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02-04 15:42
來源:中國水網
(四)強化信息公開和社會監督。
各地區要指導申領排污許可證企事業單位及時在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上公開自行監測數據,并及時公開不按證排污的企事業單位名單和環境保護部門執法信息,將其納入遼寧省企業環境信用評價指標體系。
與環保舉報平臺共享污染源信息,建立有獎舉報制度,落實獎勵資金,鼓勵公眾舉報無證和不按證排污行為。推動我省環境損害鑒定評估機構建設,建立生態損害賠償制度,研究環境損害賠償金管理使用方式,依法推進環境公益訴訟,加強社會監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地區要高度重視排污許可制實施工作,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明確目標任務,要做好排污許可制推進期間各項環境管理制度的銜接,避免出現管理真空。要做好核發排污許可證工作人員、辦公場地、資金等準備工作,確保按時限完成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省環保廳要會同相關部門加強對各市排污許可制實施工作的指導,總結推廣經驗,跟蹤評估實施情況。制定《遼寧省環境督查方案(試行)》,將排污許可制落實情況納入環境保護督查工作,對落實不力的進行問責。
(二)健全技術支撐體系。
完善污染物排放標準體系,梳理和評估我省現有污染物排放標準,綜合考慮環境質量、治理技術、經濟成本等因素,加快遼寧省鎂質耐火材料工業污染物排放等標準的制訂和遼寧省污水綜合排放等標準的修訂工作,引領企業升級改造和倒逼產業結構調整。完善排污許可證監管執法技術體系,實現移動執法全覆蓋,規范環境保護部門臺賬核查、現場執法等行為。搭建環保科技成果轉化推廣平臺,助力環保產業發展,推動企事業單位污染防治措施升級改造和技術進步。推動環境服務業發展,鼓勵有條件的園區、企業聘請第三方專業環保服務公司作為“環保管家”,提供監測、監理、環保設施運營、污染治理等一體化環保服務和解決方案。
(三)開展宣傳培訓。
各地區要加大對排污許可制的宣傳力度,做好制度解讀,及時回應社會關切。組織各級環境保護部門、企事業單位、咨詢與監測機構開展專業培訓。強化地方政府環境保護主體責任,樹立企事業單位持證排污意識,有序引導社會公眾更好參與監督企事業單位排污行為,形成政府綜合管控、企業依證守法、社會共同監督的良好氛圍。
編輯:趙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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