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展電子產品廢品回收站、汽車及電動車回收站和報廢機動車拆解場所的執法檢查,依法查處“三無”企業或企業違法行為,防止電子產品及廢舊機動車回收處理造成土壤污染。(牽頭單位:市商務局;責任單位:各區政府、育才生態區管委會)
加強危險廢物安全處置,危險廢物產生單位應按照相應規范完善自身危險廢物貯存和利用處置設施,提高清潔生產水平,制定減少危險廢物產生及安全處置的計劃。開展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考核,力爭2017年合格率達到85%以上。(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保護局;責任單位:各區政府,育才生態區管委會)
2.控制農業污染
合理使用化肥農藥。大力推廣深耕深施,結合節水灌溉,減少肥料流失。鼓勵農民增施有機肥、生物肥、緩釋肥,推廣測土配方平衡施肥,減少化肥使用量。2017年全市化肥使用量增長5%以內。推廣綠色病蟲害防治技術,普及農業措施、物理措施和生物農藥,嚴格控制化學農藥使用。2017年全市化學農藥使用量零增長。推行農業清潔生產,開展農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試點。(牽頭單位:市農業局;責任單位:各區政府、育才生態區管委會)
嚴格規范獸藥、飼料添加劑的生產和使用。建設區域有機肥加工中心,建立畜禽糞便、沼液沼渣的監控體系,畜禽糞便、沼液沼渣中重金屬、有機污染物等主要污染物達到農用標準后方可利用。加強對小型養殖場和散養戶的污染治理,推廣養殖小區模式,鼓勵支持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和養殖小區的畜禽糞便處理利用設施建設。(牽頭單位:市農業局;責任單位:各區政府、育才生態區管委會)
3.減少生活污染
加強對垃圾填埋場、垃圾焚燒廠周邊土壤和地下水環境的監管。嚴禁將城鎮生活垃圾、污水處理廠污泥、疏浚工程(河道、湖泊)污染底泥、工業廢物直接用作肥料,鼓勵將滿足農用標準要求的堆肥產品用于園林綠化、土壤改良。(牽頭單位:市園林環衛局、市水務局、市農業局;責任單位:各區政府、育才生態區管委會)
繼續實施《海南省存量生活垃圾治理規劃(2014-2018)》,開展重點非正規垃圾填埋場周邊土壤和地下水的監測和評估,控制對周邊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牽頭單位:市園林環衛局;責任單位:各區政府、育才生態區管委會)
防治農村生活污染。建立村莊保潔制度,推進農村生活垃圾前端分類、減量和就地資源化處理,建設村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實施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牽頭單位:市園林環衛局、市生態環境保護局、市水務局;責任單位:各區政府、育才生態區管委會)
(六)實施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
落實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規劃。以影響農產品質量和人居環境安全的突出土壤污染問題為重點,2017年12月底前,配合上級部門制定全省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規劃,建立項目庫。(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保護局;責任單位:各區政府、育才生態區管委會)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土壤環境執法力度
加大土壤環境重點區域、重點行業、企業的監管力度,嚴控新增污染。劃定環境監管網格。開展重點工業園區和行業專項檢查,嚴厲打擊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違法違規存放危險化學品、非法處置危險廢物、違法排污、監測數據弄虛作假等環境違法行為。(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保護局;責任單位:各區政府、育才生態區管委會)
(二)保障資金投入
根據2017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實際,落實土壤污染防治專項資金,加大資金投入,保障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土壤風險防控和治理修復等重點任務按時完成。(牽頭單位:市財政局;責任單位:各區政府、育才生態區管委會)
(三)加強社會監督,開展宣傳教育
定期發布土壤環境質量狀況、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情況、重點行業企業污染物排放情況等環境信息,接受社會監督。鼓勵公眾通過“12345”政府服務熱線、“12369”環保舉報熱線、政府網站、微信平臺等途徑,對污染土壤的環境違法行為進行監督。強化宣傳教育,普及土壤污染防治相關知識,加強法律法規政策宣傳解讀。(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保護局;責任單位:各區政府、育才生態區管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