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03-14 14:44
來源:發改委
中國固廢網獲悉,國家發改委發布《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實施2018年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重點任務的通知》,加快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3條控制線,以及生態、農業、城鎮空間,作為城市空間布局基本框架。以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為硬約束,建設精明增長的緊湊城市。加強和規范城市生態建設,推進生態修復城市修補,塑造城市特色風貌,深入創建森林城市和生態園林城市,鼓勵有條件地區打造特色山城水城。推進城市綠色低碳發展,開展城市水生態修復治理,實施國家節水行動,全面建設海綿城市,整治長江經濟帶地級及以上城市黑臭水體,推進城市污水處理提質增效;穩步推進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推廣綠色建筑與建筑節能;出臺資源循環利用基地建設實施方案,推進生活垃圾分類立法;研究建立城市綠色發展指標體系。厚植城市人文底蘊,提煉文化經典元素和標志性符號,合理應用于城市建設運營及公共空間。詳情如下: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實施2018年
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重點任務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門、直屬機構,國家開發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
以促進人的城鎮化為核心、提高質量為導向的新型城鎮化戰略,是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的重要實踐,是建設現代化國家的關鍵舉措,也是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和區域協調發展戰略的有力支撐。2018年是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的開局之年,是改革開放40周年,是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施“十三五”規劃承上啟下的關鍵一年。做好2018年新型城鎮化工作,必須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貫徹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和政府工作報告部署,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新發展理念,緊扣我國社會主要矛盾變化,推動新型城鎮化高質量發展,努力實現在新起點上取得新突破。經推進新型城鎮化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審議并報告國務院同意,現制定并實施2018 年新型城鎮化建設重點任務如下。
一、加快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
(一)全面放寬城市落戶條件。繼續落實1億非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方案,加快戶籍制度改革落地步伐,促進有能力在城鎮穩定就業生活的新生代農民工、在城鎮就業居住5年以上和舉家遷徙的農業轉移人口、農村學生升學和參軍進入城鎮人口在城市舉家落戶,鼓勵對高校和職業院校畢業生、留學歸國人員及技術工人實行零門檻落戶。中小城市和建制鎮要全面放開落戶限制。大城市對參加城鎮社保年限的要求不得超過5年,其中Ⅱ型大城市不得實行積分落戶,有條件城市要進一步降低社保年限要求;Ⅰ型大城市中實行積分落戶的要大幅提高社保和居住年限的權重,鼓勵取消年度落戶數量限制。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要區分城區、新區和所轄市縣,制定差別化落戶條件,探索搭建區域間轉積分和轉戶籍通道。探索租賃房屋的常住人口在城市公共戶口落戶。落實地方政府主體責任,2018年實現進城落戶1300萬人。
(二)強化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務。實現居住證制度覆蓋城鎮全部未落戶常住人口,顯著提高居住證發放量。以居住證為載體向未落戶人口提供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及辦事便利,鼓勵城市群及都市圈內居住證互認。落實“兩為主、兩納入”要求,實現公辦學校普遍向隨遷子女開放。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制度,深入推進城鄉居民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強化基本醫保、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等制度的銜接,發展遠程醫療服務。研究制定權屬不變、符合規劃條件下非房地產企業依法取得使用權的土地作為住宅用地的辦法,深化利用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推動建立多主體供應、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的住房制度。將符合條件的常住人口納入公租房保障范圍和住房公積金制度覆蓋范圍。
(三)深化“人地錢掛鉤”配套政策。深化“人錢掛鉤、錢隨人走”,在安排中央和省級財政轉移支付時綜合考慮農業轉移人口落戶數量等因素,完善對落戶較多地區的中央財政資金獎勵政策。深化“人地掛鉤、以人定地”,在制定各地區土地利用計劃和安排城鎮新增建設用地規模時,進一步增加上年度農業轉移人口落戶數量指標的權重。
(四)不斷提升新市民融入城市能力。推進中國公共招聘網與各地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聯網,更好為農民工等新市民提供求職招聘服務。落實農民工職業技能提升計劃、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培訓5年行動計劃,制定推行終身職業技能培訓政策。實施“求學圓夢行動”,重點依托職業院校廣泛支持農民工接受學歷繼續教育與非學歷培訓。推進職業教育東西協作行動計劃,促進貧困地區勞動力轉移就業。
二、提高城市群建設質量
(五)全面實施城市群規劃。編制實施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印發實施關中平原、蘭州—西寧、呼包鄂榆等跨省區城市群規劃,加快實施長三角、長江中游、成渝、中原、哈長、北部灣等城市群規劃,指導省級行政區內城市群規劃編制實施。建立城市群協同發展機制及配套政策,強化規劃編制、產業布局、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生態環保等重點領域合作,促進城市群內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網絡化發展。
(六)穩步開展都市圈建設。在城市群內選擇若干具備條件的中心城市及周邊中小城市,提高中心城市產業質量和公共服務水平,增強對人口的吸引力和承載力;引導要素在城市間高效配置,有效疏解中心城市非核心功能和產業;完善公共交通主導的交通網絡體系,加快布局建設市域(郊)鐵路,鼓勵發展多層次、多模式、多制式的軌道交通系統,推動基礎設施聯通和公共服務共享,打造同城效應明顯、一體化程度高的都市圈。
(七)加快培育新生中小城市。穩妥有序增設一批中小城市,繼續開展撤縣設市、撤地設市,推動城市群及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地區范圍內符合條件的縣和非縣級政府駐地特大鎮率先設市。優化城市市轄區規模結構,制定《市轄區設置標準》《市轄區設置審核辦法》,穩步推進撤縣(市)設區,增強設區市輻射帶動作用。
(八)引導特色小鎮健康發展。落實《關于規范推進特色小鎮和特色小城鎮建設的若干意見》,強化監督檢查評估和規范糾偏,支持一批特色小鎮高質量發展。對已公布的兩批403個全國特色小城鎮、96個全國運動休閑特色小鎮,開展定期測評和優勝劣汰。省級人民政府要強化主體責任,調整優化特色小鎮實施方案、創建數量和配套政策。
編輯: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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