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0-01-19 14:53
來源:交通運輸部網站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地區、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把長江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工作擺在突出位置,強化責任擔當,狠抓任務落實。省市人民政府要于2020年2月底前制定整治工作方案,細化任務措施,認真開展整治動員部署。
(二)加強政策支持。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多渠道籌集資金,加大資金投入,鼓勵有條件的地區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運行相關設施;優化環保建設項目審批(核準)流程,加快項目建設進度。研究加大中央資金、技術等政策支持力度,用于船舶和港口環保設施建設改造和運行,利用現有財政資金渠道支持港口岸電設施改造,利用好中央預算內投資資金對相關地區船舶污染物接收設施建設給予資金補助。
(三)加強監督考核。
省市人民政府按季度向交通運輸部報送整治工作進展情況。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加強統籌推進,交通運輸部會同有關部門加強督促檢查,按季度通報進展情況,對工作滯后、責任落實不到位、監管不力的地區,由交通運輸部、生態環境部會同有關部門進行約談。
(四)營造良好氛圍。
強化政策宣傳和輿論引導,加強從業人員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和專業知識、技能培訓,營造全社會共同關注、支持和參與船舶港口污染治理良好氛圍。加強行業自律,強化社會監督,利用好12328舉報投訴電話,加大違法行為曝光力度,推進社會共治。
抄送:上海、江蘇、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慶、四川、貴州、云南省(直轄市)交通運輸、發展改革、生態環境、住房城鄉建設廳(局、委)、水務局,山東、河南省交通運輸廳,長江航務管理局,交通運輸部、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內各司局。
編輯:趙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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