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11-02 15:27
來源:廣東肇慶市政府
3.農林廢棄物資源化利用。重點推廣農作物秸稈、林業剩余物、次小薪材等綜合利用技術和裝備,推廣秸稈腐熟還田技術,支持秸稈代木、纖維原料、清潔制漿、生物質能、商品有機肥等新技術產業化發展;鼓勵以農林廢棄物原料生產高強度纖維板、輕質裝飾用防火板、紙制品等中高端產品資源化利用,以及制作生物質燃料、直接燃燒發電等能源化利用,利用林業廢棄物建設熱、電、油、藥等生物質聯產項目;推廣應用標準地膜,引導回收廢舊地膜和使用可降解地膜;推動規模化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加快發酵制沼氣、綠色飼料、高效有機肥等技術集成應用,積極推廣“生態養殖業—沼氣—有機肥料—高效種植業”循環經濟和生物發酵模式。
專欄5-11 農林廢棄物資源化利用裝備
包括農作物秸稈還田、林區三剩物、代木代塑、制作生物培養基、炭化生物質燃料、聚氨酯泡沫材料等,秸稈氣化、固化成型等能源化利用裝備。畜禽養殖及加工廢棄物資源化,發酵制飼料、沼氣/生物質天然氣、高效有機肥等裝置。
4.新品種廢棄物循環利用。開展新品種廢棄物回收利用體系示范,推動廢舊太陽能光伏組件、報廢動力蓄電池、廢碳纖維材料、廢節能燈、廢舊紡織品等新型廢棄物無害化處理及資源化利用,推廣稀貴金屬高效富集與清潔回收利用、電動汽車動力蓄電池梯級利用等。支持碳捕集、利用和封存技術研發與應用,發展碳循環產業。
專欄5-12 新品種廢棄物循環利用裝備
廢舊太陽能設備再生利用。包括廢舊太陽能電池極、硅片回收利用,單晶硅棒邊角料、硅片切割廢砂漿的回收利用設備。
廢舊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包括余能檢測、拆解、梯級利用和無害化再生利用等技術裝備。
廢舊紡織品再生利用。包括廢舊紡織品回收、清洗、分類、分揀、再利用設備。
六、主要任務
從肇慶市環境綜合治理和環保產業發展兩方面提出主要任務。
(一)加強各環境要素綜合整治,促進全市環境改善
1.打造清潔生態水網。
大力整治黑臭水體。系統推進黑臭水體整治,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態修復等措施,全市于2020年底前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根據各河涌具體情況開展治理或修復措施,確保到2020年各河涌水質改善或消除劣V類,到2030年河涌水環境質量總體持續改善。
推進西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推進西江流域的水污染防治工作,調查流域水環境狀況,分析污染來源,研究污染防治對策和措施,開展針對性治污,確保西江水質穩定。建立西江流域預警及應急管理決策支持機制,健全廣佛肇、粵桂肇慶跨界區域環境安全應急聯動機制。加快編制《肇慶市西江水質保護規劃》和《肇慶市西江水體應急預案》,細化西江干流、賀江、新興江等西江流域的污染控制單元,合理分配許可排放量,逐年確定各控制單元的主要任務與重點工程,逐步推進各項保護措施與整治工程,通過源頭控制、集中治污、生態護岸、截污治污、引水沖污、清淤疏浚、生態恢復、景觀美化、強化管理等方法開展針對性治污,推進西江水質持續改善。
保障飲用水水源安全。開展飲用水源保護區劃整體調整,清理飲用水源保護區內的違法建筑和排污口。完善集中式飲用水源地環境監管體系,加強集中供水單位水污染事件應急處置能力建設。自2018年起所有縣級城市飲水安全狀況信息要向社會公開,逐步開展農村集中式飲用水水源監測工作。2017年底完成8個縣級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內違法建筑、排污口和養殖業的清理工作。推進飲用水源一級保護區內的土地依法征收工作。加強應急備用水源建設,2018年底前單一水源供水的肇慶高新區、四會市、懷集縣、封開縣和德慶縣應完成備用水源或應急水源建設。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蓋全市的農村供水安全保障體系,農村飲用水源水質基本得到保障。
加強星湖水環境綜合整治。加強星湖水環境綜合整治力度,完善星湖周邊的截污、排污和雨污分流工程,逐步推進星湖清淤工程,積極探討建設星湖引水工程的可行性,加強湖岸、堤路的綠化建設,實施水體生態修復,促進星湖水質持續改善,確保穩定達到地表水Ⅳ類水質標準。
推進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及管網建設。到2020年,肇慶市中心區污水處理率達到93%,山區縣污水處理率達到80%。全面實施建制鎮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2017年底前完成中心鎮及沿江建制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2018年底前完成重要建制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2020年底前完成一般建制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加快推進全市污水處理設施的管網建設,切實提高運行負荷。城市周邊鄉鎮要加快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和配套管網的建設力度,盡可能將城鄉結合部鄉村的生活污水納入城鎮污水管網系統。重點完善城市建成區內河涌兩岸截污管網,確保污染嚴重的河涌不發生黑臭。
2.打造清潔干凈空氣。
大力調整能源結構。全面實施煤炭消費總量和強度控制,逐步提高清潔能源的使用比重,有序引導開發太陽能、風能和生物質能等新能源與可再生能源。逐步擴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區范圍,到2020年底,建成區全面劃為高污染燃料禁燃區。新上項目原則上以電、天然氣等清潔能源為燃料。禁燃區內禁止燃燒原(散)煤、洗選煤、蜂窩煤、焦炭、木炭、煤矸石、煤泥、煤焦油、重油、渣油、各種可燃廢物和直接燃用生物質等高污染燃料,禁止燃用污染物含量超過國家規定限值的柴油、煤油、人工煤氣等燃料,禁止新建、改建、擴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鍋爐、窯爐和導熱油爐等燃燒設施,已建成的不符合要求的各類燃燒設施應限時拆除或改造使用清潔能源。2020年底前,全市有熱需求的工業園區全面實現集中供熱,集中供熱范圍內的分散供熱鍋爐全部淘汰或者部分適當改造為應急調峰備用熱源,不再新建分散供熱鍋爐。
深化工業污染治理。通過嚴格標準、政策扶持等措施,有序推進重點行業環保設施建設完善,加快推進煤電、陶瓷、水泥等重點行業污染源治理改造,強化監管執法,確保主要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深入貫徹落實《廣東省煤電節能減排升級與改造行動計劃(2015-2020)年》,加快推進國電肇慶熱電有限公司等煤電機組治理改造,肇慶市煤電機組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穩定達到燃氣輪機組排放限值。推進建筑陶瓷行業多污染物協同控制技術應用,在嚴格執行《肇慶市建筑陶瓷企業環境保護管理規范》的基礎上,改造升級除塵、脫硫、脫硝等裝置,采用清潔生產技術,建筑陶瓷生產企業必須改用清潔能源或安裝煙氣脫硫脫硝及高效除塵設施。加強在線監控第三方運營監管,確保陶瓷行業穩定達標。
編輯: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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