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9-06-12 13:53
來源:中國固廢網
作者:程云
6月12日,中國固廢網獲悉,歷經兩次流標的云南普洱城區生活垃圾焚燒項目啟動第三次資格預審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提出資格申請。
相比于其他招標公告,中國固廢網發現,普洱生活垃圾焚燒項目有兩大亮點:(1)本項目對申請人的投融資能力做了明確的規定,投資能力不低于8197.1萬元,融資能力不低于2.13億元;(2)本項目的資格預審采用有限數量制,當通過詳細審查的申請人多于9家時,通過資格預審的申請人限定為9家。
前兩次均因“有效投標人不足三家”而流標,但招標公告還限定9家,這規定有點匪夷所思,歡迎網友留言討論。
普洱市中心城區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PPP項目(三次)資格預審公告(代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普洱市中心城區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PPP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已完成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ublic-Private-Partnership,以下均簡稱:PPP)實施方案編制,通過了財政部門的物有所值評價及財政承受能力論證,并由思茅區人民政府批準采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實施。招標人是經思茅區人民政府授權的項目實施機構普洱市思茅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招標代理機構為天行健國際招標(北京)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社會資本進行國內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以下簡稱:申請人)提出資格申請。
本公告所稱社會資本是指:按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要求,可以參與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的市場主體。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1)項目建設內容
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范圍所必需的主要建設項目和生產、生活附屬設施。還包括土地征用費用;紅線外考慮35kv上網線路12公里(暫按12公里考慮);生產用水(含水泵);生活用水(自流);水庫;填埋場。項目建設內容具體詳見《項目基礎資料》。
(2)項目總投資
本項目一期(本期)可研總投資為29509.68萬元,扣除建設期利息919.41萬元,靜態總投資為28590.27萬元;通過采用PPP模式調整后建設期利息為1769.36萬元,動態總投資為30359.63萬元。投資估算金額具體詳見《項目基礎資料》。
2.2招標范圍
本次招標范圍為普洱市中心城區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PPP項目的社會資本方。
2.3操作模式
本項目采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具體操作模式為建設—運營—移交(Build-Operate-Transfer,簡稱:BOT)模式。投標人中標后,作為社會資本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和合同規定與政府出資方共同出資組建項目公司。項目公司在合作期內負責本項目的投資、融資、建設、運營、養護、維修和設備更換等責任,并在此期間內享有本項目的收益權和經營權。項目公司對項目的籌劃、資金籌措、建設實施、運營管理、債務償還、資產管理和項目移交等全過程負責;通過垃圾處理費、售電收入和政府可行性缺口補助獲得合理回報;并在PPP項目合同規定的特許經營期滿后,將全部項目設施及相關權益按合同約定的條件和程序,無附加任何條件的基礎上無償移交給政府方或其指定機構。
(1)股權比例及注冊資本金構成
本項目由普洱市思茅國拓資產經營有限公司代表政府和社會資本方共同組建項目公司,注冊資本暫定為9107.89萬元,其中:政府占股權比例為10%,出資金額為910.79萬元;社會資本方占股權比例為90%,出資金額為8197.1萬元。
(2)項目資本金
項目資本金為動態總投資的30%,項目資本金為9107.89萬元,由政府方和社會資本方按10 : 90的比例以現金方式出資。其中政府方出資910.79萬元,社會資本方出資8197.1萬元。
(3)項目融資
融資總額為扣除項目資本金外的缺口資金21251.74萬元,項目融資由社會資本負責,項目公司作為融資主體,融資款將全部用于本項目。項目融資由社會資本提供增信、擔保或以《PPP合同》下享有的權益提供質押(或擔保)。政府不對融資提供任何增信、擔保等。
(4)項目回報機制
本項目收益回報機制為可行性缺口補助,并采用績效考核付費。
(5)本項目施工、貨物或服務的采購方式
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項目社會資本具備相應的資質和能力,依法能夠自行建設、生產或者提供本項目的施工、貨物或服務的,本項目相應的施工、貨物或服務將由社會資本自行承擔,不再招標。
2.4合作期限
本項目合作期限30年,其中:建設期2年,運營期28年。
3.投標申請人資格要求
3.1在中國境內(包括港澳臺)依法注冊的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且合法存續,沒有處于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等不良狀態。
3.2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
3.3招標人根據本項目的特殊要求規定申請人應具備的特定條件:
(1)財務實力要求:財務狀況良好,沒有處于財產被接管、破產或其他不良狀態、無重大不良資產或不良投資項目;投資能力不低于8197.1萬元,融資能力不低于21251.74萬元。
(2)專業經驗要求:具有不少于1項類似項目投資業績[類似項目指:采用機械爐排爐工藝且處理規模不少于400噸/天并投入運營的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業績證明材料指:PPP項目合同(或特許經營協議)和環保驗收(或自行驗收并成功備案)證明材料]。
(3)信用要求:銀行和稅務信用評價系統中無不良記錄;未被取消項目所在地的投標資格或禁止進入該區域建設市場且處罰期未滿的;申請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及中國政府采購網“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
編輯: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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