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04-10 16:02
來源:中國固廢網
作者:朱芬芬
根據臺灣省的教訓,對大陸來說,可以預見的是:如果各個城市不對焚燒廠的數量進行控制,垃圾分類減量還沒做其意義就已經歸零!工業等廢棄物焚燒將成為城市新的污染源!
2014年9月4日,浙江省溫州市曾發文《關于禁止工業垃圾進入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處置的通知》,要求市區臨江、永強、東莊等三座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禁止工業垃圾進入。原因是鞋服下腳料為主的工業垃圾焚燒后會產生有毒物質,不利于環境。可見工業垃圾對進入生活垃圾焚燒廠已經在伺機而動了,甚至已成既定事實!
5、關于自用電率等數據
(1)每個焚燒廠都有其不同的自用電率,在數據采用上已經進行過反復核實。高安屯的自用電率取自電力工業統計資料匯編(2010-2014),相對于直接訪談得到的數據,這是我們能獲得的最可靠的客觀數據;魯家山由于2015年才開始滿負荷運營,沒有統計資料,僅能采用竣工驗收報告的數據。這些基本數據的不全反映了我國生活垃圾管理上信息公開的不足。(2)折舊計算,采用直接成本法,即根據政府實際支付的建設費用求取焚燒廠的年分攤成本。采用年限法中的直線法,即假設建筑物的經濟壽命(特許經營期30年)期間每年的折舊額相等。(3)土地成本,采用機會成本法,即用所犧牲的替代用途的收入來估算。用目前焚燒廠所在土地的基準地價與焚燒廠占地面積之積作為土地價格,使用等額序列支付現值法作為每年土地的租金價格,且僅計算政府補貼部分。(4)三個焚燒廠由于飛灰是經營主體自己承擔,所以記為0,并未記為成本。
從數據角度,由于我國城市政府沒有公開的生活垃圾管理成本專項統計或核算,僅公開公共財政預(決)算報告中的一個指標,即“城鄉社區環境衛生”項目支出,范圍廣大且無明細數據,生活垃圾管理成本猶如黑箱。這使多方求取補貼而以低成本誤導公眾成為可能。相比先進國家和地區的管理水平,生活垃圾管理的統計與信息公開亟需確定標準。
6、二噁英排放健康損失評估使用美國公開法規的方法,我國亟待建立危險空氣污染物風險評估制度,源頭控制二噁英是世界共識
地形氣象數據都是公開的標準數據;排放數據也取自焚燒廠自身的環評報告與二噁英監測報告。數據均在合理范圍內。
估計方法是國際上成熟,但在我國還未使用的健康損失評估模型。“監測不到的水平”并非是安全的。本報告采用的美國公開的法規方法,即擴散模型+暴露途徑分析+劑量反應方法。
焚燒廠0.1ngTEQ/Nm3的排放標準并不能保證城市居民有“充分安全的邊界”。隨著焚燒廠數量的增加,或者環境介質中二噁英背景濃度的增加,居民的暴露值及致病風險也隨之增加。對此,美國EPA在全國范圍內開展了危險空氣污染物的風險評估,包括對危險空氣污染物致癌風險和非致癌風險的評估。加州對危險空氣污染物進行風險評估,計算單個污染物的個體終身致癌風險后發現大于一定概率的,需要進行風險減量。
預防或減少人類接觸二惡英的最佳途徑是通過控制源頭,也就是說,嚴格控制工業過程,以減少二惡英的形成。
7、北京市生活垃圾具有分類、回收潛力
人均生活垃圾日清運量、垃圾含水率或熱值是考察回收潛力的重要指標。2015年北京人均生活垃圾日清運量0.997kg,臺北市2016年的情況是0.247kg。朝陽循環經濟產業園之前公布的2014年垃圾含水率均值數據為54.27%,入廠熱值為1623kcal/kg(未區分干基、濕基,低位、高位,且數據已下架),顯然還有改進空間。目前我國資源回收率并無統計,以所謂觀察進行回收率的判斷,認為完全依賴非正式的回收渠道就能實現回收資源、分離有害廢棄物、解決回收及再利用過程中的污染為題,未免過于樂觀和武斷。
8、相關意見中對數據的截取,有故意歪曲之嫌
現有的意見中,對數據截取,疑為故意為之,略舉一二:
上圖想要說明焚燒率一直在上升,這是沒有問題的。分類之后的其他垃圾的確不得不選擇焚燒。但是未截取“回收量”、“回收率”、“每人每日生活垃圾日清運量”。從下表可以看出由于資源回收,每人每日垃圾清運量從2000年的1.03kg降低到2016年的0.40kg。
“累計進廠廚馀量22.62萬噸,作為堆肥半成品外運量只有1.3846萬噸,占進廠量約為6%。”未提及同一份報告中的剩余94%廚余去堆肥場的事實,有故意造成誤解的嫌疑。
總之,本報告的研究結論是源頭分類、減量后再焚燒或填埋,這才是最有效的戰略。另外,進一步提出要根據分類減量規劃嚴格控制焚燒廠的數量,否則“普遍推行垃圾分類制度”的污染控制效果將付之一炬。我們需要建立有利于垃圾分類及資源回收的法規與政策體系,需要明確的目標與執行系統,也需要公眾監督和社會參與。
我們認為作為一項公共政策,跳出“焚燒是處理垃圾最好方法”的藩籬,參考先進國家和地區的管理經驗和效果,從經濟的角度進行“成本—效益”分析,是生活垃圾管理的必然選擇,而無害化前提下的低成本化應作為生活垃圾管理策略選擇的重要標準。
參考文獻:
[1]Korucu, M. Kemal, et al. "The effects of external costs on the systemselection for treatment and disposal of municipal solid wastes: a deterministiccase study for a pre-assessment." Journal of Material Cycles and WasteManagement: 1-13.
[2]USEPA (United States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 (1997)Full costaccounting for municipal solid waste management: a handbook. Solid Waste andEmergency Response (5305W),EPA530-R-95-041, Washington DC]
[3] 宋國君, 劉帥. 加強危險空氣污染物專門化管理[J]. 環境經濟, 2013(11):32-37.
編輯: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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