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08-02 13:24
來源:北京市環保局
中國固廢網獲悉,北京市環境保護局發布了關于公開征求北京市地方標準《環境監測機構監測質量管理技術規范》(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函,具體內容如下:
按照《北京市清潔空氣行動計劃》有關要求,根據北京市質量技術監督局《2016年北京市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計劃》,市環保局組織起草了北京市地方標準《環境監測機構監測質量管理技術規范》(征求意見稿)。按照《北京市地方標準管理辦法》的規定,現公開征求意見,歡迎機關事業單位、企業、社會組織和個人提出意見。
請將意見填入“意見反饋表”,于2017年8月28日前,以電子郵件和書面方式反饋我局。
定向征求意見單位,如沒有意見也請復函說明,涉及修改重要技術指標時,應附上必要的技術數據,逾期未復函的按無異議處理。
北京市環境保護局
2017年7月27日
(聯系人:姜濤,高喜超;聯系電話:68469006,68473723;傳 真:68471038,68473723;E-mail:jiancechu@bjepb.gov.cn,kjchu@bjepb.gov.cn)
環境監測機構監測質量管理技術規范
The evironmental monitoring agency technical requirement on monitoring quality management
前言
本標準按照GB/T 1.1-2009給出的規則起草。
本標準由北京市環境保護局提出并歸口。
本標準由北京市環境保護局組織實施。
本標準起草單位:北京市環境保護監測中心。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鄒本東、孫彤卉、劉衛紅、陳圓圓、鹿海峰、金蕾。
環境監測機構監測質量管理技術規范
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環境監測機構從事環境監測活動應遵循的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基本要求、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要求以及原始記錄和數據報告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在環境監測能力范圍內從事環境監測活動,向社會出具數據報告的環境監測機構的監測質量管理。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所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國認實〔2016〕33號附件1 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評審準則
GB 3096 聲環境質量標準
GB/T 3241 電聲學 倍頻程和分數倍頻程濾波器
GB/T 3785.1 電聲學 聲級計 第1部分:規范
GB 5468 鍋爐煙塵測試方法
GB 8978 污水綜合排放標準
GB 9661 機場周圍飛機噪聲測量方法
GB 12348 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
GB 12523 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
GB 12525 鐵路邊界噪聲限值及其測量方法
GB/T 14581 水質湖泊和水庫采樣技術指導
GB/T 15173 電聲學 聲校準器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顆粒物測定與氣態污染物采樣方法
GB 22337 社會生活環境噪聲排放標準
HJ/T 20 工業固體廢物采樣制樣技術規范
HJ/T 52 水質河流采樣技術指導
HJ/T 55 大氣污染物無組織排放監測技術導則
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監測技術規范
HJ/T 92 水污染物排放總量監測技術規范
HJ/T 164-2004 地下水環境監測技術規范
HJ/T 165 酸沉降監測技術規范
HJ/T 166-2004 土壤環境監測技術規范
HJ/T 194 環境空氣質量手工監測技術規范
HJ/T 298 危險廢物鑒別技術規范
HJ/T 373-2007 固定污染源監測質量保證與質量控制技術規范(試行)
HJ/T 397 固定源廢氣監測技術規范
HJ 493 水質采樣樣品的保存和管理技術規定
HJ 494 水質采樣技術指導
HJ 495 水質采樣方案設計技術規定
HJ618 環境空氣中PM10和PM2.5的測定
HJ 640 環境噪聲監測技術規范城市聲環境常規監測
HJ 691 環境空氣半揮發性有機物采樣技術導則
HJ 706 環境噪聲監測技術規范噪聲測量值修正
HJ 707 環境噪聲監測技術規范結構傳播固定設備室內噪聲
HJ 732 固定污染源廢氣揮發性有機物的采樣氣袋法
TB/T 3050 鐵路沿線環境噪聲測量技術規定
DB11/ 307 水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
DB11/ 1195 固定污染源監測點位設置技術規范
3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3.1
環境監測
按照有關技術規范規定的程序和方法,運用物理、化學、生物等技術,監視、監測和分析環境污染因子及其可能對生態系統產生影響的環境變化,評價環境質量和污染源排放狀況,編制環境監測報告的活動。
3.2
環境監測機構
依法成立,具備環境監測能力、從事環境監測活動并向社會出具數據報告的專業技術組織。
3.3
質量管理
在環境監測的全過程中為保證監測數據和信息的代表性、準確性、精密性、可比性和完整性所實施的全部活動和措施。
3.4
質量保證
為了表明整個環境監測過程滿足質量要求,而在質量體系中實施并根據需要進行證實的全部有計劃和有系統的質量管理活動。
3.5
質量控制
為了保證環境監測達到質量要求所采取的控制技術或措施,是環境監測質量保證的重要組成部分。
編輯: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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