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0-03-03 09:29
來源:寧德市人民政府
2. 投放暫存。設置專門容器單獨投放,除農貿市場、農產品批發市場可設置敞開式容器外,其他場所原則上應采用密閉容器存放。廚余垃圾安排專人清理,避免混入廢餐具、塑料、飲料瓶罐、廢紙等不利于后續處置的雜質,并做到“日產日清”。按規定建立臺賬制度(農貿市場、農產品批發市場除外),記錄廚余垃圾的種類、數量、去向等。
(三)有害垃圾
1. 主要品種。包括:廢電池(鎘鎳電池、氧化汞電池、鉛蓄電池等)、廢熒光燈管(日光燈管、節能燈等)、廢溫度計、廢血壓計、廢藥品及其包裝物、廢礦物油、廢油漆、溶劑及其包裝物、廢殺蟲劑、消毒劑及其包裝物、廢膠片及廢相紙等。
2. 投放暫存。按照“便利、快捷、安全”的原則,設立專門場所或容器,對不同品種的有害垃圾進行分類投放、收集、暫存,并在醒目位置設置有害垃圾標志,對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環境保護部令第 39號)的品種,按要求設置臨時儲存場所。
(四)其他垃圾
除可回收物、廚余垃圾、有害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設置專門垃圾桶收集。
三、工作措施
中心城區以街道或社區為單位, 開展生活垃圾分類示范片區建設,對生活垃圾分類試點社區和街道實現“三個全覆蓋”,即生活垃圾分類管理主體責任全覆蓋,生活垃圾分類類別全覆蓋,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收集、運輸、處理系統全覆蓋。實行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密閉運輸。
(一)建立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體系
1.構建垃圾分類收集責任體系
( 1)居住區: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屬地政府牽頭負責,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全面負責、指導轄區物業、小區及各單位結合垃圾產生情況設置垃圾分類容器,協助其與分類收運單位建立工作對接。社區居(村)委會具體負責指導轄區內無物業小區、單位、社會團體等按照分類投放要求進行垃圾投放;小區物業公司負責安排人員督促小區居民及保潔人員按照分類投放要求做好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及收集工作。
( 2)商戶、學校、黨政機關及其他公共場所:按照職責分工,由市直相關單位進行對接,指導、督促相關單位開展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收集工作。
各小區、單位要建立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管理責任人制度,由責任人監督管理責任區域內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分類投放要求,將產生的垃圾投入對應的垃圾桶內,同時與收運單位對接,組織分類轉運。
2.規范設置分類收集設施
根據不同場所的人口、面積和產生垃圾特性,因地制宜確定垃圾分類收集設施的種類、數量等。垃圾分類收集設施設備由產權部門負責管理,各行業主管部門負責督促、指導工作。
( 1)居住區(含城中村)
按照小區人口合理布局設置可回收物、 廚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類收集桶及分類收運設施,規劃設置大件垃圾、建筑(裝修)垃圾集中傾倒點。(責任單位:小區物業、社區、村委會)
( 2)商場、超市及大型綜合體
按照垃圾種類及產生量,合理布局設置可回收物、 廚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類收集桶。(責任單位:各經營單位)
( 3)道路、公園、廣場
按照人流量和垃圾產生量合理設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兩類收集桶。(責任單位:屬地市容環衛部門、園林部門等)
( 4)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辦公場所
按照辦公場所面積及垃圾產生量合理設置可回收物、 廚余垃圾(集中供餐場所)、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三類或四類收集桶。(責任單位:各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
( 5)餐飲場所
按照人流量及垃圾產生量合理設置 廚余垃圾、其他垃圾兩類收集桶。(責任單位:各經營單位)
3.加強垃圾分類收集設施管理
各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單位要配足垃圾分類收集桶,合理規范擺設;在責任區域內設置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布局圖,標明投放點的具體分布位置、投放種類;投放點必須有明顯的標識牌或告知欄,寫明分類種類、收集方式、收集時間及作業單位、責任人和聯系人等信息;垃圾收集桶分類標識要規范、清晰,顏色正確;垃 圾房(亭)、箱(桶)外觀完好、干凈、密閉、無殘缺破損問題。
根據《全國文明城市(地級以上)測評體系操作手冊》測評要求,社區生活環境倡導“垃圾減量分類”,蕉城區、東僑經濟技術開發區每個社區至少建一個垃圾房(亭),投放點設置合理,分類垃圾箱(桶)齊全,做到生活垃圾定點投放、分類投放,垃圾房(亭)、箱(桶)完好、整潔。
4.落實生活垃圾分類督導制度
建立社區生活垃圾分類督導員制度。督導員日常工作重點是對不按照分類要求投 放垃圾的居民加以勸導和教育,對分類不準確的居民加以指導。社區、物業小區每 300戶配 1名督導員,機關企事業單位、院校及公共機構等單位每 800人配 1名督導員。
5.建立基礎臺賬強化信息管理
建立生活垃圾分類基礎臺賬,記錄各類垃圾產生量、分類投放正確率、分類收集、運輸和處置各環節的責任主體、作業形式、作業時間等信息。可通過在垃圾分類收集袋上設置二維碼,在小區、單位設置智能回收設備,加強對單位、居民參與垃圾分類相關信息的采集。同時加快推進智慧城市、智慧環衛信息系統建設進程,建立生活垃圾產生、投放、收集、運輸和處置的全過程信息監控管理體系,實時對數據進行統計分析,提供數據支撐,提高垃圾分類智能管理水平。
(二)建立生活垃圾分類轉運體系
規范生活垃圾分類運輸、密閉運輸,統一車輛標識,便于社會監督。
1.轉運服務承接
( 1)可回收物。產生主體可自行運送至再生資源回收點或由經商務部門核準的企業收集,進行資源化利用。
( 2) 廚余垃圾。委托有收運許可的企業(單位)采用專門密閉收運車輛,按照收運路線定時定點進行收運,物業小區或單位負責安排人員將責任區內的廚余垃圾投放到收運企業(單位)專用運輸車輛上。收運企業(單位)將收集到的廚余垃圾直接運轉到餐廚 /廚余垃圾處理廠進行無害化處置。
編輯:趙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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