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03-26 13:56
來源:聊城市政府
日前,山東聊城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危險廢物監管工作的意見》。《聊城市“十三五”危險廢物處置設施規劃項目》隨之印發。全文如下:
聊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聊政辦字〔2018〕15號
聊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進一步加強危險廢物監管工作的意見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屬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
為扎實做好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的整改落實,切實加強全市危險廢物監管,全面提高危險廢物污染防治水平,做到對危險廢物全過程、全方位跟蹤管理,實現危險廢物管理“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的目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和《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辦法》,結合我市實際,現就進一步加強全市危險廢物監管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做好危險廢物監管工作的重要性
(一)做好危險廢物監管工作是推動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舉措。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建設生態文明是中華民族永續發展的千年大計,強調要加強固體廢棄物和垃圾處置。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要把防治固體廢物污染作為實現綠色發展的重要內容,促進形成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空間格局、產業結構、生產方式、生活方式。危險廢物監管是固體廢物污染防治的重中之重,危險廢物利用和處置不當,將對水體、大氣和土壤造成嚴重污染,嚴重威脅人民群眾身心健康。各級各部門(單位)要切實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突出抓好危險廢物監管工作。
(二)加強危險廢物監管是提升我市環保工作水平的有力抓手。近年來,我市環保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危險廢物管理等方面與上級要求和人民群眾需求還存在一定的差距。以推進危險廢物產生單位和經營單位規范化管理為抓手,強化各級各部門危險廢物監管能力,進一步健全危險廢物監管體系,有利于全面提升我市危險廢物處置水平,保障生態環境安全。
(三)加強危險廢物監管是落實中央環保督察整改措施的實際行動。中央環保督察組在對山東省的反饋意見中指出,山東省危險廢物處置存在環境隱患,危險廢物處置能力不足,大量危險廢物因無法及時處置長期貯存,涉危險廢物環境污染案件高發。我市要加強危險廢物的摸底排查,強化廢棄物監管,抓好問題整改落實,努力提高管理水平和處置能力。
二、工作目標及主要任務
(一)工作目標
1.及時準確摸清危險廢物底數。2018年6月底前,摸清我市危險廢物產生、貯存、利用、處置狀況。建立轄區危險廢物監管重點源名單動態監管和更新機制。
2.加強危險廢物處置能力建設。加快推動“十三五”危險廢物處置設施規劃項目建設,確保按期建成投產。2020年6月底前,至少建成兩處危險廢物綜合處置項目,實現全市危險廢物產生量與處置能力相平衡。
3.提升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水平。嚴格落實危險廢物管理制度,實施全過程規范化管理,全面提升監管水平。2018年我市納入考核的危險廢物產生單位和經營單位規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要分別達到90%和95%,2020年要分別達到95%和100%。
(二)主要任務
1.明確各級各部門和企業責任
(1)強化政府的領導責任。各級政府對轄區內危險廢物管理負總責。要把危險廢物監管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做到有部署、有檢查、有考核、有成效。結合轄區實際,扎實推動危廢監管重點工作和危廢處置項目建設,在危廢處置項目選址、立項、規劃、土地、資金扶持、稅收優惠等方面予以政策傾斜,力爭實現產廢量與處置能力“自我平衡”。主動協調重大涉危廢違法案件的處理,做好重大案件危廢代處置費用的財政資金保障。對于非法傾倒、處置危險廢物的案件,要依法從嚴、從快進行查處。
(2)履行部門的監管責任。環保部門要全面掌握轄區內危廢產生、貯存、利用、處置底數;依規依法嚴格辦理危險廢物轉移、審批手續,做到嚴格、及時、規范;要加大執法力度,按照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考核要求,制定年度監管計劃,對重點危廢產生單位和經營單位加密監督檢查頻次,并做好現場檢查記錄存檔保留;在日常監管的基礎上,要按年度有針對性地開展專項執法活動,對轄區內環境隱患突出的問題開展全面排查執法,并對檢查發現問題及整改落實情況予以通報,切實消除管理風險;對本轄區內發現的違法違規案件,應在第一時間將相關情況向上一級有關部門進行匯報。公安部門要加強對環保部門移送涉嫌危險廢物環境違法犯罪案件的偵辦力度,對涉嫌危險廢物違法犯罪案件深挖徹查,依法追究危險廢物產生、倒賣、運輸、傾倒、非法利用處置等各鏈條的實際操作者、牟利者的刑事責任。衛生計生部門要負責做好對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收集、運送、貯存、處置活動中的疾病防控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對醫療衛生機構的醫療廢物管理工作實施監督。交通運輸部門要切實加強對具備危險廢物運輸經營資質的運輸企業的監管,依法對危險廢物運輸車輛和人員的資質進行審核把關,督促運輸企業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危險廢物污染道路環境。各相關部門按照職責權限,承擔本部門相應的一般固廢和危險廢物監管職責。
(3)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危廢產生單位和經營單位要認真履行危險廢物污染防治主體責任。所有企業要實行“一把手”負責制,明確一名副職具體負責,并配齊配強管理人員。一是認真落實危險廢物申報登記制度。將危險廢物的產生、貯存、利用、處置等情況納入生產記錄,建立危險廢物管理臺賬,如實記錄相關信息并及時依法向縣級環保部門申報管理計劃、申報登記等資料。二是依法依規確定委托處置單位。應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運輸單位和利用處置經營單位,簽訂委托合同,依法委托運輸、利用處置危險廢物。轉移前,產生單位應制定轉移計劃,完善手續,并向環保部門報備并領取聯單;轉移后,應按照轉移實際,做到一轉移一聯單,并及時向環保部門提交轉移聯單。要完善保存所有資料,需向環保部門備案的要及時上報。三是切實強化貯存管理。對照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要求,建設符合規范且滿足需求的貯存場所,嚴禁危險廢物露天堆放。對新建項目,危險廢物貯存場所必須作為環境污染防治設施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使用。
編輯: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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