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9-05-23 13:40
來源:廣西發改委
近日,廣西發改委發布了關于核定垃圾焚燒發電企業上網電量的函,核定6家垃圾焚燒發電企業上網電量,詳情如下:
廣西壯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核定垃圾焚燒發電企業上網電量的函
桂發改價格函〔2019〕1118號
廣西電網有限責任公司,各相關垃圾焚燒發電企業: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完善垃圾焚燒發電價格政策的通知》(發改價格〔2012〕801號)及《廣西壯族自治區物價局關于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垃圾處理量核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桂價格〔2018〕90號)有關規定,我委對區內各垃圾焚燒發電企業上報相關材料進行了認真審核,現將各垃圾焚燒發電企業的上網電量核定情況及有關規定函告如下:
一、各垃圾焚燒發電企業上網電量核定詳見附件。
二、核定的垃圾發電上網電量按照國家垃圾焚燒發電標桿上網電價執行,其余上網電量按照我區同期燃煤發電標桿上網電價執行。
附件:廣西各垃圾焚燒發電企業上網電量核定表
廣西壯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9年4月30日
編輯: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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