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9-12-17 10:14
來源:生態環境部
為貫徹落實《“十三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方案》有關要求,加快我國低碳技術的推廣應用,促進2020年和2030年我國控制溫室氣體排放行動目標的實現,生態環境部發布關于開展第四批《國家重點推廣的低碳技術目錄》征集工作的通知。
日前,生態環境部發布關于開展第四批《國家重點推廣的低碳技術目錄》征集工作的通知。
詳情如下:
關于開展第四批《國家重點推廣的低碳技術目錄》征集工作的通知
國資委辦公廳,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態環境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生態環境局,有關行業協會及科研院所:
為貫徹落實《“十三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方案》有關要求,加快我國低碳技術的推廣應用,促進2020年和2030年我國控制溫室氣體排放行動目標的實現,我部現組織開展第四批《國家重點推廣的低碳技術目錄》的征集、篩選、評定等相關工作,并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原則
(一) 堅持面向綠色循環低碳發展的方向。推薦技術應具有顯著的減少溫室氣體排放效果,具有大規模推廣應用前景,溫室氣體減排潛力大。
(二) 堅持推薦技術的先進適用性。適合我國的實際情況,推薦技術至少達到國內先進水平,知識產權明晰。
(三) 堅持推薦技術的成熟可靠性。在我國有一定應用實例,并有實際效果驗證的證明材料。
(四)堅持技術應用的市場導向。推薦技術要有良好的經濟性及廣闊的市場推廣前景。
二、推薦范圍
電力、鋼鐵、有色、建材、煤炭、石化、化工、紡織、食品、造紙、機械、家電、新能源等工業領域,以及建筑、交通運輸、農業、土地利用變化和林業、廢棄物處理等領域的低碳技術,可以是單一技術、產品、裝備、工藝流程或系統性工程技術等。
低碳技術評價的溫室氣體主要為二氧化碳(CO2),同時也適當考慮甲烷(CH4)、氧化亞氮(N2O)、氫氟碳化物(HFCs)、全氟化碳(PFCs)和六氟化硫(SF6)等其他種類溫室氣體。
三、推薦要求
請積極組織推薦符合條件的低碳技術,填寫《國家重點推廣的低碳技術申報表》(見附件1),并于2019年12月27日前將紙質版材料和電子版材料(光盤形式)報送我部應對氣候變化司。
聯系人:郭志強、王波、蘇暢
電話:(010)83052163、83052115、66556304
郵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西直門北大街42號節能大廈A座16層
附件:
1.國家重點推廣的低碳技術申報表
2.申報表填寫說明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
2019年12月6日
(此件社會公開)
國家重點推廣的低碳技術申報表
申報表填寫說明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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