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04-17 11:18
來源:濟寧市人民政府
濟寧市人民政府印發了《濟寧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具體如下:
濟寧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濟寧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濟寧高新區、太白湖新區、濟寧經濟技術開發區、曲阜文化建設示范區管委會(推進辦公室),市政府各部門,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現將《濟寧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
濟寧市人民政府
2017年3月30日
濟寧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16〕31號)、《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山東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魯政發〔2016〕37號)精神,切實加強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逐步改善土壤環境質量,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和工作目標
(一)總體要求。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為指導,按照“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部署,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新發展理念,認真落實國家和省決策部署,立足市情,堅持預防為主、保護優先、風險管控,突出重點區域、行業和污染物,實施分類別、分用途、分階段治理,嚴控新增污染、逐步減少存量,形成政府主導、企業擔責、公眾參與、社會監督的土壤污染防治體系,努力改善土壤環境質量,保障農產品質量和人居環境安全,促進土壤資源永續利用,實現生態系統良性循環。
(二)工作目標。
1.總體目標。到2020年,全市土壤污染加重的趨勢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農用地和建設用地土壤環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環境風險得到基本管控。到2030年,全市土壤環境質量穩中向好,農用地和建設用地土壤環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環境風險得到全面管控。到本世紀中葉,土壤環境質量全面改善,生態系統實現良性循環。
2.主要指標。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0%左右,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達到90%以上。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5%以上,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達到95%以上。
二、主要任務
(一)開展土壤污染調查,掌握土壤環境質量狀況。
1.深入開展土壤環境質量調查。在現有土壤調查和監測基礎上,以農用地和重點行業企業用地為重點,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詳查,2018年年底前查明農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積、分布及其對農產品質量的影響;2020年年底前掌握重點行業企業用地中的污染地塊分布及其環境風險情況,建立污染地塊清單。配合省環保廳開展土壤環境質量狀況定期調查,每10年開展1次。以市級為中心,提高市、縣兩級土壤樣品集中、統一、規范儲存能力。(市環保局、市國土資源局牽頭,市財政局、市農業局、市衛生計生委等參與,各縣市區負責落實。以下均需各縣市區落實,不再列出)
2.建設土壤環境質量監測網絡。統一規劃、整合優化土壤環境質量監測點位,2017年年底前,根據全省土壤監測點位設置要求,完成土壤環境質量國控和省控監測點位設置。各縣(市、區)可根據工作需要,進一步補充設置監測點位,增加特征污染物監測項目,提高監測頻次,基本建成濟寧市土壤環境質量監測網絡,充分發揮行業監測網作用,基本形成土壤環境監測能力。2020年年底前,實現土壤環境質量監測點位所有縣(市、區)全覆蓋。(市環保局、市農業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國土資源局、市衛生計生委等參與)
加強土壤環境監測能力建設。市級和重點縣(市、區)環保部門應具備按照相關標準和技術規范要求開展土壤環境監測的能力,所有縣級環保部門應具備土壤采樣與制樣能力。建立土壤預警和應急監測體系,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及企業編制的環境突發事件應急監測預案和方案中要包含土壤應急監測的內容。對重點監管企業(區域)布設預警監測點位,開展加密監測和數據分析、預報,采取“趨勢預警和超標預警”的模式,開展預警監測和預報。(市環保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等參與)
3.提升土壤環境信息化管理水平。利用環保、國土資源、農業等部門已有相關數據,建立土壤環境基礎數據庫,構建全市土壤環境信息化管理平臺,力爭2018年年底前完成并實現與省級平臺聯網共享。借助移動互聯網、物聯網等技術,拓寬數據獲取渠道,實現數據動態更新。加強數據共享,編制資源共享目錄,明確共享權限和方式,發揮土壤環境大數據在土壤污染防治、城鄉規劃、土地利用與管理、農業生產、保護居民健康等方面的作用。(市環保局、市國土資源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農業局、市林業局、市衛生計生委等參與)
(二)實施農用地分類管理,保障農業生產環境安全。
1.劃定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按照國家發布的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分技術指南,按污染程度將農用地劃為三個類別,未污染和輕微污染的劃為優先保護類,輕度和中度污染的劃為安全利用類,重度污染的劃為嚴格管控類。以耕地為重點,分別采取相應管理措施,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配合省環保廳推進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的劃定工作。根據土地利用變更和土壤環境質量變化情況,定期對各類別農用地面積、分布等信息進行更新。有條件的地方要逐步開展林地、草地、園地等其他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定等工作。(市環保局、市農業局牽頭,市國土資源局、市林業局等參與)
2.嚴守生態紅線,切實加大保護力度。根據濟寧市耕地生態紅線,將符合條件的優先保護類耕地劃為永久基本農田,實行嚴格保護,確保其面積不減少、環境質量不下降。永久基本農田一經劃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變用途。除法律規定的國家能源、交通、水利、軍事設施等重點建設項目選址確實無法避讓外,其他任何建設不得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的劃定以“兩個優先”為原則,即優先將城鎮周邊、交通沿線現有易被占用的優質耕地、優先將已建成的高標準農田劃定為永久基本農田。產糧(油)大縣、蔬菜產業重點縣、果品生產大縣要根據土壤污染狀況制定土壤環保方案。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向優先保護類耕地集中的地區傾斜,2020年年底前,建成集中連片、旱澇保收的高標準農田580萬畝。實施保護性耕作,推行秸稈還田、增施有機肥、免(少)耕播種、糧豆輪作、農膜減量與回收利用等措施。農村土地流轉的受讓方要履行土壤保護的責任,避免因過度施肥、濫用農藥等掠奪式農業生產方式造成土壤環境質量下降。市政府將對優先保護類耕地面積減少或土壤環境質量下降的縣(市、區),進行預警提醒并依法采取環評限批等限制性措施。到2020年,全市耕地保有量保持在892萬畝,基本農田數量確保750萬畝不減少,實施保護性耕作160萬畝以上,推廣小麥、玉米秸稈還田技術850萬畝。(市國土資源局、市農業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水利局、市環保局、市供銷社、市農機局等參與)
編輯:李丹
版權聲明: 凡注明來源為“中國水網/中國固廢網/中國大氣網“的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圖表、音頻視頻等,版權均屬E20環境平臺所有,如有轉載,請注明來源和作者。E20環境平臺保留責任追究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