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06-07 09:13
來源:安徽省能源局
3.良好政策環境保障可再生能源發展。 國家印發《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及相關規劃,提出了一系列支持可再生能源產業發展的政策,鼓勵各省擴大可再生能源應用規模,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費中的比重,加速對化石能源的替代;出臺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目標引導政策,明確各省非水可再生電力消納量約束性指標,推動建立可再生能源電力綠色證書交易機制,實施“互聯網+智慧能源”、多能互補集成優化、新能源微電網、高比例可再生能源應用等示范工程,為可再生能源發展營造了良好的政策及市場環境。
(二)面臨挑戰
1.政策依賴程度較高。 風電、光伏發電、生物質能發電等成本相對于傳統化石能源仍然偏高,可再生能源整體上對政策扶持和度電補貼的依賴度較強,受政策調整的影響較大。隨著國家逐步調低可再生能源上網電價,企業收益減少,投資意愿和能力有下降趨勢,需要通過促進技術進步和建立良好的市場競爭機制進一步降低發電成本。此外,石油企業對生物液體、氣體燃料納入成品油氣流通體系積極性不高,政策瓶頸尚未打破,制約了生物質燃料產業的發展。
2.建設條件落實困難。 可再生能源管理職能分散在多個部門,各部門職能交叉,多頭管理,難以形成合力。近年來可再生能源發展迅速,但由于與相關部門規劃及管理銜接機制不完善, 導致部分項目建設條件落實困難、 建設周期延長。 此外,分散式風電發展面臨資源勘查評價滯后問題,分布式光伏面臨開發積極性不高、屋頂和場地協調難度大、融資機制不完善等障礙。
3.網源同步建設難度大。 隨著風電、光伏等新能源發電大量接入,其間歇性和隨機性給電網運行和調度管理帶來嚴峻挑戰。我省很多可再生能源資源豐富地區位于區域電網末端,由于地區分布和發展不平衡,區域可再生能源規劃容量與電網規劃送出能力不配套,發電項目與外送線路工程建設不同步,已成為制約新能源產業發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特別是視察安徽重要講話精神,堅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遵循能源發展 “四個革命、一個合作”的戰略思想,以加快建設創新型“三個強省”為契機,多元推動太陽能、風能、生物質能和地熱能等可再生能源的綜合利用,不斷壯大產業規模,著力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綠色能源體系,努力實現可再生能源從補充能源向替代能源的地位轉化,為打造生態文明建設安徽樣板提供綠色動力。
(二)基本原則
堅持市場主導和政府推動相結合。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積極通過競爭性方式優化資源配置,降低可再生能源開發應用成本,提高可再生能源市場競爭力。強化政府引導作用,完善規劃、政府采購、直接投入、財政補貼等政策,努力營造公平競爭的環境,引導技術、資金、人才等要素向可再生能源產業集聚。
堅持創新驅動和產業升級相結合。把創新作為可再生能源發展的第一動力,構建以市場為導向、企業為主體、產學研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增強省內企業自主研發制造能力,突破制約產業發展的技術瓶頸,加速可再生能源技術成果轉化,提升全省光伏發電、風電、生物質能、熱泵、大容量儲能等裝備制造水平。
堅持集中開發與分散利用相結合。 充分發揮區域資源優勢,重點抓好可再生能源富集區域規模化開發,打造若干個具有代表性的重大工程,著眼于可再生能源增量發展,加強可再生能源利用與新型城鎮化同步配套;在可再生能源資源分布分散區域,因地制宜推進資源開發多元化,大力推動可再生能源分布式應用,形成集中開發與分散利用并舉的新格局。
堅持惠民利民與產業發展相結合。 圍繞打贏脫貧攻堅戰,結合太陽能、水電等可再生能源特點,因地制宜、科學謀劃,重點支持光伏扶貧、水電開發扶貧等項目建設。加強城鄉配電網升級改造,推進可再生能源惠民利民工作。擴大可再生能源利用規模,提高可再生能源消費比重,培育壯大新能源產業。
(三)發展目標
進一步擴大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加快對化石能源的替代進程,增強可再生能源經濟性,力爭可再生能源在全省能源結構中的比重有較大提高。
到 2020 年,可再生能源利用總量折標煤約 800 萬噸,占一次能源消費總量比重提高到 5.5%。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規模達到 1760 萬千瓦、占全省發電總裝機 23%,可再生能源發電量 260 億千瓦時、占全社會用電量比重超過 11%,非水可再生能源發電量達到 190 億千瓦時、占全社會用電量比重約 8%。
再生能源在供熱和燃料利用中的應用逐步擴大,太陽能集熱面積達到 700 萬平方米,地熱能供暖制冷面積達到 4800 萬平方米,生物質燃料年利用量折合標煤達到 250 萬噸以上。
三、主要任務
完善可再生能源發展政策,優化發展布局,創新發展方式。積極發展光伏發電,穩妥推進風電開發,有序建設抽水蓄能電站,擴大生物質能利用規模,提高地熱能、空氣能應用水平,提升可再生能源裝備研發制造和集成創新能力。
(一)積極發展光伏發電
加強太陽能資源調查評估和網源協調。推進國家光伏領跑者基地和示范項目建設,鼓勵采用農光互補、漁光互補等“光伏+”模式建設地面光伏電站,大力推廣工業廠房和公共建筑等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全面實施光伏扶貧工程。爭取到 2020年,全省光伏發電裝機規模達到 800 萬千瓦左右。
1.有序推進普通光伏電站建設。 加強地面光伏電站規劃管理,做好電站建設與電網接入、 土地利用等有效銜接,完善地面光伏電站建設規模競爭性配置政策,營造公開公平公正的投資環境。重點選擇光照資源和支持政策較好的皖北、皖江地區,本著就近接入、就地上網、積極穩妥、有序發展的要求,優先利用荒山荒坡、閑置水面等未利用土地,結合農業大棚、漁業養殖等因地制宜建設地面光伏電站。
編輯:洪翩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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