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05-17 09:09
來源:中宜環科環保產業研究
作者:和舜秋 李瑞玲
2016年,國家環境保護部共發布了58項國家標準,其中包含33項監測規范及方法標準、7項環境標準產品技術要求、6項污染物排放標準、4項環保驗收技術規范、3項環評技術導則、2項環境保護工程技術規范和3項其他環保標準。58項標準中有6項為污染物排放標準,并將于2017年后陸續實施。于此同時,2015年發布的標準中也有5項標準將于2017年全面實施。我們不妨看看這11項標準未來將對行業產生什么影響?
石油/石化行業
新增VOCs、NOx及苯、甲苯等污染物控制并將全面實施,技改帶動近2000億元的市場
石油煉制、石油化工和合成樹脂工業長期以來一直執行綜合型排放標準,隨著我國原油加工能力的不斷提高,行業的污染物排放量居高不下,區域性大氣、水污染問題日趨明顯。為此,環保部于2015年頒布了《石油煉制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0—2015)、《石油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1—2015)、《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3項石油/石化行業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而現有企業自2017年7月1日起需全面執行新標。
整體來看,此次的新標準進一步明確了石油煉制和化學工業應控制的污染物種類,不僅大幅收嚴了COD、氨氮等常規水污染物及SO2、PM、NOx等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還新增TN、TP等污染物排放限值,以及環境敏感地區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與此同時,針對面源污染,新標準增加了有機液體儲罐、廢水集輸及處理系統、設備泄漏檢測修復、火炬、檢維修、采樣等10個方面的VOCs(揮發性有機污染物)過程排放控制要求。
《石油煉制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和《石油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還對廢水處理、有機廢氣控制設施排放口的非甲烷總烴和苯、甲苯等特征有機污染物提出了排放限值。《石油煉制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增加了廢水中苯、甲苯等7種特征有機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并針對石油煉制工業特有的催化裂化再生煙氣、工藝加熱爐煙氣、酸性氣回收尾氣提出了污染物排放限值。《石油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增加了廢水中苯、甲苯等60種特征有機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并對石油化學工業特有的含鹵代烴回收尾氣提出了污染物排放限值。
石油煉制新增VOCs、NOx、苯、甲苯等污染物控制,技改帶動856億元市場需求
據測算,《石油煉制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實施后,SO2、NOx、VOCs、COD、氨氮的減排量分別為32萬噸、5萬噸、120萬噸、3萬噸、8000噸。為此,國內所有煉油企業將增加環保投資約856億元。其中在催化裂化煙氣脫硫系統投入約32億元、硫磺尾氣凈化系統約20億元、工藝加熱爐燃料氣脫硫約174億元,更換工藝加熱爐低氮燃燒器約需30億元,實施催化裂化煙氣脫硝和采取先進的催化劑低氮氧化物排放技術約需200億元,實施催化燃燒、吸附、吸收等非甲烷總烴控制約投資200億元,進行污水處理場改造和節水減排改造需投資200億元。
石油化學新增VOCs、苯、甲苯等60多種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改帶動475億元市場需求
《石油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1—2015)的實施,SO2、NOx、VOCs、COD、氨氮將分別減排20萬噸、5萬噸、150萬噸、15萬噸和2.4萬噸,與之相對應的環保投資額約475億元。新標準采用以排污總量控制為基礎的雙重控制,要求現有石油化工企業污水處理裝置進行有效的技術改造,降低污染因子濃度的同時,降低污水排放量,并且必須配套建設廢氣處理裝置,且效果必須達到標準規定要求,如采用吸附技術,若一級吸附不達標可采用二級吸附技術或采用多種技術綜合使用的方法達到標準要求。
《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實施,將實現COD年消減量58006000噸,廢氣中VOCs年消減量約2300-4000噸/年。為實現該目標,合成樹脂工業生產企業需提高生產工藝和設備的先進性,達到提高原料轉化率、減少污染排放的目的,同時,須完善環保處置設施,提高處理效率。不產生工藝廢水的合成樹脂廢水處理方法可采用生化或物化-生化組合技術,如果有工藝廢水產生,則需要采用焚燒、蒸發、冷凝+吸附、延時縮合-生化等技術作為支持性技術。廢氣處理方面,主要采用焚燒、吸附、冷凝+吸附等處理方法,為此,將帶動環保投資約265億元。
化學品制造業
技改帶動近300億市場需求
2016年,環保部頒布了《燒堿、聚氯乙烯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5581—2016),新建燒堿、聚氯乙烯工業企業自2016年9月1日執行新標準,現有企業于2018年7月1日起執行。同時,2015年頒布的《無機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3—2015)也將于2017年7月1日起全面實施。
新標準進一步收緊了污染物排放濃度限值標準,新增總磷、總氮等污染物排放限值,并對重點地區的廢水、廢氣污染物最高排放濃度作了特別規定。《無機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還新增了行業特有的重金屬、放射性元素及一些特征污染物的排放限值;《燒堿、聚氯乙烯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則對單位產品非甲烷總烴排放量和基準排水量做了規定。
《無機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實施后,預計氨氮、COD、總鉛的排放量與執行現行標準相比將分別削減71.1%、77%、66.7%;顆粒物和SO2排放量分別削減89.5%、71%,并能有效控制重金屬及氯、氟、砷、氰、氨、硫化物等有毒有害污染物的排放。實施此標準后,預計需為新建企業配套環保固定投資約為159.2~210億元,每年配套運行成本約11.2~16億元。
《燒堿、聚氯乙烯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實施后,CODcr、BOD5、總汞和氯乙烯年排放量將分別削減77%、67%、67%和87%的排放量,顆粒物、氯乙烯、非甲烷總烴年排放量將分別削減51%、72%、58%。將新增環保設施總投資約46億元,年運行費用約6億元,其中污水處理設施總投資約22億元,每年運行費用4億元。
新標準對無機化學工業、燒堿和聚氯乙烯工業提出了明確的排放控制要求和時間限定,要想達到這樣一個排放標準,企業可通過增設環保設備、加強相應管理辦法等,力求在限期內達到標準要求。
再生有色金屬行業
新增二噁英、砷、銻、鉻等排放限值技改帶動23億元市場需求
進入新世紀以來,我國再生有色金屬(主要是銅、鋁、鉛、鋅四大品種)產業持續快速發展,產業規模不斷擴大,成為我國有色金屬的重要組成部分,但行業的發展也帶來不容忽視的環境問題。根據環保部的估算,2012年我國主要再生有色金屬行業主要(特征)大氣污染物SO2、PM、COD排放總量分別為12248噸、3092噸和665.2噸,廢水總量869萬噸。在2015年新標準頒布之前,再生有色金屬行業執行的是《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9078-1996))》,大多數排放限值已經不能滿足先進的環保要求。在此背景下,2015年環保部制定并頒布了《再生銅、鋁、鉛、鋅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4—2015),要求現有企業自2017年1月1日起執行該標準。
編輯:張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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