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0-03-17 11:23
來源:工業綠色化
作者:孫小敏
2018年5月14日,我國綠色工廠領域首項國家標準《綠色工廠評價通則》(GB/T36132-2018)正式發布,該標準于2018年12月1日起正式實施。此外,在組織申報綠色工廠時,工信部也發布了《綠色工廠評價要求》,對評價指標框架、評價依據、評價方式、 評價指標要求做了具體闡述。
通則指出,綠色工廠評價應在保證產品功能、質量以及生產過程中人的職業健康安全的前提下,引入生命周期思想,優先選用綠色原料、工藝、技術和設備,滿足基礎設施、管理體系、能源與資源投入、產品、環境排放、績效的綜合評價要求,并進行持續改進。
通過細讀《綠色工廠評價通則》和查閱《綠色工廠評價要求》,我們可以看出,基本要求為一票否決性質,基本要求評價單獨成表,不滿足則無法進行綠色工廠申報。綠色工廠評價一級指標包括基礎設施、管理體系、能源資源投入、產品、環境排放和績效6大類,共細分為25項二級指標,總分共100分,其中,基礎設施分值占比20%,管理體系和能源資源投入都為15%,產品和環境排放都為10%,績效占比30%,其中績效占比最大。綠色工廠各評價要素如下圖所示:
具體講,二級指標分為必選項和可選項,有些二級指標包含必選和可選兩項,有個別二級指標只有必選或只有可選,像社會責任只有可選項,而固體廢棄物和噪聲只有必選項。在此處,必選的意思是必須滿足,可選因為主要還是體現企業在行業中的領先水平,需根據企業具體情況進行得分,不是非零即滿分。
有人不禁要問,有些條款不適用于我們企業怎么辦?關于不適用的情況,無論是必選和可選,可能都會存在不適用,在此情況下,企業和第三方可以在評價報告及評分表中詳細闡述企業實際情況暫不扣分,專家進行評審時將會進一步作出判斷。
相關閱讀:
編輯:李丹
版權聲明: 凡注明來源為“中國水網/中國固廢網/中國大氣網“的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圖表、音頻視頻等,版權均屬E20環境平臺所有,如有轉載,請注明來源和作者。E20環境平臺保留責任追究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