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4-25 10:04
來源: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近日,浙江省發改委發布關于核定垃圾焚燒發電項目2022年10-12月垃圾發電上網電量等事項的通知,核定63個垃圾焚燒發電項目2022年10-12月垃圾發電上網電量,核定的垃圾發電上網電量,其上網電價為0.65元/千瓦時(含稅),其余上網電量均按我省同類燃煤發電機組上網電價執行。詳情如下:
各設區市發展改革委,各有關垃圾焚燒發電企業,國網浙江省電力有限公司: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完善垃圾焚燒發電價格政策的通知》(發改價格〔2012〕801號)規定,現將核定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垃圾發電上網電量等事項通知如下:
一、核定63個垃圾焚燒發電項目2022年10-12月垃圾發電上網電量,具體詳見附件1。
二、補充核定天臺縣生活垃圾焚燒發電綜合處理項目2021年7月-2022年9月、浦江三峰環保能源有限公司2020年10月-2021年12月、浙江春暉環保能源有限公司2018年7月-2022年9月的垃圾發電上網電量。具體詳見附件2。
三、核定的垃圾發電上網電量,其上網電價為0.65元/千瓦時(含稅),其余上網電量均按我省同類燃煤發電機組上網電價執行。請各級供電企業及時支付相關垃圾焚燒發電企業上網電量電費。
附件:1.垃圾焚燒發電項目電量核定情況表(2022年10-12月)
2.垃圾焚燒發電項目電量核定情況表(補充)
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3年4月11日
附件二
編輯:陳偉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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