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09-29 09:44
來源:生態環境部
(二)堅持力度不減、尺度不松,堅決完成中央環保督察后續整改任務
對目前已經完成整改任務的問題和交辦的信訪件組織開展“回頭看”,嚴格對標對表,逐一排查核實,認真查漏補缺,堅決防止整改滑坡、污染反彈;對目前仍在持續推進的整改任務,嚴格對照整改方案明確的目標和要求,進一步明確整改時間節點、階段目標任務、監管責任單位,倒排工期、掛圖作戰、定期調度、加強督辦,堅決防止虎頭蛇尾、整改拖延。紀檢監察機關繼續對整改工作實行全過程、全覆蓋的執紀執法,對作風不實、把關不嚴、履責不力,導致污染反彈、整改不到位的一律嚴肅問責。
(三)堅持正視問題、勇于擔當,繼續抓好歷史遺留污染問題治理
進一步增強生態文明建設和污染治理的歷史責任感和使命感,堅決克服盲目樂觀、麻痹大意、思想松懈、疲憊厭煩情緒,以中央環保督察整改為契機,堅定信心、鼓足干勁、一鼓作氣、乘勝追擊,在切實抓好中央環保督察指出問題整改的基礎上,對全省其他的歷史遺留污染重點難點問題全面開展克難攻堅,全面實施《湖南省污染防治攻堅戰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集中開展污染治理“夏季攻勢”,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在三年之內全省水、氣、土三大領域突出污染問題治理取得明顯成效,生態環境質量得到明顯改善。
(四)堅持舉一反三、著眼長效,切實鞏固和深化中央環保督察整改成果
深刻領會中央環保督察的思想內涵、制度內涵,將中央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成果進一步深化為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的思想成果、制度成果。學習借鑒中央環保督察好的經驗做法,建立完善省級環保督察制度,全面深入開展省級環保督察,更深更細地加快解決突出環境問題,全面全程地壓實壓緊各級各部門生態環保工作責任。針對中央環保督察指出的突出問題,舉一反三,組織各級各部門進一步梳理分析原因,結合省情、找準結癥,全面、科學、務實地制定和完善有關法規規章、體制機制,加快形成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的完備制度體系,把我省生態強省建設不斷推向前進,使綠水青山成為湖南的真正底色,使優美生態成為湖南的亮麗名片。
附件: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指出的76個問題整改情況
一、在個別談話和走訪問詢過程中,不少領導同志反映,湖南省對環境保護的重視程度自上而下存在逐級遞減的情況,壓力傳導不夠,責任落實不夠。(完成整改,持續推進)
(一)加強對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生態文明建設決策部署的學習。將黨和國家關于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的重大決策部署和要求等列為各級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的重要內容,以及各級黨校、行政學院和其他干部培訓的重要教學內容。中央環保督察組反饋意見以來,省委先后3次組織理論學習、中心組集體學習,先后多次召開的省委常委會會議、省政府常務會議,都是圍繞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進行。省委黨校(湖南行政學院)從2017年下半年來,增加了生態文明建設方面的課程,先后開辦20余期培(輪)訓班。在全省干部教育培訓網絡學習平臺增加生態文明建設相關版塊。各市州和縣市區黨委已把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生態文明建設的決策部署納入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重要內容,嚴格按照要求落實干部教育培訓網絡學習,認真學習生態文明建設有關決策部署和相關知識。
(二)壓實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責任。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的原則,修訂《湖南省環境保護工作責任規定(試行)》《湖南省重大環境問題(事件)責任追究辦法(試行)》。2018年1月30日,省委、省政府印發《湖南省環境保護工作責任規定》和《湖南省重大環境問題(事件)責任追究辦法》。新的“一規定一辦法”將黨委組織部門、宣傳部門和司法機關納入環境保護工作責任體系,增加縣級以上黨委環保工作責任、鄉鎮(街道)黨(工)委環保工作責任,并對相關部門職責進行了明確,如地級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整治、受污染地塊管理、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范圍內排污口清理整治等任務,實現了黨委、政府及紀檢監察、審判、檢察機關共38個相關單位環保責任的全覆蓋。特別是將環保職責首次列入紀檢監察機關職責,著力在嚴格監督、強化問責、嚴肅執紀三個方面抓好落實,以嚴肅問責倒逼環境保護和生態文明建設責任落實。“一規定一辦法”還規定今后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開發區、產業園區的管委會,將和縣級以上政府一樣,要對本行政區域內環境保護負責,需承擔7項主要職責:對本轄區環境質量負責,嚴格執行排放總量控制制度,嚴格環境準入,加大保護和改善環境質量的財政投入,加強應急管理,加強環保宣傳教育,建立健全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和考核評價制度。
(三)深入開展省級環保督察。進一步完善省級環保督察機制,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湖南省環境保護督察方案(試行)》,要求以持續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每年選擇2-3個市州、5個左右重點縣市區,開展環境保護督察,壓實環境保護工作責任。在對益陽市開展省級環保督察試點工作基礎上,省委、省政府于2018年6月-8月分兩批對全省14個市州開展省級環保督察,實現省級環保督察全覆蓋。
二、一些地區和部門抓環境保護工作緊一陣松一陣,抓一件算一件,解決一個問題算一個問題,既未真正形成自覺行動,也缺乏統籌謀劃。(完成整改,持續推進)
(一)健全機構、明確職責。省、市、縣三級均成立了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制定了環保工作職責規定、環境問題(事件)責任追究辦法,明確了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議事制度和考核辦法,厘清了各級各部門的環境保護職責,有力推動“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制度落實。建立完善“河長制”工作機制和責任體系,各市州都出臺了河長制會議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工作監督制度、工作考核辦法、河湖日常監管巡查制度等制度。
(二)加強謀劃、明確目標。圍繞省第十一次黨代會提出的建設生態強省目標,結合省情,編制了“十三五”環境保護規劃、飲用水水源保護規劃、循環農業建設規劃、水環境保護規劃等一系列生態規劃,出臺了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細則、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等,形成了脈絡明晰、目標明確的生態環境保護總體思路。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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