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5-03-11 11:07
來源:福建省環境保護廳
福建省環境保護廳近日部署在延平區、尤溪縣、新羅區、永定縣、武平縣、南靖縣、閩侯縣、福清市等8個重點區域開展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監管執法檢查,確保畜禽養殖污染綜合整治取得實效。
福建省環保廳要求,3月底前,各有關地區全面摸清重點區域內畜禽養殖污染情況,并按規范要求對所有畜禽規模養殖場登記造冊,實現“一場一檔”。6月底前,編制完成行政區域內畜禽養殖污染防治規劃,對禁養區關閉拆除計劃落實情況進行全面巡查,確保關閉拆除到位,對重點區域內相關流域及交界斷面的水環境質量實施“一季一測”并公布監測結果。
本次監管執法檢查工作將采取重點區域縣(市、區)自查自糾、設區市督查和省級抽查相結合的方式,從3月開始,分四個階段進行:一是動員部署階段(3月至4月底)。制定專項執法檢查實施方案,完成畜禽規模養殖場登記造冊,細化整治任務、目標進度、檢查執法的具體要求。二是自查自糾階段(5月至6月底)。按照實施方案采取“明查與暗查相結合、巡查與突擊檢查相結合、晝查與夜查相結合”的方式,不定時間、不打招呼、直奔現場、直接檢查,不留監管死角、不存執法盲區,對執法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督促其限期整改。三是督查總結階段(7月至8月底)。環保、農業部門聯合對重點區域各縣(市、區)專項監管執法檢查情況進行督促和檢查,對檢查出的各類問題及環境違法行為,根據問題的嚴重性、違法行為的性質、已經或可能產生的后果,分門別類采取措施,依法嚴肅查處并明確整改時限和要求,對典型違法案件列入掛牌督辦,限期督辦。四是抽查階段(9月至10月)。根據各地報送的自查自糾情況、專項執法檢查總結報告及日常監管中發現的問題,省環保、農業部門聯合不定期對重點區域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監管執法情況進行抽查。抽查結果作為本年度市長目標責任制相關內容考核的主要依據;對工作不落實、整治不到位的縣(市、區)采取通報、約談或者區域限批等措施。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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