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8-07 10:22
來源:河南省人民政府
14.支持實驗室、“智慧島”等設施建設。對省級層面布局的省實驗室,根據實際需要,給予開辦費和建設期研發經費支持;對各地政府主導創建的省實驗室,根據各地政府投入情況給予一定研發補助;運營公司發行企業債券融資的,給予最高30%的貼息補助,省、市級財政按照1∶1的比例共同分擔。對建設期滿通過考核的“智慧島”,給予不超過5000萬元的后補助。(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科技廳、發展改革委)
五、建立健全新型基礎設施建設激勵機制
15.強化新型基礎設施建設激勵。研究制定新型基礎設施建設評價標準并開展評價工作,對綜合發展水平前3位的省轄市(含濟源示范區、航空港區)分別給予500萬元的獎勵,對綜合發展水平前5位的縣(市、區)分別給予200萬元的獎勵,評價結果作為優先安排其他數字經濟領域政策資金的參考依據。(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發展改革委)
六、強化新型基礎設施建設重大項目要素保障
16.吸引社會資本加大投入。引導政府投資基金支持新型基礎設施建設,鼓勵各地探索設立新型基礎設施建設基金。支持政策性銀行、開發性金融機構以及商業銀行發放優惠利率專項貸款,積極組建銀團。完善政銀企對接機制,建立優質項目清單,定期開展政策宣講和項目對接活動,支持社會資本加大新型基礎設施建設投資。(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發展改革委、地方金融監管局、人行鄭州中心支行、河南銀保監局)
17.強化用地用能服務保障。將通信基站等相關設施納入各級國土空間規劃,統籌保障新增建設用地指標。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公共機構等所屬公共設施,以及市政、綠地、公路、鐵路、機場、地鐵等公共設施應向5G基站建設開放并按照直供電價格結算電費,預留基站站址、通信機房、管道等建設空間,并提供通行便利。支持電信企業共建共享通信管道(管孔)。鼓勵新型基礎設施建設運營企業參與電力市場化交易,提升成本控制能力。(責任單位:省自然資源廳、發展改革委、通信管理局)
18.壯大新型基礎設施建設運營人才隊伍。依托“中原英才計劃”等人才項目,加大對新型基礎設施領域高層次人才和團隊的引進培養力度,在人才落戶、住房保障、子女教育、醫療保障、配偶就業等方面給予支持。(責任單位: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19.強化資金要素保障。統籌省財政相關專項資金支持新型基礎設施項目建設運營。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新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申請專項債券,充分發揮債券資金的投資拉動作用。(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發展改革委)
我省已出臺的政策與上述政策不一致的,按照“就高不重復”的原則執行。已享受其他支持政策的不再重復支持。以上政策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編輯:趙利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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