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11-30 10:29
來源:中國固廢網
近日,《廣州市生態環境局關于規范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豁免管理工作的通知》正式發布,對廣州市的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豁免管理工作進行了規范,具體詳情如下:
廣州市生態環境局關于規范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豁免管理工作的通知
穗環〔2023〕138號
市生態環境局固輻處、執法處、各分局,市固體廢物管理中心,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以下簡稱《固廢法》)和《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21年版,以下簡稱《名錄》)有關規定,規范我市危險廢物利用處置環節豁免管理工作,防范環境污染風險,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列入《名錄》附錄《危險廢物豁免管理清單》(以下簡稱《豁免清單》)第1至31項,所列豁免環節為“利用”或“處置”的危險廢物,在滿足相應的豁免條件時,按照豁免內容實行豁免管理,其“利用”或“處置”過程不按危險廢物管理,但仍要遵守《固廢法》的其他有關規定,依法開展新改擴建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執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定期對利用或處置設施污染物排放進行環境監測,確保利用、處置過程符合環境保護要求。
二、實行豁免管理的利用或處置單位(以下簡稱豁免管理單位)應當納入廣東省固體廢物環境監管信息平臺(以下簡稱省固廢平臺)管理,如實登記豁免管理的危險廢物類別、代碼、利用處置規模等信息,上傳項目環評及批復文件、危險廢物豁免利用或處置方案(含企業基本情況、豁免環節、豁免內容及豁免條件符合情況、處理工藝和設施、接收標準、污染防治措施、安全防范措施等內容,格式見附件),并于每年1月31日前通過省固廢平臺上報上一年度危險廢物利用處置情況。
三、豁免管理單位應對所登記和上傳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依法落實環境保護主體責任,嚴禁借豁免管理的名義逃避環境監管,違法違規利用處置危險廢物。豁免管理單位應嚴格按照登記的方案開展綜合利用或處置,加強日常生產運營管理,不斷優化生產工藝,提升管理水平,確保環保設施正常運行和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當發生生產工藝變更、利用處置設施異常等情況時,應立即停止接收和利用處置;不再開展危險廢物豁免利用或處置活動的,應及時注銷省固廢平臺相關登記信息。
四、產廢單位將危險廢物交由豁免管理單位利用處置的,應核實豁免管理單位的主體資格和技術能力,依法簽訂書面合同,在合同中約定污染防治要求,及時核對豁免管理單位收集、利用或處置相關危險廢物的情況。
五、市生態環境局各分局應將豁免管理單位列入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檢查評估名單并納入危險廢物重點監管源管理,加強日常巡查和污染排放監督性監測,每年開展定期檢查(不少于2次),督促加強對是否滿足豁免條件的日常檢查,規范運行危險廢物電子轉移聯單,建立完善危險廢物管理臺帳,嚴格落實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相關制度。對涉嫌違規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的單位依法依規處理,并及時報告市生態環境局。
六、市生態環境局加強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豁免管理工作統籌協調,定期梳理匯總省固廢平臺登記的豁免管理單位信息,通過局向社會公布。市固體廢物管理中心加強省固廢平臺信息化監管,指導各分局對豁免利用、處置活動加強檢查。
七、本通知自下發之日起執行,以往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此前已在省固廢平臺登記的豁免利用或處置信息仍然有效。
附件:XX公司危險廢物豁免利用或處置方案
廣州市生態環境局
2023年11月22日
附件
XX公司危險廢物豁免利用或處置方案
(格式供參考)
一、企業基本情況
二、豁免環節
三、豁免內容及豁免條件符合情況
四、處理工藝和設施
五、接收標準
六、污染防治措施
七、安全防范措施
八、其他相關情況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廣州市生態環境局辦公室 2023年11月22日印發
編輯:趙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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