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4-02-19 11:00
來源:溫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月1日,溫州市局發布《小微危險廢物收貯運服務規范》(DB3303/T073-2024),并將于3月1日正式實施。該標準的發布實施將規范指導小微危險廢物收運單位向小微產廢單位提供服務,為全市范圍內小微危險廢物收貯運服務建立準繩,為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監管提供參考,助力我市“無廢城市”建設。
小微危險廢物是指工業企業年產量不超過10噸及機動車維修點、科研機構和學校實驗室等社會源單位產生的危險廢物,存在“多散雜”管理難題。目前,全市納網小微產廢單位約1.8萬家,產廢單位分布廣、區域散、種類雜。小微危險廢物收貯運管理和服務不合理不科學不規范,將對周邊的生態環境造成較大安全風險,有關小微危險廢物收貯運服務的地方標準研制具有重要意義。溫州市是浙江省最早提出并著手解決小微產廢單位危險廢物收貯運處置問題的地級市,是省小微產廢單位危險廢物收貯運管理工作改革的首個試點。目前,全市建立了13家面向小微產廢單位的小微危險廢物收貯運單位,在針對小微危險廢物收貯運單位的規范化管理工作上已積累一定的實踐經驗。
為進一步提高小微危險廢物收貯運單位服務質量,我市研制了《小微危險廢物收貯運服務規范》。標準從基本要求、服務保障、服務提供、運維管理、評價與改進等方面規范了小微危險廢物收貯運服務內容。該標準是對小微危險廢物收運處置相關法律法規的有效補充,進一步細化了貯存場地、收運車輛、信息化設備、人員管理、安全與應急管理、信息化管理等要求。
下一步,市局將聯合市生態環境局開展標準的宣貫和培訓,推動標準落地實施,提高全市小微危險廢物收運單位管理效率和質量,助力打造成小微危險廢物收貯運規范化管理的溫州樣板。
編輯:陳偉浩
版權聲明: 凡注明來源為“中國水網/中國固廢網/中國大氣網“的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圖表、音頻視頻等,版權均屬E20環境平臺所有,如有轉載,請注明來源和作者。E20環境平臺保留責任追究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