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0-04-07 14:28
來源:駐歐盟使團經濟商務處
近日,歐委會發布新循環經濟行動計劃,擬在未來3年推出35項立法建議,推動歐洲經濟適應綠色未來,激勵環境保護與競爭力齊頭并進,賦予消費者更多權益。該行動計劃是歐委會“綠色新政”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于歐盟實現2050年碳中立和生態多樣性目標至關重要。
一、行動計劃主要內容
第一,制定可持續產品政策框架。在產品設計層面,提升產品耐用性、重復使用性、可升級性和可修復性,限制一次性產品使用和過早淘汰產品,禁止銷毀未售出的耐用品,獎勵可持續高性能產品。在生產層面,修訂制造網絡報告認證體系、資源追溯體系、環境技術認證體系等,支持循環產業發展。在消費層面,協助消費者獲取產品可修復性和耐用性等信息,確保消費者享有真正“維修權”。
第二,關注重點產品價值鏈循環。共有七類產品,包括電子和信息技術產品、電池和汽車、包裝、塑料、紡織品、建筑材料以及食品。擬出臺的針對性措施包括歐盟循環電子計劃、新電池監管框架、包裝和塑料新強制性要求、支持紡織品再利用市場發展、可持續建筑環境綜合戰略以及減少一次性包裝和餐具等。
第三,提出減少廢棄物目標和計劃。一是控制廢棄物總量,設定具體廢棄物總量減少目標,到2030年實現市政不可回收垃圾減少一半,加強成員國廢棄物收集體系標準協調。二是減少和管控有害廢棄物,發布可持續化學戰略。三是支持二次資源市場發展。四是強化歐盟廢棄物出口管理措施,確保不向第三國非法出口廢棄物,設立出口廢棄物的“歐盟可循環”標準。
二、歐盟關于促進全球循環經濟的努力
歐盟認為,循環經濟代表著可持續發展模式,將帶來新的商業機遇,創造新的就業機會,促進歐盟與合作伙伴的經濟聯系。
新行動計劃提出了七點倡議:一是以歐盟塑料戰略為基礎,推動國際范圍內達成塑料產品協議。二是成立全球循環經濟聯盟,共同彌補全球循環經濟方面的知識和治理鴻溝。三是探索設立自然資源使用的“安全運行空間”,啟動自然資源管理國際協議的討論。四是與非洲建設更牢固的伙伴關系,擴大綠色轉型和循環經濟的益處。五是將循環經濟內容納入歐盟對外商簽的自貿協定。六是通過多雙邊政策對話、協定、國際發展合作項目等推動西巴爾干國家發展循環經濟。七是實施“綠色新政外交”,派遣循環經濟代表團,并強化與歐盟成員國的合作。
三、媒體主要評論觀點
第一,新行動計劃涉及生產、經營、消費的方方面面,需要全社會共同努力。制造商需要摒棄“購買-使用-廢棄”的設計理念,更注重維修和回收。消費者需要改變消費習慣,減少不合理浪費行為。企業可以探索循環發展的新業務。監管機構需要確保消費者對產品循環利用的權利。
第二,部分產業部門將受到重點監控。電子產品廢棄物增多已經引起政府部門的重視,例如近年來手機制造商頻繁推出新型號的充電器,造成了舊充電器的浪費。在服裝產業,生產者將承擔更多環保責任,銷售商則禁止銷毀未出售的可用紡織品。
第三,行動勝于言行。新行動計劃得到成員國、主流環保組織和廣大公眾的共同支持,企業界的抵制聲音也不多。2015年歐盟《循環經濟行動計劃》和《一次性塑料指令》為廢物和包裝設定了相當廣泛的目標,但是大多數未在成員國層面實施,此次行動計劃能否取得成效仍有賴于成員國政府部門的配合。
編輯:陳偉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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