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9-10-28 09:19
來源:中國固廢網
作者:劉影
近日,財政部經濟建設司網站發布財政部就全國人大代表王毅在今年全國兩會上提出的“關于保障垃圾處理產業健康穩定發展的建議”作出答復。回復一出,引發眾多行業人士討論。本文特別采訪部分行業專家,供大家參考。
《答復》原文具體如下:
垃圾焚燒補貼促進了產業快速發展、
2006年,國家發改委制定的《可再生能源發電價格和費用分攤管理試行辦法》將“垃圾焚燒發電”納入“生物質發電”范疇,垃圾發電開始享受可再生能源補貼。2012年,國家發改委發布《關于完善垃圾焚燒發電價格政策的通知》指出,執行全國統一垃圾發電標桿電價每千瓦時0.65元。引入補貼政策后,政府支付的垃圾處理服務費和垃圾焚燒發電的上網電費收入成為企業收入的兩大支柱來源。
E20環境研究院執行院長薛濤在接受中國能源報采訪時介紹,垃圾處理的發電補貼目前是行業基本收益的重要來源,行業發展初期由于我國國情等因素限制,居民基本尚未為垃圾處置付費,垃圾處置費和發電補貼均只能由政府買單。目前,按照2018年國家發改委綠色價格機制的文件精神推進污染者付費制度的要求,經過測算大約需要向民眾征收300元左右(每年每戶)的垃圾處理服務費,才能彌補政府不到一半的垃圾處置費用支出(參考閱讀:垃圾發電行業擔憂補貼 專家一致認為中短期不具備條件)。
某垃圾焚燒行業人士表示,垃圾處理是城市管理的剛需,垃圾焚燒發電是在當前階段垃圾處理的最重要的方式之一,可有效緩解“垃圾圍城”。垃圾焚燒發電補貼電價政策自實施以來,一定程度上帶動了垃圾焚燒發電行業迅猛發展,有效地推動了各地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建成落地。
補貼取消目前尚未具備基礎
財政部對王毅代表提議的答復公布后,迅速引發行業熱議。
某前述垃圾焚燒行業人士表示,作為可再生能源補貼的一種,0.65元/kW?h的垃圾焚燒發電上網電價中補貼部分如果取消,將對行業生態產生很大影響,且不利于能源結構問題的解決。他認為,垃圾處理費收入是市場化的競爭性收入,如果垃圾焚燒發電項目電價補貼取消,將導致后續項目對垃圾處理費收入的依賴性增加。
京衡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律師,浙江省律協資源與環境保護專委會主任陳國強表示,對垃圾焚燒發電項目而言,除部分供熱項目外,項目的收入來源為售電收入和垃圾處理服務費。其中售電收入是主要收入,對項目收益影響大。如果電價補貼取消,則直接影響到地方政府的垃圾處理服務費支出。隨著城市化進程,發達區域的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已大量建成,越來越多的后發展區域由于垃圾處理量劇增而需要上馬垃圾焚燒發電項目,電價補貼取消對原本就不富裕的地方政府來說會是一筆沉重的負擔。
濟邦咨詢總監陳偉表示,大量三四線以下城市在環保達標壓力下,除了上馬垃圾焚燒項目并沒有綜合效益更好的選擇,若再疊加補貼退坡這一趨勢,要么增加財政直接補貼要么擴大直接收費,但又和現在經濟環境下的減稅降負要求產生了沖突。
光大證券公用事業與環保團隊曾就此發表觀點認為,當財政缺口過大、產能發展過剩時,政府補貼將逐步退坡乃至取消,但當前垃圾處理產業并不具備補貼退坡或取消的基礎,不同于光伏產業產能增長已經遠超預期且基本完成國家規劃要求,垃圾處理產能缺口較大,尚未完成“十三五”規劃目標。
編輯: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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