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石油開發工業含油污水排放標準
標準類型 | 國家標準 | 實施日期 | 1985-08-01 |
發文單位 | 國家環境保護總局 | ||
標準號 | GB 4914-85 |
海洋石油開發工業含油污水排放標準
GB 4914-85 (1985年1月18日國家環境保護局發布 1985年8月1日實施) 為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試行)》,防治海洋石油開發工業含油污水對海洋環境的污染而制訂。 1 標準的分級 海洋石油開發工業的含油污水,系指采油平臺上經過處理后從固定排污口排放的采油工藝污水。 2 標準值 海洋石油開發化工業含油污水的排放標準最高容許濃度應符合下表規定。
3 標準的實施與監測 3.1自本標準實施之日起,開始建設的采油平臺,立即執行本標準?,F有的采油平臺自本標準實施之日起,執行二級標準值,一年以后則按本標準規定執行。 3.2對于采油平臺應在工藝污水排放口設置監測采樣點,由海洋石油企業環境監測機構負責日常監測。 3.3本標準的監測分析方法按《海洋石油開發工業含油污水分析方法》執行。 附加說明: 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