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02-09 17:17
來源:中國水網
作者:李艷茹
另一方面,近日發布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明確提出,在線監測數據做假可構成污染環境罪及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后果特別嚴重,按刑法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可以判到15年。目前,因為單純從數據上來說,很多都是達標排放的,好像大家的減排都做得很好,實際上環境卻越來越惡化,因而檢察機關將數據造假重點提了出來,如果落實下去,對環境稅將起到明顯助力。對于行業來說,這次不僅僅是稅務問題,而是一個洗牌作用。
關于超標問題,很多地方在線監測數據都是有瑕疵的,如果將監測數據作為執法依據的話,要通過計量認證。時均值、日均值、月均值,取哪個更合理?其實是要有技術判斷的。此外,我們現行的部分環境標準也有問題。我國很多標準都是照抄國外的,對于我國來說標準太低了。為什么?因為一個地方的環境容量有限,正常的環境標準制定應該從環境容量及人體健康倒推,由整體環境容量、區域內有多少企業等因素來確定排放限值。我們需要比國外制定更嚴格的污染物排放標準。而在實際中,我們總量控制的情況是,去年排五千噸,今年減到三千噸,但真正的環境容量可能只有八百噸,雖然看起來排放下降了,但環境仍然在惡化。真正的環境問題是個管理問題和規劃問題。
原來的排污費改成環保稅以后,收上來的金額可能會變大。原來排污費是??顚S?,納入一般財政收入后,如果能保證把這些錢更多的投入到污染治理當中,需要考慮預決算的問題。財政預算研究不光是一個地方財權的問題,還涉及到社會體制和法律問題。比如有一個小地方一年的財政收入就是幾千萬,但第二年準備支出一億兩千多萬,是在負債經營。如果某一塊不夠用,肯定會擠占其他部分的費用。因此,應建立嚴格的預算管理制度,保障環保投入不打折扣。
劉偉巖:
目前,如果有在線數據,是根據數據來收稅的。關于在線數據,還需要做更細致的工作,給出更具體的細則。比如,在線數據是實時的,可能會出現數據不斷變化的情況,如何判斷這是超標還是說儀表儀器的誤差?實際上,環保稅出臺之前,各地排污費的執行標準也是不一樣的,總體上按平均值判斷,比如2小時測一個數,將一天12個數平均后判斷,平均數不超標就算這一天沒有超標。這種做法不是法律法規層面的標準做法,只是各地環保部門自己掌握的尺度。此外,由于目前在線監測機器不是絕對的百分之百穩定,可能會出現下面的情況----大多時候出水指標在30~40mg/L,忽然出現一個200mg/L的數據,這時候大部分監管人員會認為這是儀器出現了誤差。
我認為,我國的監測管理還在路上,與國外的評判還是有差別的。比如國外污水廠的監測數據如果出現了一次超標,相關部門暫且認定沒有超標,但如果出現第二次,則就算超標,需要處罰。這些做法都可以為我們提供參考。很多細節可能都需要進一步考慮,給出更細致、具體的實施步驟。
劉金濤:
環保稅的出臺到執行之間,留了一年的時間。這一年時間其實有很多事情要做。比如:怎么確定:中國領域?什么叫直接向環境排放?稅務部門如何應對這件事情?我比較關心的是稅務和環保之間的溝通協調機制,比如說稅務部門要為新的環保稅設計自己的申報系統,相關數據肯定也要跟環保部門溝通,還有復核機制等等。目前,還僅停留在監督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方面,至于怎樣把數據建立起來,讓制度成型并具體落實,就需要國務院國家稅務主管部門和環境保護部門拿出一個溝通協調機制。目前在財稅圈,都知道環保稅是一件大事,但因為申報系統及配套政策沒出來,影響還沒有真正出現,所以大家關注的不多。我覺得在未來執法的時候會出現很大的變化,征稅金額會較大。到時候,還可能訴訟會比較多,對環保部、稅務局甚至法院的影響都比較大。對律師及稅務師等行業可能會帶來一些機會,具體如何,我們還要邊走邊看。
原來收取排污費后,地方拿90%,中央拿到10%,據說現在國家要把那10%全部給地方,再加上營改增之后,地稅部門業務大規模減少,因而將環保稅交給地稅部門負責的可能性比較大。這就涉及到地方稅務部門和環保部門之間的一個溝通協調機制,稅務部門給環保部門做培訓,環保部門給稅務部門做培訓,相互解決問題。我比較擔心的是,初期操作的時候,整個體制或者整個機制還不成熟的時候,可能會出現大規模的問題,在某種程度可能出現沖突。但沖突出來,才有可能把機制完善調整,這是必須邁的一道檻。
關于收上來的錢怎么使用,財政部也在思考。因為我們的政府管理服務將更多地用市場的手段來解決,所以以后專項采購支付可能會越來越多,更多的會從產業上面進行調配。
對上述三位的政策評議,谷林將其主要歸納為四點:1、環保稅從費到稅,由柔性、灰色邁向剛性、陽光,是一個重要的進步;2、從執行的層面,目前的環保稅法后續應該也需要出臺更多的細則。3、環保稅后,排污監管會更嚴格,對政府的上游監管要求跟高。對于好的污水治理企業來說將會獲得更多機會;4、環保稅將助力對數據作假的打擊。從這點來說,環保稅開征,對行業不僅是稅務影響,更有洗牌作用,環保監測市場會迎來利好。谷林認為,相比“排污費”,環保稅法以“法”的形式明確表達了國家對“污染者付費”的肯定,及治污決心,對環境產業市場化發展應該有正向作用。
編輯:李艷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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