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5-02-20 09:42
來源:瀚藍環境
2月20日,瀚藍環境發布《瀚藍環境關于重大資產重組進展的公告》,對瀚藍環境收購粵豐環保事件進展進行公布。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一、 本次交易概述
瀚藍環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瀚藍環境”)擬通過控股子公司瀚藍(香港)環境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瀚藍香港”),以協議安排方式私有化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香港聯交所”)上市公司粵豐環保電力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粵豐環保”),從而使粵豐環保成為瀚藍香港控股子公司并從香港聯交所退市(以下簡稱“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將達到《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標準,構成重大資產重組。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和2024年12月10日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重大資產購買報告書(草案)》及《重大資產購買報告書(草案)》(修訂稿)。
二、 本次交易先決條件的進展情況
(一)本次交易的先決條件
本次交易須達成的先決條件的具體內容如下:
(i)粵展環境出售事項包括(a)完成確認支付及完成股權轉讓的登記手續(于聯合公告日期起計三個月內完成);(b)標的公司集團并無因粵展環境出售事項錄得虧損;及(c)標的公司集團與粵展環境之間不存在債務人及債權人關系,且標的公司集團對粵展環境的債務不承擔任何責任。為免生疑問,粵展環境出售事項將出售予一名并非標的公司股東(亦非股東的聯系人)的人士,因此,粵展環境出售事項并不構成特別交易。
(ii)瀚藍環境已經完成建議項下擬進行交易的所有必要內部決策程序、批準及備案程序,包括(a)瀚藍環境董事會的批準;及(b)瀚藍環境股東大會的批準;
(iii)完成向瀚藍(佛山)注資合共人民幣46億元;
(iv)標的公司集團已與相關金融機構、擔保人及其他實體(如適用)簽訂書面協議及/或取得彼等的初步或基本書面確認,以解決以下擔保事宜:(a)步忠有限公司(標的公司的間接全資附屬公司,以下簡稱“步忠”)提供的擔保超過其于惠州市中洲環保資源有限公司(標的公司集團的聯營公司,由步忠與獨立第三方分別擁有40%及60%)的持股比例;及(b)標的公司集團任何其他成員公司(如有)提供的擔保超過其于標的公司日期為2024年6月30日的財務報表或要約人與標的公司書面協定的任何其他財務報表所載的持股比例,且該等書面協議及/或書面初步或基本確認已經有效確認標的公司集團將就相關非合并附屬公司承擔各自持股比例范圍內的有限擔保責任。
(v)就適用境外直接投資法律法規而言,已經從或向(a)中國商務部;(b)中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及(c)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或(a)至(c)分別授權的地方當局或代表或機構獲得、辦理及/或提交(視情況而定)的所有相關批準、登記或備案或報告(視情況而定);及
(vi)根據中國反壟斷法的規定[其要求在(1)交易構成經營者集中;及(2)參與集中的經營者的營業額達到中國反壟斷法規定的門檻時進行經營者集中申報]完成中國經營者集中申報,且獲得中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的批準。
(二)本次交易先決條件已達成的進展情況
上述先決條件(i)、(ii)、(iii)、(vi)均已達成,具體情況詳見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10月18日、12月26日及2025年1月17日披露的相關公告。
就上述先決條件(v),公司已于近日完成本次交易涉及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或其相應地方主管部門的登記備案工作,并收到《業務登記憑證》。截至目前,先決條件(v)的第(a)項、第(b)項和第(c)項均已達成。因此,先決條件(v)已達成。
就上述先決條件(iv),相關工作仍在推進中,目前尚未達成。
綜上,本次交易的先決條件中,尚余先決條件(iv)未達成,其他先決條件已達成。
公司將繼續推進本次交易相關工作,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要求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瀚藍環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5年2月19日
編輯:趙凡
版權聲明: 凡注明來源為“中國水網/中國固廢網/中國大氣網“的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圖表、音頻視頻等,版權均屬E20環境平臺所有,如有轉載,請注明來源和作者。E20環境平臺保留責任追究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