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11-27 13:47
來源:河北省環保廳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環保局,審批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修改<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的決定》(國務院令第682號),推進“放管服”審批改革,指導全省建設項目環境管理規范、有序運行,健全新形勢下環評審批、環保驗收監管機制,現將《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及建設單位自主開展環境保護設施驗收工作指引(試行)》印發給你們,請參照執行。
為指導建設單位自主開展環境保護設施驗收工作,自主驗收公示樣本請從huanpingchu309@163.com下載(密碼87802168)。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修改<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的決定》(國務院令第682號),規范全省建設項目環境管理,指導全省建設項目環境管理規范、有序運行,特制定本工作指引。
第一部分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
一、為規范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行為,推進審批決策的公正、透明、科學、高效,保護管理相對人、公民、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國務院關于修改<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的決定》(國務院令第682號)制定本指引。
二、本指引所稱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以下簡稱“環評文件”),是指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
三、按照《國務院關于修改<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的決定》(國務院令第682號)規定,建設單位須在建設項目開工建設前完成環評文件報批。
四、環評文件依法受理后,遵循公開公正、限時辦結原則,依法作出準予、不予批準的行政許可決定。已經進行了環境影響評價的規劃包含具體建設項目的,規劃的環境影響評價結論作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重要依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內容應當根據規劃的環境影響評價審查意見予以簡化。簡化后的內容可包括:
1.建設項目概況及清潔生產水平;
2.環境保護措施及其經濟、技術論證;
3.對建設項目實施環境監測建議;
4.污染物排放特征及污染物總量控制;
5.評價結論。
五、環評文件編制及公眾參與。建設單位按照《建設項目環境保護分類管理名錄》規定,委托技術服務機構編制環評文件,并在向審批機關提交環評文件報批前,依據《河北省環境保護公眾參與條例》、《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主動公開建設項目環評文件內容,咨詢專家意見、聽取公眾意見,形成公眾參與說明材料,與環評文件一并報送。
六、環評文件審批應向審批主管部門提交的材料。建設單位應當在開工建設前,編制完成建設項目環評文件,向有審批權的行政主管部門申報。申報應當提交下列材料,并對材料內容的客觀性、真實性負責:
1.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報批申請;
2.建設項目環評文件文字版、電子版;
3.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說明(報告書類項目提供,包括聽取公眾意見、咨詢專家意見);
4.對產能過剩行業,需要提交相關部門對建設項目立項批復或備案準予文件(備案制項目),其它項目實行并聯審批;
5.法規、規章規定應提交的其他文件。
七、鼓勵網上遠程申報。通過網上申請報批建設項目環評文件的,申請人可根據地方審批主管部門網上報送、受理辦理指南,按要求進行資料上傳。通過網上申報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通過電子郵件或約定的聯系方式,將受理結果信息及時轉達申請人,其申報材料的文字版可在接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10日內,將有關材料寄送、報送至審批部門指定的受理機構。
八、受理信息公開。根據環境保護部《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信息公開機制方案》、《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河北省環境保護公眾參與條例》的有關規定,審批部門在作出受理決定后,受理的建設項目環評文件及有關項目信息須向社會公開,征詢公眾意見(依法需要保密的除外)。
九、內部征求意見。審批部門受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后,依據有關規定需要征求內部有關部門、同級水利海洋等行政主管、下級審批主管對總量和標準的確認等,以及京津等跨行政區域聯防聯控要求須征求其環保部門意見的,可通過發函、電子郵件等方式征求相關方意見,相關方應于接到函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反饋。建設項目選址是否符合水源地保護規劃、城鄉建設規劃、工業園區規劃、土地及礦產規劃等各類頒布實施的規劃,應由有關環評編制技術服務機構根據服務合同約定,在充分調研和資料搜集的基礎上確定。審批管理部門一般不得要求建設單位、地方有關部門出具符合規劃的證明或說明。
十、對于項目處于環境敏感區域、污染物排放量大、排放因子復雜,環境現狀存在同類型污染因子排放等情況的,需要進行技術評估的,審批主管部門可委托技術評估機構對環評文件進行技術評估并承擔相關費用。評估機構應當自接受委托之日起20日個工作日內提出技術評估意見。技術評估不得向管理相對人收取服務費用。
十一、建設項目環境影響文件審查要點:
1.建設項目選址、布局、規模是否符合環境保護相關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是否符合城鄉建設規劃、土地利用規劃等各類規劃,以及符合規劃環評、生態紅線等“三線一單”空間管控要求。
2.建設項目是否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清潔生產技術政策;建設項目采取的措施是否滿足防止生態破壞和污染物達標排放要求;建設項目采取的措施實施后是否滿足環境質量改善目標要求。
3.環評文件依據的基礎資料、數據是否可靠,內容是否符合技術規范、導則等要求;評價結論是否明確。
編輯:劉影
版權聲明: 凡注明來源為“中國水網/中國固廢網/中國大氣網“的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圖表、音頻視頻等,版權均屬E20環境平臺所有,如有轉載,請注明來源和作者。E20環境平臺保留責任追究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