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 2020-03-10 11:41
來源: 中國水網
作者: 全新麗
第六名是蘇伊士里昂水務,它是中法水務母公司,和威立雅水務一樣,也是世界500強,是當時水務三巨頭中最早進入中國的。不過它和首創、威立雅等一樣,當時主要都對自來水更感興趣。畢竟那時候的污水處理還處在起步階段。
第七名是美國金州控股集團,它更通俗的名字是后來的金州環境。2003年11月與其他幾家公司聯合中標北京奧林匹克水上公園項目,同月,中標北京市小紅門污水處理廠的設備設計、采購、運輸、安裝、調試以及技術服務。年底,還接手了備受業內關注的北京水源十廠項目。
第八名是中環保水務投資公司。這家公司系出名門,由上海實業控股有限公司與中國節能投資公司合資成立,和首創股份一樣,屹立水業十大影響力榜單十幾年,在市場上也是自來水和污水左右開弓。但在產業界的整體影響上弱于首創。
第九名是安徽國禎環保節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金州一樣是民營環保企業的代表。它主要在污水處理市場耕耘,2003年在建項目有合肥朱磚井污水處理廠BOT項目(2001年開建);12月國禎環保中標承建的BOT項目廣東新會東郊污水處理廠正式運營,又以TOT模式中標江蘇徐州污水處理廠項目(30年期限)。
第十名是清華同方水務工程公司,這是清華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下屬實體性公司,是當時環保工程公司的代表。
這些都跟BOT有啥關系呢?除了國禎環保,大部分都沒有什么關系。但在之后的十年里,這個榜單上的變化就跟BOT有很大關系。BOT帶來了更多可能性,水業的評選逐步從膀大腰圓、資本雄厚的國企、外企,擴展到具有無比活力的民企,除了投資運營,在BOT模式影響下,以民企為主的工程技術、運營服務企業開始崛起。它們不一定能像桑德一樣登上十大影響力的榜單,但在產業鏈的各個環節發揮著作用。而且最初主要盯著供水領域的國企、外企,也都熟練地揮舞起BOT這個新式“武器”,在新興的污水處理產業攻城略地。
2003-2013,水業市場化項目快速爆發,2005-2006年更是增長迅速,行業規模從原來的幾百萬噸上升到6000萬噸,快速提升了中國污水處理能力。
為什么2002年出的改革文件,到2005-2006年污水處理市場才快速爆發?原因在于融資瓶頸,如果不解決項目融資問題,項目也就起不來。
當時,國禎環保與國家開發銀行,就合肥朱磚井污水廠、江門市新會區龍泉污水處理廠這兩個項目進行合作。國家開發銀行針對民營企業做了調研,用特許經營權質押融資建設污水處理廠,這對于銀行來說也是一個創新。后續各家銀行都逐漸接受了這種模式。如長沙湘湖污水處理廠,就是國禎與工商銀行合作的成果,由安徽和湖南的工行提供貸款。解決了項目融資問題,有了示范效應,才有了后來的一切。
BOT從吃螃蟹模式成為地方政府熱捧的主流市場化模式,全國幾百個城市,有哪個沒有對“我市開建第一個BOT污水處理廠”大書特書呢?這與產業先驅最初的努力分不開,而這些先驅也獲得了回報。
十年里,最耀眼的產業明星,都是緊握BOT模式,通過投資運營迅速擴張污水處理體量規模。桑德集團(由文一波創立于1993年)、國禎環保、鵬鷂環保是其中的代表者,還有中科成、建工金源、曉清環保等。首創股份、創業環保、中環水務、同方水務、浦華環保、中國水務投資(HHO)等國企,以及威立雅、蘇伊士(中法水務)兩家外企,也不甘示弱,以超強資本實力在大戰中碾壓對手。
十年的污水處理建設成就可謂輝煌,截至2013年底,全國設市城市、縣累計建成污水處理廠3513座,污水處理能力約1.49億立方米/日。全國已有651個設市城市建有污水處理廠,占設市城市總數的99.1%。當時只有黑龍江省尚志、五常、密山、鐵力、海倫市,西藏自治區日喀則市等6個城市尚未建成城鎮污水處理廠。全國已有1341個縣城建有污水處理廠,占縣城總數的82.6%。
BOT模式風行,相關服務機構自然相伴而行。通用技術咨詢(中儀國際招標)、濟邦咨詢、大岳咨詢、江蘇現代、國信招標等最為知名,還有一批律師事務所也賺了個盆滿缽滿。
02 PPP
章節導語:隨著污水處理廠建設高峰期的結束,以及政策對整體水環境效果的關注,PPP模式逐漸興盛起來,和BOT模式的興起一樣,它也恰逢一個強有力的政策推手。PPP這個風口,短短幾年里,讓產業主體經歷了狂風大作、悲喜交加、理性反思幾個階段。
BOT十年輝煌成就也意味著,污水處理建設高潮的結束。
其實在黃金十年中后期,有預見性的一些企業已經在摸索新的模式,想要創造新的風口,期間出現了委托運營(OM)、TOT、ROM、DBO等模式。但都只在局部地區,少數幾個企業獲得了一些收益,比如中持、首創愛華等。
下一個風口正在醞釀中,是個老面孔,行業里的人都認識,也都覺得它沒什么。但這一次,它涂脂抹粉,趁勢而來,威力不可同日而語。
2013年,中國污水處理市場化改革繼續在探索中前進。2014年以來,污水處理PPP模式逐漸興起,該模式以“利益共享,風險分擔,長期合作”為基礎,促進政府和公司在污水處理設施方面的合作。
PPP不是新名詞,它曾和BOT結伴而來,也被認作是是BOT的爹地,BOT只是PPP的一種。
通俗地說,這兩種都是項目融資模式,都包括融資人、出資人、擔保人,都是通過簽訂特許權協議使公共部門與私人企業發生契約關系,都以項目運營的盈利償還債務并獲得投資回報。
這兩種模式也都不是污水處理產業獨有的發明創造,都在其他基建領域、公共服務領域有應用。
和BOT模式興起有直接的政策驅動一樣,PPP也有一個強有力的政策推手。
2013年后污水處理的情形是,全國城市里該建的污水處理廠建的差不多了,但水環境總體狀況并沒有像預期的那樣有根本的改觀,一些城市的水體黑臭狀況依舊。根本原因在于上一個十年更重建設,輕運營,重達標指標,輕實際效果。
2015年,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會議審議通過《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簡稱“水十條”),4月16日發布。
與此同時,2015年5月,財政部、環境保護部兩部門印發《關于推進水污染防治領域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的實施意見》。這個《意見》包括鼓勵水污染防治領域推進PPP工作,實施城鄉供排水一體、廠網一體和行業“打包”,實現組合開發,吸引社會資本參與等。
編輯: 趙凡
E20環境平臺合伙人 綠谷工作室主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