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05-25 11:00
來源:環保部
法制日報:我們出臺了那么多國標,現今標準執行怎么樣。還想問一下國標和控制標準有什么區別,我們這個標準能不能適應現在的管理需求,有沒有空白?
鄒首民:關于標準執行,從前年開始,我們對重點污染物排放標準進行評估,特別是標齡比較長的,五年以上的我們已經完成了造紙、火電等十個行業的標準評估。總體來說執行情況尚可,管理部門執行標準較好,都可以嚴格按照標準執行,進行現場執法檢查,環評,管理。企業執行標準過程中,有個別企業有困難,有反映標準太嚴,標準實行過程中存在一些問題,但是這需要一個過程。標準在制定過程中已經考慮了人體健康和技術改造,不可能標準出來所有企業都能輕輕松松達到,必須付出一些代價。
關于達標的情況,企業達標比例在提高,具體環監局有相關數據,我不詳細說了。總體來說標準的寬嚴程度和污染物覆蓋項目是符合國情的,也是符合發展階段的,企業經過努力是可以實現達標排放的。
關于國標和控制標準的區別,實際上對于多數行業,我們制定的是污染物排放標準,但是對于固體廢物處理,由于標準中除了限值要求,還要許多技術和運行要求,我們將其命名為污染物控制標準,如《生活垃圾焚燒污染控制標準》,其本質含義基本是一樣的。
關于標準是否存在空白,的確存在一定的空白。一是隨著科學技術的進步,老百姓的期望在提高,有些新出現的污染物需要我們來控制,有些標準是不能適應現在的管理需求,存在一些管理空白。二是有些標準執行一段時間后不能滿足現在質量改善的需要,需要加嚴。三是隨著技術進步的發展,有些標準針對性不強了,需要定期修訂。我們力爭在“十三五”把相應的重點標準補齊,特別是一些配套的監測方法標準。
健康報:去年召開了全國衛生與健康大會,提出健康中國戰略目標,我想請問我們這次“十三五”發布的環保標準里面,有哪些是和百姓健康直接相關的?
武雪芳:《環保法》第一條里已經提出,國家環境保護目標是改善環境,防治污染,保護公眾健康。我們在定標準的時候,出發點就是保護公眾健康,這是非常重要的考慮之一。我們在制定環境質量標準的時候,包括大氣環境質量標準,地表水質量標準,剛才提到的土壤質量標準等等,制定依據之一是保護公眾健康,其次還要保護環境,定標準時已經考慮這方面因素了。
定排放標準時候,我們在制定有毒有害污染物限值的時候也考慮健康因素。隨著汽車的普及,汽車跟公眾生活聯系越來越密切。早在2011年環境保護部就發布了乘用車的車內空氣質量評價指南,環境保護部這兩年也啟動了這個標準修訂工作,已經征求過一次意見了。里面對于部分污染物限值要進行調整,具體來說主要是甲苯,二甲苯,還有乙苯等等,這些對人體健康影響比較大的,對它限值進行調整,這是第一個。第二個,加強汽車出廠前的一致性檢查要求,第三是現行標準是推薦性的,這次力爭變成一個強制性的標準,這個標準按照“十三五”規劃的要求力爭今年發布實施。
中新社:我們國家修訂發布了環境空氣質量標準,增加PM2.5臭氧指標,污染物標準與國際標準接軌,具體是哪個機構的標準?我們的濃度指標跟它是一致的嗎?
鄒首民:是世界衛生組織(WHO)。總體上,我們現行的空氣質量標準相當于較寬松的WHO第一階段目標指導值,與印度、墨西哥等發展中國家的標準值相當,但是低于歐盟、美國的標準值,各國根據環境質量狀況和經濟發展情況制定相應標準。現在采用WHO第一階段標準值情況下,我們還有很多城市無法達標,特別是重污染天氣過程中,離這個標準值相差還很遠。初步評估,如果達到我國環境空氣質量標準,冬季的重污染天氣就不會這么頻發了。
上海證券報:“十三五”重點工作里面,包括發布一個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實施工作指南,有沒有日程表?指南有哪些亮點?
鄒首民:我們已于2016年9月發布了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實施評估工作指南,大家可以在我們標準網站上找到。
武雪芳:這個標準實施評估也是國家環保標準工作的一個重要舉措,也是大氣法和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對環境質量標準和污染物排放標準定期開展實施效果的評估。標準實施效果到底怎么樣,標準的適用范圍、污染物項目的篩選、限值的科學性怎么樣,標準實施的可操作性怎么樣,還有在現場監督執法中遇到什么問題,我們做了一個系統評估,在指南里面有具體的方法和要求。我們根據評估的結論確定排放標準,質量標準是不是要進行修訂。
人民日報:提出健康為核心的環保標準修訂宗旨,有何考慮?為何“十二五”規劃修訂有一些標準沒有完成制修訂任務?“十三五”時期對排放標準的修訂前瞻性如何?
鄒首民:環保法明確規定環境保護的宗旨和落腳點就是保護公眾健康。因此,我們在所有標準制定過程中,特別是質量標準和排放標準,考慮對人體健康的影響,水的質量標準包括染物項目和限值,基本都是來源于環境基準,以及參考國內國外其他的環境質量標準制定情況確定標準值,目標是保護人體健康,同時兼顧對生態環境的影響。水環境質量標準,既要考慮保護人體健康,又要考慮對特定水生生物的影響,我們在特定指標值里面有明確的規定。
第二個問題,大家關注到我們的“十三五”規劃中對于“十二五”規劃的評估,有一些標準沒有完成制修訂任務,有客觀的原因。
第一,以前我們在制定標準過程中前瞻性考慮不足,標準制定的周期比較長,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以及環境管理需求變化,對標準提出新的要求,邊研究,邊制定,邊有新的需求出現,造成標準制修訂的困難。
第二,在標準的執行過程中,技術發生了很大的變化。科技發展是非常迅猛的,有些發展是增加了指標項目,特別是行業標準增加了指標項目,增加了新的技術,需要重新完善相關標準。
第三,有一些承擔標準的項目單位,人員的變動,以及重視程度不夠,這些人為的因素造成標準沒有按計劃進行。所以我們在“十三五”規劃中將采取針對性措施,加強項目管理,不但把“十二五”未完成的標準完成,還要補充一些急需的標準,形成完整的標準體系,對環保部門執法、企業的守法提供技術支持。
編輯:趙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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