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0-04-10 09:33
來源:浙江省建設廳
到2020年底,通過強化源頭減量和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全省城鄉生活垃圾總量基本實現“零增長”和生活垃圾“零填埋”;全省城鎮、農村生活垃圾分類覆蓋面分別達到90%、85%以上;全省城鄉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達到45%以上,資源化利用率達到90%以上,無害化處理率達到100%,力爭新增城鎮生活垃圾處理能力2萬噸/日以上......
各市、縣(市、區)分類辦,省級有關單位:
現將《2020年度浙江省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要點》和《2020年度浙江省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重點指標分解表》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附件:
2020年度浙江省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要點.docx
2020年度浙江省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重點指標分解表.docx
省級有關單位.docx
浙江省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
2020年3月31日
附件1
2020年度浙江省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要點
2020年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十三五”規劃收官之年,扎實推進生活垃圾治理意義重大。全省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要堅持以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垃圾分類系列重要指示為指引,圍繞“一三五、三步走”總體目標,全面貫徹落實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高水平推進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意見》(浙委辦發〔2019〕59號),持續開展“五大”專項行動,加快推動全省生活垃圾分類處理工作。特制定本工作要點。
一、主要目標
到2020年底,通過強化源頭減量和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全省城鄉生活垃圾總量基本實現“零增長”和生活垃圾“零填埋”;全省城鎮、農村生活垃圾分類覆蓋面分別達到90%、85%以上;全省城鄉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達到45%以上,資源化利用率達到90%以上,無害化處理率達到100%,力爭新增城鎮生活垃圾處理能力2萬噸/日以上,率先實現焚燒和餐廚垃圾處理設施縣縣全覆蓋;新增省級高標準生活垃圾分類示范小區500個以上;建立匹配完善的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體系,制度框架和政策體系基本形成,基層組織作用充分發揮,社會氛圍日益濃厚,共建共治共享治理體系初步形成。
二、主要任務
(一)深入開展源頭減量專項行動
1.推動規劃落實落地。根據《浙江省城鎮生活垃圾分類和資源回收利用中長期發展規劃》,指導各地實施城鎮生活垃圾分類和資源回收利用中長期發展規劃,并做好和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國土空間、綠色發展、市容環衛等各類規劃的有機銜接。〔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建設廳、省商務廳,以下工作均需各市、縣(市、區)政府落實,不再列出〕
2.強化塑料制品源頭治理。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聯合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見》精神,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在超市、農貿市場等場所大力推廣使用菜籃子、布袋子。加強對塑料污染治理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重點問題納入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省市場監管局、省商務廳、省經信廳)
3.開展文明餐桌行動。開展文明餐桌行動宣傳,在賓館酒店、國有餐飲企業(小餐館)和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學校食堂等普及開展“文明餐桌”“公筷公勺”“光盤”行動,推廣自助點餐計量收費。〔責任單位:省委宣傳部(省文明辦)、省文化和旅游廳、省市場監管局、省國資委、省教育廳、省機關事務局、省商務廳〕
4.鞏固放心農貿市場建設成果。在全省39家有條件的農貿市場推廣實施果蔬菜皮就地處理、凈菜進城和使用可降解塑料購物袋,創建一批綠色環保示范農貿市場。(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建設廳)
5.加強一次性消費用品管控。全省黨政機關、國有企業事業單位不使用一次性杯具,單位食堂不主動提供一次性餐具;倡導全省四星級及以上飯店(賓館)不主動提供牙刷、拖鞋、梳子等一次性消費用品,并逐步推廣至其他飯店(賓館)以及民宿、農家樂等提供住宿服務的場所。(責任單位:省機關事務局、省國資委、省文化和旅游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市場監管局、省商務廳)
6.推行綠色環保包裝。重點整治農副產品、食品、禮品等領域,減少包裝材料過度使用和廢棄物產生。加大可循環、可降解包裝產品技術的研發,推廣使用綠色包裝材料,到2020年,綠色包裝材料應用比例不低于50%,基本淘汰重金屬等特殊物質超標的包裝物料。探索包裝廢棄物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推動快遞企業進一步優化包裝結構、減少材料消耗,到2020年,平均每件快遞包裝耗材減少10%以上。加大新型可循環物流設施使用,推廣標準托盤、可循環快遞箱,加快淘汰一次性塑料編織袋,到2020年底,環保布袋使用比例提高到70%以上。(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省郵政管理局、省市場監管局、省交通運輸廳、省科技廳、省生態環境廳)
7.深入開展標準化建設。全省新增省級高標準生活垃圾分類示范小區500個以上、示范村200個。以鎮(街道)為單元,全省建設50個生活垃圾分類示范片區,實現“三個全覆蓋”,即管理主體責任全覆蓋,分類類別全覆蓋,分類投放、收集、運輸、處理系統全覆蓋。按照“申報一個、驗收一個”的要求,以縣(市、區)為單元,積極開展生活垃圾分類標準化縣(市、區)建設。(責任單位:省分類辦、省建設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
8.推廣適用成熟模式。總結提煉各地有益經驗和創新做法,大力推廣實踐中行之有效的“兩定四分”“桶長制”等模式。鼓勵各地采取定時定點的方式,提升分類質量,2020年,全省新增生活垃圾“定時定點”投放清運的商業街160條、居住小區160個以上。(責任單位:省分類辦、省建設廳、省農業農村廳)
9.建立健全垃圾分類制度。建立以“易腐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為基本分類標準的分類制度。按照“管行業、管分類,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級各部門負責督促指導本單位本系統本行業全面實施生活垃圾強制分類。全省新增10%以上的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建設生活垃圾分類示范單位。全省城鎮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覆蓋面達到90%以上,農村生活垃圾分類覆蓋面達到85%以上。(責任單位:省分類辦、省建設廳、省農業農村廳等相關省級部門)
10.加強園林垃圾資源化利用。印發《浙江省園林綠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技術規程》,探索運用園林垃圾破碎技術,實施園林廢棄物就地堆肥和利用處置。原則上每個設區市建成1個以上園林垃圾資源化利用項目。(責任單位:省建設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林業局)
11.推進裝修和大件垃圾分類處理。推進裝修和大件垃圾回收利用處置工作,合理規劃裝修和大件垃圾堆放點、集散點布局,建立完善收運處理體系,進一步提高裝修和大件垃圾回收利用率。(責任單位:省建設廳、省商務廳、省供銷社)
12.加強重大公共衛生垃圾分類管理。重點做好新冠肺炎期間廢棄口罩分類管理,防止隨意丟棄產生二次污染。普通人員日常使用口罩,按照生活垃圾分類的要求,作為其他垃圾處理,嚴禁回收及分揀;集中隔離醫學觀察點產生的口罩、生活垃圾及一次性使用的物品嚴格按照醫療廢棄物有關流程處理;居家隔離醫學觀察點產生的口罩及其生活垃圾可在消毒后按照生活垃圾處理;疑似病例或確診患者以及醫院產生的廢棄口罩、防護用具等,不得隨意丟棄,視作醫療廢棄物,嚴格按照醫療廢物有關流程處理。(責任單位:省建設廳、省衛生健康委、省生態環境廳、省農業農村廳)
(二)深入開展回收利用專項行動
13.推進回收網點建設。按照就近、便民、高效原則,建立完善回收站點,原則上每個新建小區設置1個回收站(點),其他按照1000戶居民設置1個回收站(點);鄉鎮和農村按照2000戶設置1個回收站(點);鼓勵在商場、超市等場所設置便民回收設備。(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建設廳、省農業農村廳、省供銷社)
14.加快分揀中心建設。到2020年,全省共建成分揀中心120個,原則上設區市(除麗水、舟山)建成分揀中心2個以上,縣(市、區)建成1個以上,基本實現分揀中心市、縣全覆蓋,分揀能力與本地生活垃圾再生資源回收量相適應。(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供銷社、省建設廳、省自然資源廳)
15.加大培育重點回收企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培育再生資源回收龍頭骨干企業,引導鼓勵回收龍頭企業以連鎖經營、授權經營等方式整合中小企業和個體經營戶,提高集約化、規模化水平。有實力的回收利用企業打造上接前端分類、中接倉儲物流、下接利用產業的再生資源供應鏈。2020年,全省培育有實力的再生資源回收企業30家以上。(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供銷社)
16.鼓勵模式創新。積極應用互聯網、云計算等先進技術,加快推進“互聯網+”回收模式,推進線上線下同步發展。探索快遞送貨包裝物回收方式,選擇校園、社區(農村)等快遞網點,健全快遞包裝物回收體系。(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建設廳、省農業農村廳、省郵政管理局、省供銷社)
17.推進“兩網融合”。推動城鄉環衛與再生資源回收網絡“兩網融合”,在未來社區建設中全面推行“兩網融合”,支持社區(農村)、物業、回收企業協同推進垃圾分類、資源回收,提高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水平。(責任單位:省建設廳、省發展和改革委、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
18.支持兜底回收。引導支持供銷系統企業、重點回收企業打造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平臺,對廢玻璃、廢紡衣物等低價值可回收物實行兜底回收。研究制定再生資源回收利用企業稅收優惠政策,支持回收企業做大做強。(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供銷社、浙江省稅務局、省建設廳)
19.加強回收行業信息收集。建立健全再生資源回收行業信息收集制度,開展行業情況分析,掌握回收行業發展狀況。(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供銷社)
20.強化廢舊農膜回收監管。建立政府引導、企業主體、農戶參與的農業廢棄物收集體系,構建體系完備的農膜回收利用網絡,嚴格屬地管理,建立農膜管理工作協調機制。到2020年,廢舊農膜回收處理率達90%。(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
(三)深入開展能力提升專項行動
21.加快城鎮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深入開展生活垃圾處
置設施建設兩年攻堅行動,2020年,力爭新建成焚燒處理設施29座、餐廚垃圾處理設施25座,全面提升生活垃圾分類處理能力。(責任單位:省建設廳)
22.大力推進危廢處置設施建設。按照《浙江省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建設規劃(2019-2022年)的目標要求,加快危險廢物處置設施建設,全面提升危險廢物處置能力,確保處置能力匹配。(責任單位:省生態環境廳、省建設廳)
23.加強垃圾清運處置管理。加強城鎮老舊轉運站升級改造和建制鎮垃圾轉運站建設,及時更換“拋、冒、滴、漏”不合格運輸車輛。到2020年,完成新(改、擴)建中轉站115座,新增和更新分類運輸車輛718輛。加大運輸環節監管力度,防止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裝混運”。(責任單位:省建設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交通運輸廳)
24.建設農村垃圾分類處理項目。在偏遠農村推廣應用就地處置設施,實現易腐垃圾就近、就地處理,做到源頭減量。合理規劃布局省級農村生活垃圾分類處理項目建設,2020年,全省新增省級項目村536個。(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省生態環境廳)
25.提升資源化利用水平。推廣城鄉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利用、焚燒發電、生物處理等資源化利用方式。2020年,全省城鄉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率均達到90%以上。(責任單位:省建設廳、省農業農村廳)
26.持續抓好無害化處理。加強焚燒、生化等處理設施運行監管,保證設施穩定運行,確保無害化處理率達到100%。繼續開展城鎮生活垃圾處理設施無害化等級評定工作。(責任單位:省建設廳、省農業農村廳)
27.推動垃圾分類體系建設。2020年,全省20個縣(市、區)建成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體系。(責任單位:省建設廳、省農業農村廳)
28.深化船舶垃圾收集處置。加快港口、碼頭、裝卸點生活垃圾接收設施設備建設,并與城市公共轉運處置設施有效銜接,推進船舶生活垃圾分類儲存并按照城市生活垃圾實施管理。(責任單位:省交通運輸廳、浙江海事局、省建設廳、省生態環境廳)
29.強化資源循環利用基地建設。大力發展循環經濟,深入推進省級資源循環利用示范城市(基地)建設,促進城市廢棄物資源利用園區化、規模化和產業化。2020年,新創建9個省級資源循環利用示范城市(基地)。(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廳、省建設廳、省生態環境廳)
30.實施處理設施提標改造。推進生活垃圾焚燒設施提標改造,滿足環境標準和安全標準要求。對達到服務年限的填埋場進行規范封場,并啟動實施生態修復。(責任單位:省建設廳、省農業農村廳、省生態環境廳)
31.加大非正規垃圾堆放點整治力度。對城鄉非正規垃圾堆放點進行全面摸排,對排查出的及時開展清理整治,并開展污染狀況檢測。各級水利部門督促河流(湖泊)和水利樞紐管理單位加強水庫大壩前漂浮物打撈清理,各級農業主管部門負責以農村生活垃圾、離田農業生產廢棄物為主要成分的非正規垃圾處理。(責任單位:省建設廳、省農業農村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水利廳)
32.統籌推進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積極推動建筑垃圾精細化分類分質利用,完善收集、清運、分揀、再利用的一體化回收處置體系。健全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產品標準體系,明確適用場景、應用領域等,提高再生產品質量。到2020年,各設區市、縣(市)分別建成2—3個、1個以上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固定式處置工廠,資源化利用率分別達到60%以上和50%以上。(責任單位:省建設廳、省經信廳、省自然資源廳)
33.加強生活垃圾設施安全管理。督促指導各地加強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質量安全監管,嚴格落實各方主體責任,重點抓好主體施工與設備安裝調試交叉作業安全。督促指導生活垃圾處理運營單位認真按照垃圾處理設施運維操作規范,開展安全運行管理,確保穩定達標排放。(責任單位:省建設廳、省農業農村廳、省生態環境廳)
(四)深入開展制度創制專項行動
34.加快生活垃圾管理立法。配合做好生活垃圾立法調研工作,加快推進《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條例》立法。(責任單位:省人大環資委、省建設廳、省農業農村廳等相關職能部門)
35.完善配套標準規范。發布《一次性消費用品管理規范》《綠色包裝通用規范》《浙江省生活垃圾低附加值可回收物補貼實施細則》,修訂《浙江省高標準生活垃圾分類示范小區評價標準》,編制《新建住宅小區生活垃圾分類設施設置規范》《生活垃圾分類片區評價標準》《生活垃圾分類標準化縣(市、區)評價標準》《就地式生化處理易腐垃圾操作規程》等一批技術標準。(責任單位:省分類辦、省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市場監管局、省經信廳、省商務廳、省郵政管理局、省文化和旅游廳、省農業農村廳)
36.大力推進技術創新。針對生活垃圾分類過程管控、處置等關鍵技術難題,組織省內科研機構、高等院校、企業等進行科研攻關,促進成果轉化應用。(責任單位:省科技廳)
37.建立健全協同工作機制。建立健全街道(鄉鎮)、社區(村)、物業企業、環衛部門、志愿者和居民等協同推進垃圾分類的工作機制,厘清各方主體職責邊界,嚴格生活垃圾分類過程管理。(責任單位:省分類辦、省建設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民政廳、省商務廳)
38.建立健全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按照“誰污染、誰付費”原則,全省逐步建立健全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探索建立處理費用與產生量、垃圾類別直接掛鉤的差別化收費機制。深入推進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改革,對已經充分競爭的,實行雙方協商定價政策。(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建設廳、省農業農村廳)
39.建立垃圾分類信用評價體系。建立生活垃圾分類市場主體失信認定標準和信息歸集機制,作為市場主體信用檔案和信用評價內容。(責任單位:省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省市場監管局等相關省級部門)
40.著力提升監管信息化水平。指導各地通過“互聯網+”、“城市大腦”、人工智能應用等方式,完善垃圾分類投放、收集、運輸、處置全鏈條信息化監管平臺,實現省、市、縣三級數據互聯共享,精準管理。(責任單位:省建設廳、省農業農村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商務廳)
41.破解易腐垃圾資源化利用產品出路難題。按照適宜、安全、適量的原則,研究制定易腐垃圾資源化有機肥料用于綠地、林地等土壤改良用途的配套應用政策標準,打通易腐垃圾處置產業鏈。(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省林業局)
42.健全市場化配置機制。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前端分類政府購買服務機制。以特許經營、承包經營、租賃經營等方式,積極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垃圾分類運營管理。(責任單位:省建設廳、省農業農村廳、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
43.建立生活垃圾處理設施應急聯動機制。按照“資源共享、應急互幫”原則,以市域為單位,建立統一應急聯動機制,在設施檢修、故障等情況下,實現各縣(市)生活垃圾焚燒、餐廚垃圾處理廠之間點對點互保應急處置。(責任單位:省建設廳、省農業農村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交通運輸廳)
44.完善有害垃圾處置監管機制。生活垃圾收集單位應當建立有害垃圾管理臺賬、實行轉移聯單電子化,做好收集轉運的同時防止環境污染。危險廢物處置單位應當建立有害垃圾中分類出來的危險廢物處置管理臺賬,采用先進技術工藝,提高管理水平,規范處置流程,健全污染防治責任制度,確保有害垃圾中分類出來的危險廢物的無害化處置。(責任單位:省生態環境廳、省建設廳、省農業農村廳)
45.健全垃圾處理設施環境監管。深入推進生活垃圾焚燒廠“裝、樹、聯”工作,重點加強焚燒廠、餐廚垃圾處理廠、填埋場監管和執法檢查,依法查處環境違法行為。到2020年底,焚燒處理設施實時監控裝置安裝率達到100%,其他處理設施達到80%以上。(責任單位:省生態環境廳、省建設廳)
(五)深入開展文明風尚專項行動
46.深化“八進”宣傳活動。加強垃圾分類知識普及,持續開展以進社區、進家庭、進企業、進機關、進商場(市場)、進賓館(酒店)、進“窗口”為主要內容的“八進”活動,對全省生活垃圾分類文明風尚行動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責任單位:省委宣傳部(省文明辦)、省分類辦、省級相關部門〕
47.實施精準宣傳。堅持“因人施策”,針對不同群體采取適宜有效的方式加強宣傳引導,依托“互聯網+”方式,通過開設微信公眾號(APP)或在政務平臺增設垃圾分類查詢功能等手段方便查詢垃圾類別;鼓勵采用入戶宣傳、積分獎勵等方式。〔責任單位:省委宣傳部(省文明辦)、省教育廳〕
48.加強新聞輿論引導。打造新媒體傳播矩陣,提高公益廣告覆蓋面,通過新聞報道、言論評論、專家點評、熱點聚焦等多種形式,形成輿論聲勢。建立健全信息靈通、反應迅速、落實有效的輿情反饋機制,及時化解生活垃圾分類領域群眾關注的重大輿情。〔責任單位:省委宣傳部(省文明辦)、省廣電局、省委網信辦、省公安廳、省建設廳、省農業農村廳〕
49.堅持典型引路。全面推廣“垃圾分類星級戶評比”“垃圾分類挑戰賽”等活動,開展垃圾分類典型案例、典型人物征集,講好垃圾分類故事。將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納入文明城市、文明單位、文明校園、文明村鎮、最美家庭等活動的評價內容。〔責任單位:省委宣傳部(省文明辦)、省分類辦、省建設廳、省農業農村廳〕
50.建立鞭策機制。對未按《浙江省城鎮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進行生活垃圾分類的單位和個人及時執法和曝光,重點加大對公共機構、大型綜合體(商超)、大型批發市場(農貿市場)、連鎖餐飲企業等單位執法曝光力度,形成有效威懾。〔責任單位:省委宣傳部(省文明辦)、省建設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司法廳、省廣電局〕
51.強化學校教育引導。各地教育部門要將垃圾分類納入教學內容,根據不同年齡段學生的認知水平和成長規律,將生活垃圾分類知識融入教材,并與教學和實踐內容有機結合。每校每學年至少組織一次以生態文明教育和生活垃圾分類為主題的教育實踐活動,著力提升分類意識。(責任單位:省教育廳)
52.志愿服務推動。有效整合全省志愿服務資源,引導各類志愿服務組織和廣大志愿者開展各類垃圾分類活動。鼓勵、支持社會組織參與垃圾分類的教育培訓、項目實施、科技研發,充分發揮工、青、婦等群團組織在垃圾分類中的生力軍作用,繼續開展“垃圾分類巾幗先行”等主題活動。〔責任單位:省委宣傳部(省文明辦)、團省委、省婦聯、省民政廳〕
53.廣泛發動共同締造。以垃圾分類為切入點,把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和領導作用落實到城市社區,充分發揮基層組織的動員能力,構建共建共治共享基層社區治理體系。(責任單位:省分類辦、省委組織部、省建設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民政廳)
三、工作要求
(一)壓實主體責任。省級各相關部門要根據職責分工,圍繞年度目標,細化工作方案,列出工作清單,分解落實責任,明確時間節點,推動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各地要積極主動謀劃,壓緊壓實責任,層層傳導壓力,確保認識到位、責任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
(二)強化目標考核。加強組織領導和督促檢查,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將垃圾分類工作納入本部門本單位本行業年度工作,實施目標考核管理。省分類辦會同相關部門制定年度考核評估辦法及評分細則,實施清單式、動態化管理。
(三)嚴格督促指導。各地各有關部門結合本系統業務工作,定期開展督促檢查,及時掌握各項工作推進情況。同時,以“三服務”活動為契機,組織專家赴基層開展技術指導,幫助解決實際問題,確保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扎實有效推進。
編輯:陳偉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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