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9-02-18 14:50
來源:交通運輸部
中國固廢網獲悉,日前交通運輸部發布了交通運輸部關于《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對《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具體內容如下:
為加強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預防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事故,交通運輸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態環境部、應急管理部、市場監管總局聯合起草了《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公眾可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反饋意見:
1.登陸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網址:http://www.chinalaw.gov.cn),進入首頁的“立法意見征集”提出意見。
2.登陸交通運輸部網站(網址:http://www.mot.gov.cn),進入首頁右側的“互動”欄“意見征集”點擊“關于《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提出意見。
3.電子郵箱:zhangqiang@mot.gov.cn
4.通信地址:北京市建國門內大街11號交通運輸部運輸服務司貨運與物流管理處(100736)。
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19年3月14日。
交通運輸部
2019年2月15日
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加強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預防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及相關活動的,應當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 交通運輸部負責全國危險貨物道路運輸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危險貨物道路運輸管理工作。
工信、公安、生態環境、應急管理、市場監管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對危險貨物道路運輸相關活動進行監督檢查。
第四條 國家建立危險化學品監管信息共享平臺,利用信息共享加強運輸安全管理。
第五條危險貨物道路運輸,應當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便利運輸的原則。
第六條 禁止托運、承運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國家標準及國家政策文件禁止運輸的危險貨物。
第七條 托運人、承運人、裝貨人應當制定危險貨物運輸作業查驗、核準和登記制度,人員安全培訓制度、設備管理制度和崗位操作規程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托運人、承運人、裝貨人應當對與危險貨物托運、承運、裝貨操作相關的本單位人員進行崗前安全教育培訓和每月日常安全教育培訓。未經崗前安全教育培訓考核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托運人、承運人、裝貨人應當妥善保存安全教育培訓及考核記錄。崗前安全教育培訓記錄保存至相關人員離職后十二個月;日常安全教育培訓記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二個月。
第八條國家鼓勵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企業應用先進技術和裝備,實行專業化、集約化經營。
禁止危險貨物運輸車輛掛靠經營。
第二章 危險貨物托運
第九條托運人應當委托具有相應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資質的企業承運危險貨物。
民用爆炸物品托運人應當委托具有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核發的危險貨物第1類爆炸品或者第1類爆炸品中相應項別運輸資質的企業承運。
第十條托運人應當確保所托運的危險貨物的分類、分項、品名和品名編號符合《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規則第2部分:分類》(JT/T 617.2)《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規則第3部分:品名及運輸要求索引》(JT/T 617.3)的要求。
托運人托運危險性質不明的危險貨物,應當向承運人提供符合國家規定要求的危險特性鑒定技術報告。
需要添加抑制劑或者穩定劑的,托運人應當按照規定添加,并告知承運人相關注意事項。
第十一條托運人不得在托運的普通貨物中違規夾帶危險貨物,或者謊報危險貨物類別,或者將危險貨物隱匿為普通貨物托運。
第十二條托運人應當按照《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規則第4部分:運輸包裝使用要求》(JT/T 617.4)《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規則第5部分:托運程序》(JT/T 617.5)等標準要求妥善包裝危險貨物并在外包裝設置相應的危險貨物標志。
托運人委托其他企業或者單位進行包裝、充裝或者裝載的,應當確保其滿足本辦法相關要求。
第十三條托運人在托運危險貨物時,應當向承運人提交符合本辦法第七十六條規定的危險貨物托運清單。
托運人應當妥善保存危險貨物托運清單,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二個月。
第十四條 托運人應當向承運人提供在所托運危險貨物運輸過程中的應急聯系方式,并保持聯系暢通。
第十五條托運人托運劇毒化學品、民用爆炸物品或者放射性物品的,應當向承運人分別提供公安機關核發的劇毒化學品道路運輸通行證、民用爆炸物品運輸許可證、放射性物品道路運輸許可證明或文件。
托運人托運一類放射性物品的,應當向承運人提供國務院核安全監管部門批準的放射性物品運輸核與輻射安全分析報告。
托運人托運危險廢物(包括醫療廢物,下同)的,應當向承運人提供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核發的危險廢物轉移聯單。
第三章 例外數量與有限數量危險貨物運輸的特殊規定
第十六條 例外數量危險貨物的包裝、標記、包件測試以及每個內容器和外容器可運輸的危險貨物的最大數量應當符合《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規則第3部分:品名及運輸要求索引》(JT/T 617.3)要求。
第十七條有限數量危險貨物的包裝、標記以及每個內容器或者物品所裝的最大數量、總質量(含包裝)應當符合《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規則第3部分:品名及運輸要求索引》(JT/T 617.3)要求。
編輯:劉影
版權聲明: 凡注明來源為“中國水網/中國固廢網/中國大氣網“的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圖表、音頻視頻等,版權均屬E20環境平臺所有,如有轉載,請注明來源和作者。E20環境平臺保留責任追究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