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05-25 09:45
來源:環保部
近日,中國水網獲悉,環保部、住建部聯合印發《關于推進環保設施和城市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向公眾開放的指導意見》,全文如下:
環境保護部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文件
環宣教[2017]62號
關于推進環保設施和城市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向公眾開放的指導意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廳(局);各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海南省水務廳,直轄市城市管理委(市容園林委、綠化市容委、市政委、水務局):
環保設施和城市污水垃圾處理設施是重要的民生工程,對于改善環境質量具有基礎性作用。推動相關設施向公眾開放,是保障公眾環境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提高全社會生態環境保護意識的有效措施。為此,環境保護部會同住房城鄉建設部組織制定了《關于推進環保設施和城市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向公眾開放的指導意見》,現就有關工作事項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重要意義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和國家把加強環境保護和生態文明建設擺在更加重要的戰略地位,作出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三五”規劃綱要提出,堅持綠色發展理念,實現生態環境質量總體改善。推動環保設施和城市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向公眾開放,旨在使公眾理解環保、支持環保、參與環保,激發公眾環境責任意識,推動形成崇尚生態文明、共建美麗中國的良好風尚。
(二)基本原則
1.突出重點。緊密圍繞實施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重點推進環境監測設施、污水處理設施、垃圾處理設施、危險廢物和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設施等向公眾開放。
2.穩步有序。統籌推進環境監測設施、污水處理設施、垃圾處理設施、危險廢物和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設施等設施開放,鼓勵具備條件地區先行先試,穩步有序推進,逐步實現公眾開放工作制度化、規范化、常態化。
3.促進參與。合理規劃開放內容、精心設計參與方式,鼓勵、引導、方便公眾積極參與環保工作,真正形成全民環保的生動局面。
二、主要任務
(一)開放內容
1.環境監測設施。公眾開放重點是大氣、水、土壤環境質量監測設施,包括具備開放條件的國家或者地方環境質量監測點位、監測中心(站)、監測車輛等。實際活動過程中,既可以選擇在監測點位開展,也可以選擇在監測中心(站)開展;既可以圍繞布點采樣、監測分析、數據處理和信息發布全過程開展,也可以針對不同的開放對象選取不同的階段開展。通過開放活動,讓公眾走近監測工作,了解監測程序,普及環保知識,增強公眾對環境質量監測科學性、準確性的理解,積極履行環保責任,共同呵護生態環境。
2.城市污水處理設施。重點介紹城市污水處理設施的收水范圍、污水特點、處理原理及工藝流程、中控平臺及在線監控設施等。在不影響設施正常生產運行和保障公眾安全的前提下,公眾開放活動可以在處理現場組織開展,采取講解演示和實地參觀相結合的方式。讓公眾了解污水處理設施將渾濁污水變為明凈清水的全過程,培養公眾節約水資源、保護水環境的意識,促進節水減污,同時增強公眾對污水處理設施的科學認識和監督意識。
編輯:洪翩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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