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5-07-17 11:31
來源:E20研究院
作者:安志霞
編者按:E20研究院觀察到,近一段時間,業內紛紛關注環保產業大數據,大數據分析研究類相關文章一般均會掀起短時較高閱讀量。熱讀后,文章本身所應承載的信息價值究竟有多大?以《2015年中國環保行業投資現狀分析及優化對策建議》為例, E20研究院經過分析歸納,發現目前這類文章大概存在幾類注意事項。
互聯網+熱潮已來臨,環保產業也在熱議。
E20研究院觀察到,近一段時間,業內紛紛關注環保產業大數據,大數據分析研究類文章,如雨后春筍,紛紛嶄露頭角,它們或站在產業視角、或以企業為對象,依托大數據對環保產業開展多維度、全方位的立體“解讀”,相關文章一般均會掀起短時較高閱讀量,一方面表明,伴隨移動互聯網的快速發展,社會公眾對信息公開透明的要求不斷高漲,對于信息相對封閉的環保產業而言,數據信息不斷披露挑動并刺激社會公眾心理,數據披露固然滿足了社會公眾好奇心。然而另一方面,問題在于,熱讀后,文章本身所應承載的信息價值究竟有多大?我們是否該冷靜及認真考慮:數據所傳達的信息是否足夠清楚,又是否具有一定的嚴謹性?線上也即相關環保大數據分析所投射的信息價值,與線下即環保產業實際運行之間是否具備一定的契合度?以《2015年中國環保行業投資現狀分析及優化對策建議》(以下簡稱《建議》)為例, E20研究院經過分析歸納,發現目前這類文章大概存在以下幾類注意事項。
一、環保產業概念不清,亟需厘清
環保投資=環境污染治理投資?
經過數值比對,《建議》“環保投資”與《中國環境統計年鑒》(以下簡稱《年鑒》)“環境污染治理投資”是一回事。年鑒對“環境污染治理投資”有明確界定,具體如下表所示;《建議》“環保投資”概念并未對此予以說明,這為正文數據分析的可靠性、嚴謹性埋下隱患。因為《年鑒》“環境污染治理投資”將燃氣、集中供熱等納入環保投資范疇,又未能將環境修復等方面非基礎設施類的投入計入,在此情況下,直接采用相關數據作為環保投資數據可能存在失真性問題。
理論上,年鑒類數據指標客觀表明環保產業部分現狀,直接借用具備可行性,但是,若不加分析對比及界定,直接拿來用于分析比較并指導實際的做法需要進一步討論。有鑒于此,E20研究院呼吁,盡管國家環境污染治理投資整體偏低,各界有責任發聲,引起相關政府部門注意,然而發聲也需冷靜、并具有一定嚴謹性、客觀性,做到這些需從厘清基礎概念開始。E20研究院目前正為環保部編訂環境服務業發展白皮書,其中一項重要任務即協助部委梳理環境服務業基本概念(后文有簡述)。
二、環保產業指標選取 需要合理
現階段,環保投資占GDP比重,是否仍有參考意義?
現階段,環保投資占GDP比重,是否仍有參考意義?就此問題,E20研究院采訪了環境保護部環境規劃院公共財政與投資咨詢部副主任逯元堂。逯元堂指出“曾經提出環保投資與經濟增長雙聯動機制,現在看來已不可行”,他指出“十八大后,明確規定,投資與GDP、財政脫鉤,如此的對比,確實已經不合時宜,與相關政策法規精神有偏離,對現實的指導意義不大。”
環保投資占比財政支出,指標對比選取是否合理?
逯元堂指出,環保投資需要與財政脫鉤,即使與財政支出相對比,應該用環保財政支出占比財政支出的比重,他估算,真正用于環保的財政支出占財政支出的比重不到1%。除前述原因,《建議》“環保投資”將燃氣等非環保類科目包含其中,指標尚待商榷,又將其數值直接比照未考慮環保的財政類支出,勉強計算出的結果并不能體現政府類資金在環境污染治理中的具體投入,有失客觀性。
三、環保產業統計制度的合理性有待強化
總體來看,環保產業概念不清、亟需厘清,環保產業指標選取、需要合理,兩類問題實際反映出一個共性問題:目前在國家層面,現有的環保產業統計制度合理性有待強化。針對環保產業,住建部、環保部、農業部均有不同的統計范圍。以住建部和環保部為例,兩部委的環保產業統計指標既有交叉又有遺漏,另外,環保產業有其特殊性且近幾年正在發生結構性變化,目前的環保產業統計方法制度,并不能很好支撐環保產業發展趨勢及政策建議。
因此我們建議,國家層面應該梳理并建立更加清晰的環保產業統計制度,同時應發揮環保類產業服務平臺作用,結合環保產業深層規律,開展相關的統計調查,以其揭示環保產業發展進程和趨勢。E20環境平臺和環保產業協會正積極配合環保部科技司,對環保產業調查開展進一步完善的工作。
總之,伴隨環保信息公開化,希望業內多發出理性聲音,旨在促使環保產業能統一認識,秉持嚴謹的研究理念,積極推動中國環保產業實現轉型與升級。
【E20研究院】建議:客觀認知環保產業 環保產業政策建議才有的放矢
(1) 客觀認知環保產業
2015年,在中央政府工作報告里明確“要把節能環保產業打造成新興的支柱產業”。從戰略性新興產業到新興支柱產業,環保產業在拉動經濟發展中,被給予了厚望。然而要實現這一目標,環保產業不僅需在現有基礎上簡單擴大規模,更需深層次轉型與升級。環境治理效果為導向推動著中國環保產業向以環境綜合服務為高端業態的環境服務業轉型與升級。這與環保產業劃分為環境相關產品制造業、環境服務業相關。
除此之外,環保產業內企業屬于重資產環境集團、區域環境綜合服務集團、系統解決方案提供商或裝備材料生產制造商,也需明確。有鑒于此,基于環保產業多年研究,E20研究院建立了包括環境服務業在內的環保產業發展的規律性認知,并以《面向未來五年的環境產業戰略地圖?》(2.0版)形式展現。E20研究院觀察到,環保產業還具有環境、市政、工業屬性之分,環境、市政、工業三類環保領域的發展狀況及規律各有千秋,關于這個基本規律,產業戰略地圖以九宮格形式予以描述。不同環保產業領域投資規律不盡相同,在研究分析投資現狀并據此提出相應政策建議時,需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一概而論的做法值得再議。
《面向未來五年的環境產業戰略地圖?》(2.0版),環保產業九宮格
(2) 客觀認知環境服務業
目前環保產業進入到以效果為導向的第四次界面的升級與轉型,推動中國環保產業向著以環境綜合服務為高端業態的環境服務業轉型與升級。在轉變過程中,環境服務業占整個環保產業的比重并不高,環境服務業的產業體系尚不完善,與發達國家之間存在較大差異。
數據來源:環保部
而環境服務業又是環保產業一個重要而又特殊的部分,E20研究院認為,根據服務的對象及服務所起作用,中國環境服務業目前所覆蓋的領域可歸為三大:基礎服務、產業服務、環境治理服務,若不加區分其中的特別規律和邏輯,單純從投資角度來論,也是不科學的,所形成的建議很難有的放矢,很難生效,因此,不建議對環保產業進行簡單分析后,直接得出結論。
環境服務業分類及組成部分
環境服務業內部關系圖
數據來源:環保部環保產業調查(2011年)
環境服務業概念尚在梳理之中,2011年全國范圍內環保產業調查并未納入企業發展戰略服務、企業及產品品牌服務、產業信息及傳播服務、環境綜合服務。而它們或是環境產業服務業或環境治理服務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即將發布的《中國環境服務業發展白皮書》將考慮環境服務業的新內涵。
(3) 客觀認知環境綜合服務
環境綜合服務,是指基于環保需求、實現環保效果、為環境保護和污染防治提供總體解決方案的環境治理服務業。它隨社會對環境保護要求提高而產生,是環境服務業高端業務形態,是能使得環境服務業達到其目標的核心。目前,國家鼓勵開展區域或企業水、氣、渣等多要素、全過程污染防治的環境綜合服務,包括:流域治理、區域環境治理、水體修復、河道治理、城市水環境治理、城市垃圾綜合處置、工業園區環境服務等。在逐步轉向面向環境效果時代的過程中,國家尚未開始針對環境治理服務中環境綜合服務做過相關調查說明,若從內涵出發,以跨多要素治理的企業為計量單位,近似描述后的環境綜合服務業發展部分現狀如圖描述。
正如E20研究院執行院長薛濤所指,“環保產業好比豆腐塊,看著完整拎起來復雜”。E20研究院認為環保產業的研究分析需建立在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基礎上,據此提出相關的政策建議,方可做到有的放矢,形成的環保產業政策建議才可能生效。只有科學認知環保產業及環境服務業,才能提出更加切合實際的環保產業政策建議。除協助環保部編訂環境服務業白皮書之外,E20研究院還正在協助編訂環境綜合服務業統計方法及發展指數研究,歡迎業界人士提出寶貴建議;此外,如您對本文觀點有不同建議,您可致電E20研究院,將您的寶貴建議反饋給我們。
鑒于E20環境平臺受國家發改委委托,征集對“十三五”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編制工作提供與環保產業有關的“十二五”工作總結和“十三五”發展思路及政策措施建議材料。如果您對環保產業發展有建議, 歡迎積極參與,請于7月25日前將相關總結、意見或建議發送至planningli@h2o-china.com,或致電010-88480350。
編輯:任萌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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