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9-11-21 10:02
來源:浙江省生態環境廳
(四)土壤污染防治6050萬元。一是土壤質量考核安排5000萬元。根據10個各設區市(寧波除外)2018年度土壤污染防治和危險廢物規范化考核結果進行分配。對兩項加權平均得分前六位的評為優秀、其余評為良好。對優秀的杭州、舟山、金華、湖州、溫州和臺州等6個設區市每個安排700萬元,共計4200萬元;其余4個每個安排200萬元,共計800萬元。二是支持重點尾礦庫污染防治方案編制和實施750萬元。對余杭、富陽、建德等22個縣(市、區)的50個尾礦庫的污染防治方案編制和實施,每個支持15萬元。三是支持義烏市、安吉縣創建省級“無廢城市”試點先期探索200萬元。用于支持義烏、安吉創建省級“無廢城市”創建,分別安排100萬元。四是根據生態環境部有關固廢信息化監管要求,結合今年全省固廢專項審計整改,支持蕭山對全省固體廢物信息系統進行功能提升改造項目100萬元。
三、監管能力建設因素12959.4萬元
(一)重點污染源在線監控系統和環境質量自動監測系統運行維護及監測監控能力建設6438萬元。一是對列入年度省重點監控企業名單的企業,企業端運行維護費用按照每套標準配置的廢水自動監控系統4萬元/年、加裝氨氮或總磷的每套7萬元/年、廢氣自動監控系統每套6萬元/年,并結合各地運行質量系數和轉移支付系數進行測算;委托煙氣計量檢定費用按照每套廢氣自動監控系統0.33萬元/年進行測算,共安排5378萬元。二是對省級運維的103個水質自動監測站和2個空氣自動監測系統(省控背景點),按每個水站10萬元、空氣站15萬元進行測算,共安排1060萬元。
(二)支持各地生態環保監管能力建設5021萬元。為進一步加強廳市合作,支持地方監管能力建設,安排湖州400萬元,衢州、麗水各500萬元。溫州洞頭海島陸海污染綜合防治安排300萬元;湖州南潯區監管能力建設安排300萬元;嘉興南湖區監管能力建設安排300萬元;天臺監管能力建設安排300萬元;玉環智慧環保建設安排250萬元;舟山海洋站監測船等能力建設安排780萬元;麗水蓮都區生態網絡建設安排290萬元;龍泉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建設安排100萬元;云和居民環境與健康素養提升試點100萬元;對受臺風“利奇馬”影響較重的臨海補助400萬元,玉環、椒江、天臺、仙居各補助100萬元;遂昌洪災補助100萬元。
(三)危險廢物處置能力和核應急經費600萬元。安排桐廬神仙洞廢物庫處置經費280萬元,安排核應急經費海鹽140萬、三門100萬、寧海40萬、蒼南40萬。
(四)長江生態環境保護修復駐點研究900萬元。對湖州、嘉興、舟山3個長江生態環境保護修復駐點研究城市每個安排300萬元。
四、績效因素5840萬元
(一)督查激勵資金2000萬元。
根據省政府關于2018年督查激勵結果,對2018年落實省政府重大政策真抓實干、在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中成效明顯的杭州、寧波、衢州每個獎勵1000萬元(寧波除外)。
(二)環境空氣質量獎勵3020萬元。
根據2018年10個設區市(寧波除外)環境空氣質量考核評分結果,對考核優秀的溫州、金華、衢州、舟山、臺州、麗水6個設區市每個獎勵100萬元,其余4個良好的每個獎勵80萬元,共計920萬元;對2018年環境空氣質量達標的35個縣級城市每個獎勵60萬元,共計2100萬元。
(三)2018年省級專項資金績效評價獎勵820萬元。
對2018年省級專項資金績效評價結果優秀的臨安區獎勵100萬元,良好的泰順、安吉、長興、磐安、開化、龍泉、慶元、遂昌、景寧每個獎勵80萬元。
五、地區財力因素3000萬元
根據省財政廳換擋激勵獎補機制規定,以各市、縣(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經濟動員能力、財力狀況等因素為依據分圍二類六檔,根據各地地區財力系數加權計算。
此次按照不少于專項資金總額(118750.30萬元)70%的要求,提前下達83125.29萬元。
附件:2020年度省級環境保護專項資金(提前下達部分)分配情況.xlsx
原標題:2020年省環境保護專項資金分配情況的測算說明(提前下達部分)
編輯:趙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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