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12-20 10:13
來源:環保部
制藥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試行)
(征求意見稿)
適用于化學藥品制造、生物生化制品制造、中成藥制造、中藥飲片加工和藥品分裝、復配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管理。
規模:
1.中成藥制造、中藥飲片加工、發酵類原料藥生產能力增加50%及以上;生物制品制造生產能力增加30%及以上;化學合成類、提取類化學制品生產能力增加20%及以上。
建設地點:
2.項目重新選址;在原廠址附近調整(包括總平面布置變化)導致防護距離內新增敏感點。
生產工藝:
3.新增主要產品品種,或化學合成類制藥的精制、分離、干燥、化學反應(化學合成、縮合反應、裂解反應等)工藝變化,或提取類制藥的提取、分離純化工藝變化,或發酵類制藥的發酵、提取、精制工藝變化,或中藥類的凈制、炮炙、提取精制工藝變化,或生物工程類的工程菌擴大化、分離純化工藝變化,或制劑類粉碎、過濾配制工藝變化,導致新增污染物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
環境保護措施:
4.廢水、廢氣處理工藝變化,導致新增污染物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廢氣無組織排放改為有組織排放除外)。
5.排氣筒高度明顯降低。
6.廢水排放去向由間接排放改為直接排放,或直接排放口位置變化。
7.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弱化或降低。
8.危險廢物處置方式由外委改為自行處置或處置方式變化導致不利環境影響加重。
農藥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試行)
(征求意見稿)
適用于農藥制造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管理。
規模:
1.化學合成農藥新增主要生產設施或生產能力增加30%及以上。
2.生物發酵工藝發酵罐規格增大或數量增加,導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
建設地點:
3.項目重新選址;在原廠址附近調整(包括總平面布置變化)
導致防護距離內新增敏感點。
生產工藝:
4.主要生產工藝(反應合成、相間分離、發酵、濃縮提純等工序)、主要原輔材料變化,導致新增污染物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
環境保護措施:
5.廢氣、廢水處理工藝變化,導致新增污染物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廢氣無組織排放改為有組織排放除外)。
6.排氣筒高度明顯降低。
7.廢水排放去向由間接排放改為直接排放,或直接排放口位置變化。
8.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弱化或降低。
9.危險廢物處置方式由外委改為自行處置或處置方式變化導致不利環境影響加重。
化肥(氮肥)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試行)
(征求意見稿)
適用于氮肥制造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管理。
規模:
1.合成氨或尿素、硝酸銨等主要氮肥產品生產能力增加30%及以上。
建設地點:
2.項目(含配套固體廢物渣場)重新選址;在原廠址附近調整(包括總平面布置變化)導致防護距離內新增敏感點。
生產工藝:
3.原料、燃料調整,氣化、凈化等主要生產單元的工藝變化,或新增主要產品品種,導致新增污染物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
環境保護措施:
4.廢水、廢氣處理工藝變化,導致新增污染物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廢氣無組織排放改為有組織排放除外)。
5.煙囪或排氣筒高度明顯降低。
6.廢水排放去向由間接排放改為直接排放,或直接排放口位置變化。
7.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弱化或降低。
8.危險廢物處置方式由外委改為自行處置或處置方式變化導致不利環境影響加重。
紡織印染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試行)
(征求意見稿)
適用于紡織品制造和服裝制造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管理。
規模:
1.紡織品制造洗毛、染整、脫膠或繅絲規模增加30%及以上,其他原料加工(編織物及其制品制造除外)規模增加50%及以上;服裝制造濕法印花、染色或水洗規模增加30%及以上,其他原料加工規模增加50%及以上(100萬件/年以下的除外)。
建設地點:
2.項目重新選址;在原廠址附近調整(包括總平面布置變化)導致防護距離內新增敏感點。
生產工藝:
3.紡織品制造新增洗毛、染整、脫膠、繅絲工序,服裝制造新增濕法印花、染色、水洗工序,或上述工序工藝變化,導致新增污染物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
環境保護措施:
4.廢水、廢氣處理工藝變化,導致新增污染物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廢氣無組織排放改為有組織排放除外)。
5.排氣筒高度明顯降低。
6.廢水排放去向由間接排放改為直接排放,或直接排放口位置變化。
7.危險廢物處置方式由外委改為自行處置或處置方式變化導致不利環境影響加重。
編輯: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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