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06-15 09:21
來源:生態環境部
為了鼓勵公眾積極參與環保監督管理,嚴厲打擊涉固體廢物環境違法行為,及時發現、控制和消除環境安全隱患,保障環境安全,浙江省環保廳和省財政廳于今年3月聯合出臺實施了《浙江省固體廢物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獎勵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明確給予發現舉報固體廢物領域環境違法行為的有關個人或單位最低5000元、最高10萬元的獎勵。
《辦法》一經推出,公眾便積極響應。近日,因舉報協助環保部門查獲貨車非法轉移廢舊鉛酸蓄電池案件,金華東陽市民張某領到了5000元獎金。這是《浙江省固體廢物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獎勵暫行辦法》實施以來,我省首例固體廢物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獎勵。
4月初,張某向金華環保部門舉報東陽市吳寧街道成家里村有貨車非法轉移廢舊鉛酸蓄電池。接報后,金華環保部門立即組織執法人員趕赴現場進行調查,并當場查獲涉事車輛。經查,涉事貨車系浦江縣鼎通再生資源回收有限公司車輛,車上載有準備運回公司處置的廢舊鉛酸蓄電池近2噸。據車輛駕駛員交代,廢舊鉛酸蓄電池均在永康回收,其中僅0.8噸有固體廢物轉移聯單等審批手續。隨后,金華市環保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59條第一款和第75條第六項規定,對該公司非法轉移危險廢物的違法行為依法予以立案查處,并向張某反饋了舉報調處結果,兌現了5000元固體廢物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獎金。
編輯:趙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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