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0-10-28 10:22
來源:河源市源城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為進一步規范河源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改善市容市貌,創造潔凈、優美、舒適的宜居環境,根據《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廣東省城鄉生活垃圾處理條例》《河源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市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要求,決定對河源市城區生活垃圾實行定時定點投放、收集和清運。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垃圾收集時間:
(一)居民區、開放式小區:垃圾投放時段為早上7:00—9:00,晚上6:30—9:00;
(二)沿街(路)住戶、賓館、酒店、商鋪、餐飲業:垃圾投放時段為早上7:00—9:00,晚上6:30—8:30。
二、垃圾收集辦法:
由環境衛生保潔服務企業定時定點在沿街(路)巡回收集(垃圾收集車音樂聲提示),主次干道、沿街商鋪及住戶的生活垃圾需分類打包好,放至門邊待保潔企業統一收集或分類投放到指定垃圾桶。
三、為了避免二次污染,取締沿街(路)設置的生活垃圾桶;城區設置的果皮箱僅限于行人投放果皮紙屑,嚴禁單位和個人將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大件垃圾投入果皮箱內或堆放在果皮箱周圍。
四、所有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住宅小區、集貿市場、餐飲業、超市、商戶、住戶及各類經營場所自備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對各自產生的生活垃圾進行袋裝密封后,在規定時間段待上門統一收集,嚴禁隨意投放,嚴禁將建筑垃圾、餐廚垃圾混入生活垃圾傾倒。
五、建筑垃圾、廢棄家具等大件垃圾規范管理。主次干道建筑垃圾、廢棄家具等大件垃圾,可預約社會化保潔服務公司進行上門清理。(建筑垃圾清理預約電話:18128946969,廢棄家具等大件垃圾清理預約電話:15907626292)
六、自本通告發出之日起,凡違反本通告有關規定的,河源市源城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將根據《河源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第五十四條第一項規定進行管理,拒不改正的,將依法對單位處以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個人處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七、歡迎廣大市民朋友對違反市容環境衛生管理行為進行監督、舉報、投訴。監督投訴電話:0762-3319795。
本通告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為五年。
河源市源城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2020年9月7日
編輯:陳偉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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