵、科學劃定限行區域、強化監管等方式,大力推進老舊車船提前淘汰更新,到2025年,基本淘汰國三及以下柴油貨車,鼓勵成都平原地區淘汰國四及以下營運柴油貨車,基本淘汰不具備油氣回收條件的運輸船舶,鼓勵20年以上的老舊內河船舶提前淘汰。制定鼓勵新能源車船使用的差異化政策措施,推動新能源汽車發展,推廣新能源船舶,提高輪渡船、旅游船、港作船舶等使用新能源比例,2025年,新能源汽車銷售占比達到20%以上。加大新能源在城市公交、出租汽車、城市配送、郵政快遞、機場、鐵路貨場、重點區域港口等領域應用,到2025年,地級以上城市清潔能源汽車在公共領域使用率達到80%,除三州外的城市公交車基本實現新能源化。
嚴格機動車環保管理。強化新生產機動車環保達標監管,加強機動車排污監控信息化建設和應用。加快推進建設國家環境保護機動車污染控制與模擬重點實驗室。綜合運用現場抽檢和遙感監測等手段強化機動車排氣路檢,加大機動車集中停放地、維修地的尾氣排放監督抽檢力度。加強日貨運量超過20車(中重型貨車)的重點用車單位監管。完善在用汽車排放檢測與強制維護制度(I/M制度),推動成都市在用車檢測提前執行排放限值b。持續推進加油站、儲油庫油氣回收治理,定期開展加油站、儲油庫和油罐車油氣回收治理設施運行維護情況監督檢查。加強移動源監管能力建設。
加強非道路移動機械整治。推廣使用新能源和清潔能源非道路移動機械。加快老舊非道路移動機械更新淘汰,基本淘汰國一及以下排放標準或使用15年以上的工程機械,具備條件的允許更換國三及以上排放標準的發動機。加大非道路移動機械監管力度,劃定非道路移動機械低排放控制區,將縣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納入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區域。完善非道路移動機械編碼登記工作,推進工程機械安裝精準定位系統和實時排放監控裝置,加快監控信息化建設。
提升船舶及港口污染防治能力。實施更嚴格的船舶排放標準,嚴禁不達標船舶進入市場。逐步提升船舶燃油質量,推動船舶改造加裝尾氣污染治理裝備。船舶運輸、裝卸散發有毒有害氣體或者粉塵物質等貨物,應當采取密閉或者其他防護措施。加快脫硫脫硝技術在船舶尾氣處理上的研究與應用。開展港口油氣回收治理、干散貨碼頭粉塵治理、裝卸載揚塵專項治理。探索設立重點水域船舶大氣污染物排放控制區。
(三)深化面源污染治理
加強揚塵污染治理。完善文明施工和綠色施工管理工作制度建設,積極探索將建設工程施工工地揚塵排污納入環境稅范圍。全面落實建筑施工“六個百分百”,重要工地實現視頻監控、PM10在線監測全覆蓋。加強鐵路、公路、港口等貨物運輸管理,采取有效的封閉措施減少揚塵污染,無法封閉的應建設防風抑塵設施。逐步提高道路機械化清掃率,鼓勵在有條件的地方開展“5G+AI”人工智能清掃作業試點示范。到2025年,地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道路機械化清掃率達到80%,縣城達到70%,成都平原地區達到85%。
嚴控餐飲油煙污染。優化城市餐飲產業發展及空間布局,避免餐飲油煙對居住、醫療衛生、文化教育、行政辦公等環境敏感區的影響。城市建成區產生油煙的餐飲服務單位全部安裝油煙凈化裝置并保持正常運行和定期維護。推動成都和有條件的地區實施治理設施第三方運維管理、運行狀態監控。推進城市餐飲服務業油煙綜合管理信息化建設和應用,強化餐飲服務企業油煙排放規范化整治。加強居民家庭油煙排放環保宣傳,推廣使用高效凈化型家用吸油煙機。
加強農業面源污染控制。嚴格秸稈露天焚燒管控,建立全覆蓋網格化監管體系,加強“定點、定時、定人、定責”管控,加強衛星遙感、高清視頻監控、無人機等手段應用,提高秸稈焚燒火點監測精準度。重點針對種植業、養殖業開展大氣氨排放摸底調查,建立完善大氣氨源排放清單。引導農民開展種養結合,實現禽畜糞肥還田利用,減少化肥施用,減少氨排放量。加強養殖業氨排放治理,加大低蛋白飼料品種的研發與推廣,推廣封閉式糞便存儲和處理系統,鼓勵高效含氨氣體處理技術的研發及運用。
(四)強化污染物協同治理
協同控制PM2.5和臭氧污染。實施城市空氣質量達標管理,已達標城市推進空氣質量持續改善,未達標城市編制實施空氣質量限期達標規劃。以春夏季臭氧和秋冬季PM2.5污染為重點控制時段、以不達標城市為重點控制區域,開展PM2.5和臭氧污染協同控制研究,強化政策工具包制定與應用。以成都平原、川南、川東北三大區域為重點,強化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探索區域協同治理路徑。構建省市縣三級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體系,提升污染天氣應急應對能力,完善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實施重點行業企業績效分級管理,全面推行差異化減排,鼓勵錯時生產、錯季作業,監督錯峰生產落到實處
協同控制消耗臭氧層物質(ODS)和氫氟碳化物(HFCs)。嚴格落實淘汰ODS和HFCs的有關制度及方案。加強ODS和HFCs的生產、使用以及銷售監管,鼓勵、支持替代品和替代技術開發與應用,堅決打擊消耗臭氧層物質非法生產、非法貿易活動。提升ODS和HFCs監測技術水平,建立ODS和HFCs監測網,健全HFCs監測和數據核查機制,組織開展監測和評估工作。研發和推廣氣候友好型制冷技術,支持實施HFCs削減示范工程,降低HFC-23副產率,提高HFC-23回收利用水平。
創新強化有毒有害氣體治理。研究制定有毒有害氣體污染防治管理辦法。開展重點區域鉛、汞、錫、苯并(a)芘、二噁英等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調查監測,定期對垃圾焚燒發電廠開展二噁英監督性監測,實施重點行業二噁英減排工程。加強履行國際汞公約能力建設,調查評估重點行業大氣汞排放控制現狀與履約差距,開展履約行業大氣汞污染防治技術的篩選與示范。鼓勵開展有毒有害氣體污染治理技術研究,完善健康影響評價機制。強化環境人體健康及生態風險預測預報能力,研究建立環境空氣質量健康指數。
六、系統推進“三水”共治,鞏固提升水環境質量
堅持污染減排和生態擴容兩手發力,強化河湖長制,統籌水資源利用、水環境治理和水生態保護,持續推進美麗河湖保護與建設,還老百姓更多“岸綠水清、河暢湖美”。
(一)加強水資源保護利用
落實水資源剛性約束制度。堅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產,嚴格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和取水許可,對取用水總量已達到或超過控制指標的地區暫停審批新增取水。全面落實國家節水行動方案和四川省節水行動實施方案,推動用水方式由粗放向節約集約轉變。實施水資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行動,強化農業節水增效、工業節水減排、城鎮節水降損,加大非常規水源利用,加強節水型灌區、企業(園區)、公共機構、學校和居民小區建設,健全節水激勵機制。完善國家、省、市三級重點用水單位監控名錄,強化節水全過程監督,嚴格控制高耗水項目建設。到2025年,全省用水總量控制在330億立方米以內,萬元國內生產總值用水量、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較2020年下降幅度完成國家下達目標任務。
推進水資源優化配置和調度。加快推進重點水資源調度工程,完善“五橫六縱”骨架水網,增強跨區域、跨流域水資源調配能力。制定長江(金沙江)、雅礱江、黃河、赤水河、瓊江等重要江河流域水資源調度方案,制定岷江、沱江、嘉陵江、安寧河等重要江河流域年度水量分配方案和調度計劃。加強水資源統一調度管理,強化流域水庫和水電站聯合調度,建立覆蓋水生態、防洪抗旱、蓄水保供、飲水、灌溉、工業、發電、航運等調度的工作協調機制。保障河流基本生態流量,加強小水電清理整頓,長江經濟帶原則上不再新建小水電,對不符合生態保護要求的,進行分類整改或逐步退出。加強生態流量監督性監測,完善監測預警機制,強化保障措施,落實監督責任,有效保障生態流量,重點河湖生態流量保障目標滿足程度達90%以上。
加大非常規水源利用。積極建設再生水調儲設施,采取水庫調蓄、河湖攔蓄、坑塘水窖存蓄以及以河代庫等方式,增強再生水調配能力。推動工業廢水資源化利用,推進用水系統集成優化,實現串聯用水、分質用水、一水多用和梯級利用。在重點缺水城市統籌開展非常規水回用與內澇治理,加大非常規水源利用,將再生水、雨水集蓄利用等納入水資源統一配置,適度超前規劃布局再生水輸配設施,實現更廣空間、領域上的綜合利用。成都、資陽、自貢等應將市政再生水作為地區園區工業生產用水的重要來源。到2025年,地級及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達到25%以上。
(二)強化水環境污染治理
強化工業污水綜合整治。深入實施工業企業污水處理設施升級改造,重點開展電子信息、造紙、印染、化工、釀造等行業廢水專項治理,全面實現工業廢水達標排放。對涉及重金屬、高鹽和高濃度難降解廢水的企業,強化分質、分類預處理,提高企業與末端處理設施的聯動監控能力,確保末端污水處理設施安全穩定運行。推動電鍍行業集中集聚發展,實施一批電鍍廢水“零排放”試點工程。開展開發區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升級改造和污水管網排查整治,完善園區及企業雨污分流系統,推動初期雨水收集處理,鼓勵有條件的園區實施“一企一管、明管輸送、實時監測”。推進現有企業和園區開展以節水為重點的綠色高質量轉型升級和循環化改造,加快節水及水循環利用設施建設,促進企業間串聯用水、分質用水,一水多用和循環利用,鼓勵岷江、沱江及長江干流流域省級及以上園區積極開展節水標桿園區創建。
提升城鎮污水治理水平。推進城鎮“污水零排區”建設,以岷江、沱江、川渝跨界等流域內城鎮以及污水處理率較低的城鎮為重點,統籌城鎮發展規劃,按照因地制宜、適度超前的原則,加快推進污水處理設施及管網建設,地級及以上城市基本消除生活污水直排。重點圍繞城中村、老舊城區、城鄉結合部、建制鎮等開展污水管網覆蓋情況排查及建設。統籌開展老舊破損管網改造修復,因地制宜開展合流制排水系統雨污分流改造。持續推進縣級以上城市及建制鎮污水處理提標增效工程。因地制宜建設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尾水生態濕地,進一步凈化排水水質。鞏固地級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治理成果,開展縣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整治,有條件的地區統籌城鄉,全域推動黑臭水體整治。到2022年底,全省縣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基本實現污水收集管網全覆蓋。到2025年,全省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比2020年提高5個百分點以上,建制鎮污水處理率明顯提升,縣城污水處理率達到95%以上。
加大農業污染防治力度。編制四川省農業面源污染治理與監督指導實施方案。識別農村面源優先治理區域,統籌推進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工程,在四川盆地、安寧河谷、黃河流域等開展一批農業面源污染治理示范試點工程。在種植業面源污染突出區域加強農田尾水生態化循環利用、農田氮磷生態攔截溝渠建設。大力開展農村水環境綜合整治,推進長江及其重要支流和黃河流域河道“四亂”問題整治常態化、規范化,并不斷向中小河流、農村河湖延伸,退還河湖水域生態空間。加強養殖污染綜合防治,推進畜禽養殖糞污資源綜合利用,開展畜牧業綠色示范縣(市、區)創建。到2025年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小區)糞污處理設施配套率達到100%,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達到80%以上。積極推廣新型稻漁綜合種養、大水面生態養殖,在水產養殖主產區推進養殖尾水綜合治理。
加大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力度。堅持規劃引領,編制實施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專項規劃,統籌農村生活污水治理。以鄉政府駐地、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黑臭水體集中區域等為重點,梯次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因地制宜推動農村廁所革命與生活污水治理有效銜接,推進城鎮污水管網向農村地區延伸,到2025年,實現75%的行政村農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開展已建成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行情況調查評估,加強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長效化運行維護,制定出臺運行維護管理辦法。實現日處理20噸及以上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出水水質監測全覆蓋。統籌實施農村黑臭水體及水系綜合整治,有序推進農村黑臭水體治理,納入國家監管的農村黑臭水體治理率達到40%左右。
強化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落實“查、測、溯、治”要求,摸清全省入河排污口底數,掌握入河排污口水量、污染物種類和水質,明確入河排污口責任主體,按照“三個一批”原則分類有序推進入河排污口整治。實行入河排污口整治銷號制度,嚴格落實“一口一策”整治要求,明確整治目標和時限要求,統一規范排污口設置,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推動落實地方政府屬地管理責任和行業主管部門的監管職責,逐步建立“權責清晰、管理規范、監管到位”的入河排污口長效管理機制。2023 年底前,完成所有入河排污口規范化整治,形成管理體系比較完備、技術體系較為科學的入河排污口設置及監督管理體系。
加強港口碼頭和船舶污染防治。推進沿長江港口散貨碼頭清潔化改造。加快推進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轉運、化學品洗艙站等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提升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轉運處置能力。加快完善運輸船舶生活污水存儲設備或處理設施,重點推進現有100總噸以下船舶污染防治設施加裝改造,在邛海、瀘沽湖、黑龍潭、白龍湖等重要湖庫封閉水域率先實行船舶污水零排放。加強船舶污染防治,定期對船舶防污文書、污染物儲存容器以及船舶垃圾、油污水等污染物產生和交付處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強化水上危化品運輸安全環保監管和船舶溢油漏油風險防范。
(三)開展水生態保護修復
水岸協同推進河湖生態保護修復。嚴格河湖生態緩沖帶管理,強化岸線用途管制和節約集約利用,恢復河湖岸線生態功能,深化美麗岸線建設。以各流域上游地區及瀘沽湖等為重點,加強水源涵養區封育保護,開展涵養林建設,提升水源涵養功能。以岷江、沱江、嘉陵江等流域為重點,實施沿線河湖岸線修復、濱岸緩沖帶生態修復,河口濕地修復、河湖水域生態修復等水生態保護修復工程,減輕人類生產活動和自然過程對湖泊(河流)干擾,恢復河湖生態系統結構和功能。有序推進團結水庫、永寧水庫、涪江右岸引水、攀枝花水資源配置、土公廟水庫等大中型項目前期論證工作,具備條件的適時開工,逐步改善長江流域河湖連通狀況,保障河湖生態流量,維護河湖水系生態功能。
保護水生生物提升水生態系統質量。在“一江五河”干流及其一級支流、長江流域45個水生生物保護區所在河流及其一級支流等天然水域落實長江“十年禁漁”政策。針對不同重點流域開展天然生境恢復、生境替代保護、水生植物資源保護、“三場”保護與修復等工程,改善和修復水生生物生境。開展水生生物洄游通道恢復、微生境修復等措施,加強珍稀魚類國家、省級自然保護區建設,修復珍稀、瀕危、特有等重要水生生物棲息地。加強長江干支流河漫灘、洲灘、湖泊、庫灣、岸線、河口灘涂等生物多樣性保護與恢復。實施長江上游圓口銅魚、厚頜魴、巖原鯉、齊口裂腹魚等珍稀特有魚類增殖放流任務。統籌推進重點流域水生態調查,在長江流域的岷江、沱江、嘉陵江、雅礱江,黃河流域的黑河、白河等主要河流開展水生生物完整性評價。
(四)加強飲用水水源地保護
鞏固提升縣級以上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水平。全面優化飲用水水源布局和供水格局,科學合理開展保護區范圍劃定,持續推進水源地規范化建設。加強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對水質不達標或存在環境問題的飲用水水源地開展整治。建立跨行政區水源地保護聯防聯控機制,協同開展紅旗水庫、老鷹水庫等跨界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提升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監測和預警能力,開展集中式飲用水水源監測和環境狀況調查評估,定期向社會公開飲水安全狀況。加快城鎮應急備用水源建設,強化日常管理,提高城市供水防御突發事件的能力。到2025年,縣級以上城市飲用水源水質達標率達100%。
加快推進農村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完成鄉鎮及以下集中式飲用水源保護區劃定。持續推進鄉鎮及以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規范化整治,完成水源地標志標牌、隔離防護等基礎設施建設。全面清理整改鄉鎮及以下飲用水源環境問題,深化面源污染防治,開展不達標水源地整治。逐步建立和完善農村飲用水安全保障體系,重點提高鄉鎮及“千噸萬人”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風險防范能力。強化農村飲用水水源環境監管,規范開展監測監控,完善鄉鎮及以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名錄和檔案管理。
(五)深化地下水污染防治
全面開展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評估。繼續實施地下水環境調查評估與能力建設項目。對長江流域沿河湖垃圾填埋場、加油站、鉛鋅礦區、尾礦庫、危險廢物處置場、化工園區和化工項目等地下水重點污染源及周邊地下水環境風險隱患開展調查評估。到2021年,完成2個國家級化工園區和涼山6個重點鉛鋅礦區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評估。到2022年,完成25個省級及其他類別的化工園區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評估。到2022年,圍繞集中式地下水型飲用水水源和地下水污染源布設不少于2600個地下水環境監測點位,初步摸清地下水污染分布及環境風險情況,建立健全全省地下水污染基礎數據庫及優先管控名錄。
系統開展地下水污染協同防治。加強地表水、地下水污染協同防治,加快城鎮污水管網更新改造,強化再生水灌溉的科學化、規范化管理。強化土壤、地下水污染協同防治,在土壤風險污染風險管控中,充分考慮地下水影響與防控,做到統籌安排、同步考慮、同步落實。加強區域與場地地下水污染協同防治,以“雙源”為重點,明確地下水保護區、防控區及污染治理區范圍,提出切實可行的地下水污染分區防治措施。推進地下水污染防治試點項目建設,選擇典型污染源,逐步開展防控修復治理試點,形成一批具有示范性、可推廣性的地下水污染防治項目。
(六)推進美麗河湖保護與建設
加強湖庫生態環境治理。嚴格控制開發建設活動,保護修復湖泊自然生態環境,維護湖庫和重要水源地生態安全。對現狀水質達到或好于Ⅲ類的湖泊、水庫,應堅持保護優先和自然恢復為主的方針,建設環湖庫防護林帶、生態隔離帶,補齊基礎設施短板,進一步提升水土保持與水源涵養能力。對不達標湖庫,開展富營養化水體綜合整治,實施河湖濱岸生態攔截、內源治理、人工濕地水質凈化工程,構建結構合理、功能穩定的沿湖生態系統。
加強重點河流生態環境治理。對岷江、沱江及川渝跨界流域等開展綜合治理工程,提升沿線城鎮污水收集與處理能力,加快實施一批效益明顯、成熟度高的人工濕地、河流緩沖帶等項目。加強金沙江、雅礱江、安寧河等流域水土保持治理力度,實施岸線生態修復,著力增加植被覆蓋度。對長江干流、赤水河、渠江、周公河等涉及國、省級水生生物保護區、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的流域,開展流域生態修復,改善珍稀特有魚類棲息環境。對城市景觀水體,結合公園城市、綠道等建設沿河生態走廊,實施生態河濱帶、岸線整治、入河濕地等工程,構建城市水環境良性生態循環系統。構建黃河、雅礱江高寒草原沼澤生態保護管理體系,實施濕地修復綜合治理工程。加強高原沙化退化草地治理,嚴格落實草畜平衡制度,開展沙化草原和黑土灘型退化草原專項治理。
強化美麗河湖示范引領。強化河湖長制,分解美麗河湖保護與建設任務要求,制定四川省美麗河湖評價標準,加強涉水空間管控,持續推動美麗河湖建設及試點。深度挖掘美麗河湖文化底蘊,綜合植入地方特色文化要素,使河湖生態保護工程與水文化相結合,將美麗河湖建設成為傳承地方民俗風情的新形式、彰顯地方歷史文化的新載體。講好水故事,深度挖掘四川在水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方面的突出成效、創新經驗和典型人物,并做好宣傳推廣。
七、扎實推進凈土減廢行動,保持土壤環境總體穩定
強化土壤污染源頭防控、深化土壤風險管控,突出重金屬污染防治,強化固體廢物分類處置,提升固廢綜合利用水平,確保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
(一)推進土壤污染源頭防控
加強空間布局管控。強化規劃環評剛性約束,嚴格空間管控,合理規劃土地用途,強化涉及土壤污染建設項目布局論證,鼓勵土壤污染重點工業企業集聚發展,探索土壤環境承載能力分析。禁止在居民區、學校、醫院、療養院和養老院等單位周邊新、改、擴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設項目,禁止在永久基本農田集中區域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設項目。
防范新增土壤污染。嚴格重點行業企業準入,規范新(改、擴)建項目土壤環境調查,落實涉及有毒有害物質土壤污染防治要求。持續推進耕地周邊涉鎘等重金屬行業企業排查整治,動態更新污染源排查整治清單。強化農田灌溉水監管,以都江堰等大中型灌區為重點,開展農田灌溉用水水質監測,確保農田灌溉用水達到水質標準。推進耕地土壤污染成因分析,明確主要污染來源,實施污染源整治,阻斷污染途徑。
強化重點污染源監管。深化重點行業企業用地詳查成果運用,完善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名錄。落實重點監管單位主體責任,將重點監管單位的土壤污染防治義務納入排污許可管理,定期開展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自行監測和監督性監測。加強土壤污染隱患排查,企業每三年開展一次重點場所和重點設施土壤污染隱患排查,制定并實施污染隱患區域整改方案,鼓勵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實施管道化、密閉化等防滲漏改造。加強礦山開采污染監管,嚴控礦產開發過程中的環境污染。
(二)強化土壤污染風險管控
深化土壤污染調查評估。推進重金屬高背景區土壤環境質量調查,以攀西、川南和川東北等區域為重點推進補充調查,全面摸清全省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家底。開展受污染耕地加密調查,實施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農產品協同調查,動態更新風險管控范圍。推進開發區、油庫、加油站、廢棄礦山及尾礦庫、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垃圾填埋場和焚燒廠等敏感區域土壤環境質量調查,查清土壤環境風險。開展73行業以外典型企業用地調查評估,推進超標在產企業詳細調查和風險評估。
加強農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深入推進農用地分類管理,動態調整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加強糧食收儲和流通環節監管,杜絕重金屬超標糧食進入口糧市場。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加大優先保護類耕地保護力度,確保其面積不減少、土壤環境質量不下降。加強嚴格管控類耕地監管,依法劃定特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嚴禁種植食用農產品。持續推進受污染農用地安全利用,嚴格落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推廣應用品種替代、水肥調控、土壤調理等技術,探索建立耕地安全利用技術庫和農產品種植負面清單,建立安全利用試點示范縣(市、區),到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95%。開展受污染耕地治理修復和酸化土壤治理試點,分期分批推進土壤生態環境長期觀測研究基地建立。
推進建設用地風險管控。持續更新疑似污染地塊、污染地塊、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推進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地方標準制定。嚴格污染地塊準入管理,開展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公共服務用地等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和風險評估,禁止未達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修復目標的地塊開工建設任何與風險管控、修復無關的項目。合理規劃地塊用途和開發使用時序,在國土空間等相關規劃提交審議前應完成相關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和風險評估。探索在產企業邊生產邊管控的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模式。推廣綠色修復理念,強化修復過程二次污染防控,健全土壤修復地塊的后期管理和評估機制。
加強未利用地環境監管。嚴守生態安全底線,對劃入生態保護紅線內的未利用地,要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劃,實行強制性保護。嚴打向灘涂、濕地、沼澤地等非法排污、傾倒有毒有害物質的環境違法犯罪行為。加強對礦山等礦產資源開采活動影響區域內未利用地的環境監管。未利用地擬開墾為耕地或建設用地的,應當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確認符合用地功能要求后開發利用。
開展長江黃河上游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區建設。立足“聯、控、治、建”建設思路,整合科研技術力量,突出源頭控制,完善風險管控和治理體系,建立可推廣、可復制的四川土壤風險管控模式。推進工礦企業土壤環境管理及響應系統建設。加強土壤環境風險分區管理,開展龍泉驛、西昌等15個土壤風險分區管控試點區建設。加強土壤污染防治科技研發攻關,突出信息化建設,探索土壤環境背景值、土壤環境容量和土壤生態效應等基礎研究,推進土壤污染治理修復成套設備和適用技術研發。
(三)持續推進重金屬污染防治
強化重金屬污染防控。嚴格涉重金屬企業和園區環境準入管理,新(改、擴)建涉重金屬重點行業建設項目實施“等量替代”或“減量替代”。持續調整產業結構和優化布局,加快推進環境敏感區和城市建成區涉重金屬企業搬遷和關閉。推進鉛酸電池、電鍍、有色金屬冶煉等行業園區的建設,引導涉重金屬企業入園,推進園區環保基礎設施建設。開展涉鉈企業排查整治行動。加強涉重金屬企業監管,將涉重金屬行業企業納入大氣、水污染物重點排污單位名錄。提升重金屬污染防控水平,強化重點區域分類防控,繼續加大涼山西昌、德陽什邡、成都新都等區域綜合治理力度,加強涼山會東、會理、甘洛,雅安漢源、石棉重金屬排放控制。加大歷史遺留重金屬污染治理,推進安寧河水流域重金屬環境綜合整治。
加強重點行業重金屬污染治理。強化清潔生產水平和污染物排放強度等指標約束,以優化布局、結構調整、升級改造和深度治理等為主要手段,推動實施一批重金屬減排工程,持續減少重金屬污染物排放。加大有色金屬冶煉、無機酸制造等行業生產工藝提升改造力度,加快鋅冶煉企業豎罐煉鋅設備替代改造,積極推進銅冶煉企業開展轉爐吹煉工藝提升改造。實施鉛、鋅、銅冶煉行業企業提標改造,耕地周邊企業執行顆粒物等重點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加強有色、鋼鐵、硫酸、磷肥等行業企業廢水總鉈治理。
(四)強化固體廢棄物分類處置
建立固廢信息清單。深入推進固體廢物申報登記制度,落實工業企業污染防治的主體責任,建立并動態更新固體廢物重點監管點位清單。開展主要固體廢物(危險廢物)貯存場所排查,建立“一庫一檔”。探索開展固體廢物(危險廢物)“二維碼”數字信息登記管理制度。開展危險廢物申報登記試點,摸清危險廢物產生、轉移、貯存、利用和處置情況,推動建立危險廢物“三個清單”,持續推進危險廢物規范化環境管理評估工作。
加強源頭減量。推進工業減廢行動,延伸重點行業產業鏈,鼓勵固體廢物產生量大的企業開展清潔生產,減少固體廢物產生量。促進建筑垃圾源頭減量,大力發展裝配式混凝土結構和鋼結構建筑,提高建筑廢棄物就地消化能力。嚴格生活垃圾分類管控,推進生活垃圾中有害垃圾收集與處置,加強餐廚垃圾資源化利用。全面排查礦區無序堆存的歷史遺留廢物,制定整治方案,逐步消除存量。推動“無廢城市”建設試點,到2025年,力爭建成“無廢城市”5個。
提高綜合利用水平。構建資源循環性產業體系,提升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技術,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在自貢、宜賓等地開展頁巖氣廢油基巖屑、壓裂返排液資源化利用試點,加強釩鈦磁鐵礦冶煉廢渣、磷石膏、電解錳渣等復雜難利用工業固廢規模化利用技術研發,鼓勵大中型企業、各類開發區自行配套建設綜合利用項目進行消納,到2025年,新增大宗固廢綜合利用率達到60%。推進危險廢物綜合利用設施建設,加快廢鉛蓄電池、含鉛廢物、含汞廢物等綜合利用設施建設,逐步形成“市場調控、類別齊全、區域協調、資源共享”的綜合利用格局。
保障處置能力建設。持續推進工業固體廢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農業廢棄物等固體廢物處置設施建設,加強城市建成區生活垃圾日清運量超過300噸的地區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設施建設,逐步提高污泥無害化水平,到2025年,城市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能力占比達到60%,城市污泥無害化處置率達到90%以上。將危險廢物集中處置、醫療廢物處置設施納入公共基礎設施統籌建設,支持大型企業內部共享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設施,推進自貢、廣安等市水泥窯協同處置項目建設,到2022年,全省危險廢物處置能力與處置需求總體匹配。規范中小微企業和社會源危險廢物收集、貯存設施建設,到2023年,各市(州)危險廢物規范收集率達到90%以上。加強醫療廢物分類管理,補齊地區醫療廢物處置短板,到2022年,縣級以上城市建成區醫療廢物無害化處置率達到99%以上。
編輯:陳偉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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