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1-12-21 10:35
來源:山東省生態環境廳
日前,山東發布《山東省“十四五”生態環境監測規劃》。規劃要求,到2025年,全省生態環境監測整體能力達到全國一流水平。陸海統籌、天地一體、上下協同、信息共享的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基本建成,綜合集成、測管聯動、支撐保障能力明顯增強,監測數據質量得到有效保證。
山東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印發山東省“十四五”生態環境監測規劃的通知
魯環發〔2021〕13號
各市生態環境局:現將《山東省“十四五”生態環境監測規劃》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山東省生態環境廳
2021年12月15日
山東省“十四五”生態環境監測規劃
為加快推進生態環境監測體系與監測能力現代化,主動服務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提供支撐,特編制本規劃。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生態環境監測的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圍繞實現減污降碳協同增效,大力倡樹“嚴、真、細、實、快”工作作風,以確保生態環境監測數據“真、準、全”為核心,以監測先行、監測靈敏、監測準確為抓手,以加快構建科學、獨立、權威、高效的生態環境監測體系為主線,推動實現生態環境監測領域全覆蓋、要素全覆蓋、區域全覆蓋,著力提升智慧感知水平和信息化水平,形成全省生態環境監測“全息圖”,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提供支撐保障。
二、基本原則
(一)科學謀劃,全面覆蓋
全省統一規劃各領域生態環境監測網絡,統一監測布點、建設和質控要求,在全面深化環境質量和污染源監測的基礎上,向生態質量監測和環境風險預警監測拓展,實現全領域、全要素、全區域覆蓋。
(二)強化質量,高效支撐
不斷完善環境監測數據質量保障責任體系和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制度,規范監測行為,預防不當干預,保障生態環境監測機構和人員獨立公正開展工作,確保監測數據真實、準確、全面,強力支撐環境管理。
(三)科技引領,爭創一流
瞄準全國一流水平,大力推廣應用新技術、新裝備,發展天地一體、自動智能、科學精細、集成聯動的技術手段,提高監測的立體化、智能化、信息化水平。
三、規劃目標
到2025年,全省生態環境監測整體能力達到全國一流水平。陸海統籌、天地一體、上下協同、信息共享的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基本建成,綜合集成、測管聯動、支撐保障能力明顯增強,監測數據質量得到有效保證。
打造生態環境監測“一張網”。完善涵蓋大氣、地表水、地下水、海洋、土壤、溫室氣體、噪聲、生物、輻射等環境要素,覆蓋農用地、建設用地,覆蓋城市、鄉村和園區等區域的環境質量監測網絡;基本建成覆蓋典型生態系統、自然保護地、重點生態功能區、生態保護紅線和重要水體等重要環境功能區的生態監測網絡;完善包括固定源、移動源和面源的污染源監測網絡。
構建數據信息“一平臺”。建立集云計算、衛星遙感、先進通信技術等,涉及生態環境、氣象、水文、產業、交通等領域,跨層級、跨系統、跨業務的大數據平臺,推進生態環境監測信息數據的有效應用。
實現監測能力“一體化”。建成全國一流水平的省級生態環境監測中心。打造遙感監測、海洋生態監測、重點流域湖庫水生態監測、土壤環境監測、揮發性有機物(VOCs)監測等系列專項實驗室。形成要素齊全、特色鮮明,技術先進、管理規范,相互補充、格局完整的全省一體化多功能生態環境監測體系。
形成監督管理“一套數”。健全完善覆蓋全部監測活動的質量監督體系,統一規范覆蓋全部管控指標的監測標準體系。生態環境監測數據質量責任體系嚴格落實,誠信監測理念深入人心,生態環境監測公信力持續提升。
四、主要任務
(一)提升環境質量監測水平
1.大氣環境質量監測
完善大氣環境質量監測網。2021年底前,每個縣(市、區)至少建成2個省控及以上環境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點,環境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點鄉鎮全覆蓋。逐步建設化工園區和專業化工園區專項監測站點。2023年底前,在魯西北、魯西南、魯中、魯東、魯南以及黃河入海口等地區建設6個區域站,開展常規項目、VOCs、溫室氣體、酸沉降、碳組分、超細顆粒物(PM1)、氨氣(NH3)、重金屬、氣象參數等指標監測,研究區域間和區域內污染物輸送的相互影響。建立環境空氣自動監測站建設、運行、維護的長效機制,加強高清視頻監控等技術應用,全省形成以區域站、城市站、鄉鎮站等監測站點構成的覆蓋全面、布局合理的環境空氣監測網絡。
建設細顆粒物(PM2.5)和臭氧(O3)協同控制監測網絡。2024年底前,新建32個PM2.5和O3協同控制監測站,在城市中心城區和臭氧高值區域開展PM2.5中元素碳、有機碳、水溶性離子、無機元素監測,以及非甲烷總烴(NMHC)、VOCs組分、氮氧化物(NOx)、O3、一氧化碳(CO)、NH3、紫外輻射強度、氣溶膠垂直分布、邊界層高度等監測,摸清PM2.5和O3及其前體物濃度協同關系及區域傳輸規律,實現大氣污染精準溯源常態化。2022年底前,新建64個交通污染監測站,在城市主干道、國家高速公路沿線以及港口、機場、鐵路貨場等交通基礎設施內開展可吸入顆粒物(PM10)、PM2.5、NOx、CO、NMHC、VOCs組分、碳組分等監測。在重點化工園區、重點企業開展VOCs組分監測,在裕龍島石化基地周邊加密建設有針對性的VOCs監測站點。
2.地表水環境質量監測
優化調整地表水環境質量監測網。在現有省控監測斷面、“水十條”考核監測斷面和水功能區監測斷面基礎上,調整優化全省地表水環境質量監測斷面,實現南四湖流域、跨省(市、縣)界、入海河流水質監測斷面全覆蓋,重點河流湖庫跨境斷面實現在線監測全覆蓋,滿足水環境質量考核評價以及生態補償要求。在南四湖開展硫酸鹽例行監測。
提升水環境自動監測水平。新建122個地表水斷面水質自動監測站,上收178個市縣級地表水斷面水質自動監測站,實現南四湖流域、跨省(市、縣)界、入海河流水質在線監測。逐步實現地級及以上城市地表水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自動監測全覆蓋。根據環境監測發展,試點在線監測VOCs、重金屬等水質指標以及水位、流量等水文指標,提升水質自動監測數據的分析應用能力,探索建成水質監測預警系統,逐步開展水質變化趨勢分析和風險預警。
專欄1 新污染物監測
在大運河、小清河、黃河入海口、南四湖以及地表水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等重點區域,探索開展微塑料、內分泌干擾物、抗生素、全氟化合物等新污染物的監測。編制專項調查監測工作方案,開展重點行業重點化學物質調查。加強新污染物環境與健康危害機理、跟蹤溯源、遷移機制等基礎研究。逐步把全氟化合物等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監測納入全省環境監測體系。研究完善新污染物監測的技術方法標準。
試點流域水生態監測。著眼“有河有水、有魚有草、人水和諧”的要求,推進河湖水生態監測。根據水體功能分類及保護目標,結合流域特征,在黃河干流、大運河、徒駭河、馬頰河、南四湖和東平湖流域、重要湖庫開展大型底棲動物、著生藻類、浮游植物、浮游動物等水生生物監測,進行生物完整性評價,建立地方生物標本庫。探索開展河湖緩沖帶、生態用水保障程度、濕地恢復與建設情況遙感監測,滿足水生態質量考核管理需求。
專欄2 黃河流域水生態環境監測
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黃河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和高質量發展重要講話精神,加強黃河流域水生態環境監測能力建設。在黃河流域干流及重要支流、水源地現有手工監測斷面基礎上,新建4個水質自動監測站;建設1個水質自動監測超級示范站,實現地表水水質全參數監測能力。在黃河流域干流及重要支流部署生態基流監測設備,開展生態基流監測。
開展農業面源污染地面監測示范,在農田灌溉區同時開展農田退水試點監測,支撐面源污染防治。
建設1—3個水生生物實驗室,形成大型底棲動物、著生藻類、浮游植物、浮游動物等監測分析能力,支撐水生生物多樣性評價。
3.土壤和地下水環境質量監測
健全土壤環境監測體系。加強各級監測機構土壤監測能力建設,在具備土壤環境常規項目監測能力基礎上,拓展非常規項目監測能力,建設區域多功能土壤樣品庫與制樣中心。在1529個國控和126個省控點位的基礎上,結合全省農用地詳查和重點行業企業用地調查結果,以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固體廢物處理設施周邊土壤為重點,完善土壤環境質量監測點位,2025年底前實現全省所有縣(市、區)全覆蓋。實行土壤環境分類監測,針對不同類型點位和監測目的,設置分類側重的土壤監測指標體系。定期開展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周邊土壤環境質量監測。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履行用地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監測主體責任,依法開展自行監測。
健全地下水環境監測體系。在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評估基礎上,結合國家地下水環境質量考核點位和國家地下水監測工程,以“雙源”(地下水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和重點污染源)為重點,構建地下水環境監測體系,監控地下水環境總體狀況和變化趨勢。加強地下水監測能力建設,強化地下水環境監測井的運行維護和管理。在地下水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礦山開采區等地下水滲透污染風險區域,探索開展地上—地下協同監測。建立全省地下水環境信息數據庫,納入地下水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重點污染源周邊地下水環境狀況,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區劃定成果等數據。推動化學品生產企業以及工業集聚區、礦山開采區、尾礦庫、危險廢物處置場、垃圾填埋場等地下水污染源的運營管理單位,落實地下水監測井管理維護責任,按照相關要求開展自行監測。
4.海洋環境質量監測
完善海洋環境質量監測體系。以河流入海口、海灣、港口、省(市)際交界處等為重點,分級分類優化調整省控海洋生態環境質量監測網,全面掌握我省管轄海域海洋環境質量及變化趨勢。在膠州灣和黃河口開展浮游植物、浮游動物和底棲動物監測。在黃河口、廟島群島、萊州灣、膠州灣等重點生態區域以及海藻場、海草床、牡蠣礁、貝殼堤、鹽沼等典型海洋生態系統,建立海洋生物多樣性監測評估網絡,開展生物多樣性及海洋健康狀況監測。
在黃河口、青島近岸海域探索開展海洋溫室氣體、海洋微塑
料等專項監測。2022年底前,在東營黃河口、煙臺長島、威海張家灣設置3個海洋大氣污染物沉降監測站,開展海洋大氣污染物沉降監測,分析大氣沉降對近岸海域的環境影響。探索開展海洋在線監測試點。
加強陸海統籌監測。結合近年我省大陸海岸線和島嶼開發情況、陸域污染源和重大環境風險源變化情況,研究實施入海河流—入海口—海灣協同聯動監測。加強入海河流(溝渠)、入海排污口及鄰近海域在線監測,探索開展入海河流及排污口化學需氧量、氨氮、總氮、總磷等污染物的通量監測。運用衛星遙感等現代監測手段加強近岸海域的滸苔、赤潮監測。
加強海洋環境監測能力建設。強化海洋實驗室、衛星遙感、現場快速監測和在線監測等能力建設,補齊基礎性、關鍵性能力短板。探索在青島、東營、煙臺建設3處集海洋環境監測保障、海洋污染應急監測響應、海洋生態環境在線監測為一體的高水平、開放式省級海洋生態環境綜合保障基地,形成覆蓋我省管轄海域海洋生態環境保障圈,提升海洋環境監測覆蓋能力和時效性。
5.聲環境監測
提升聲環境監測能力。優化調整城市區域、道路交通和功能區聲環境監測點位,逐步開展功能區和道路交通聲環境自動監測,在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的區域增設點位,形成普查監測與長期監測互補,面監測與點監測結合的監測網絡。加快推進噪聲監測自動化,按照國家要求,完成聲環境固定式自動監測設備的安裝和運行,監測數據適時與國家聯網。圍繞信訪投訴熱點,在城市交通干線、機場、大型施工場地等周邊區域開展噪聲專項調查監測。優化噪聲監測指標,由監測等效聲級向低頻噪聲監測、噪聲頻譜分析監測擴展。試點開展“寧靜指數”評價和城市噪聲地圖繪制。
6.輻射環境監測
強化輻射環境監測能力。推進前沿站監測業務信息化建設,提升核電廠周圍環境及流出物監督性監測能力。開展核設施周邊海域、轄區內近岸海域海洋輻射環境現狀調查,構建全省海洋輻射環境監測網絡。開展渤海、黃海海域放射性水平監測。建設省控電磁輻射環境自動監測站和自動監測系統,建成全省電磁輻射環境監測網。嚴格落實自動站“日監控、月巡檢”要求,加強全省設區市輻射環境自動監測網絡運維管理。強化伴生放射性礦集中地區輻射環境監測能力建設。加強山東省城市放射性廢物庫、轄區內?類放射源及?類射線裝置應用單位、伴生放射性礦開發利用單位監督性監測工作。督促鐵塔公司和三大運營商做好通信基站輻射環境監測及信息公開工作。
專欄3 農村環境監測
選取20個特色保護類村莊、116個城郊融合類村莊,開展環境空氣質量、水環境質量、土壤環境質量例行監測。環境空氣質量和地表水水質每季度監測1次;土壤環境質量每5年監測1次,所有村莊分5年監測完成。對全省原扶貧工作重點村、黃河灘區飲用水水源和“千噸萬人”以上農村飲用水水源地水質,日處理20噸及以上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出水水質開展例行監測。
(二)構建生態質量監測體系
1.創新現有生態監測業務
在國家生態質量監測評估體系的基礎上,構建天空地一體化生態質量監測網絡,建立省—市—縣等不同尺度的生態質量監測體系,提升多元生態數據獲取能力。開展全省生態狀況、生態系統質量與服務功能、生物多樣性現狀等監測和評估。優先在黃河三角洲、長島、昆崳山等重要生態空間采用生態質量綜合監測站點共建模式,開展生態地面監測站點與樣地網絡建設試點。采用遙感監測、無人機等先進技術,加強多光譜、高光譜、可見光、雷達、紅外等多元遙感數據的綜合運用,開展典型區域生態狀況監測和自然保護地等重點區域的監管監測,開展秸稈焚燒著火點衛星遙感監測。
2.服務生態保護監管
建設省級生態保護紅線監管平臺,提升遙感影像處理、智能解譯和分析評價能力,對全省生態保護紅線面積、性質、功能及人類活動實現每年1次遙感監測,為生態監管與執法提供支撐。定期開展裸地揚塵源遙感監測,識別裸地的數量、面積與分布,為揚塵污染治理提供可靠的技術支撐。定期對黃河流域及重點生態功能區生態質量開展監測評估,支撐黃河流域生態脆弱區和退化區生態保護修復,服務全流域重點生態功能區生態監管。
(三)健全污染源監測體系
1.固定源監測
全面落實排污許可證自行監測要求,按照“應裝盡裝,應聯盡聯”的原則,推動VOCs、總磷、總氮、重金屬等重點排污單位安裝在線監控設施,持續擴大污染源自動監測安裝與聯網。探索實施治污設施電量監控。擴展污染源非常規指標監測,提升廢氣中重金屬和二噁英類有機污染物監測能力。深化超低排放監測,建立完善超低排放監測體系,在監測手段上向智能化、小型化方向發展。加強對廠界、工業園區特征污染物以及工業企業堆場、廠界等的揚塵無組織排放監測。利用衛星遙感技術識別VOCs排放重點區域,在重點區域組織開展VOCs走航監測,排查區域內的重點污染源。完善固體廢物監測機制,加強對固體廢物堆場、處理處置企業等重點源的監測。開展規模化養殖場的自行監測和監督監測。建立入河(海)排污口監測制度,明確自行監測、執法監測責任主體和監測要求。在黃河流域重點污染河段率先開展入河(海)排污口水質水量實時監測和上下游走航巡測。統籌各級監測機構污染源執法監測工作,加強與相關部門、單位聯合行動,完善“上下聯動、左右互通”的聯動執法監測機制,對已核發排污許可證企業開展執法監測,各市每年監測企業數量不低于5%。
專欄4 工業園區監測
在重點化工園區,按照“看得見”“說得清”“做得到”的標準,建設智慧工業園區在線監測預警網絡,強化VOCs自動監測站建設,惡臭、異味投訴重點工業園區推廣電子鼻監控預警。整合園區內各企業廢氣、廢水等在線監測系統和視頻監控系統,實時分析污染物排放變化情況,準確掌握工業園區內潛在的環境風險。
2.移動源監測
開展監督檢查,督促環檢機構規范檢驗。加強機動車遙感監測系統建設運行管理,探索推進遙感監測數據執法應用。加快移動源污染物排放遠程監控、“冒黑煙”柴油車抓拍、路檢路查、集中停放地柴油車監督抽測、排放檢驗機構數據聯網。在重點路段對柴油車開展常態化的聯合路檢路查。在重點區域開展非道路移動機械、船舶和油氣回收系統的監測。
3.農業面源監測
根據國家要求,開展陸源污染遙感監測、地面水體污染通量監測和多尺度評估模型核算一體化的面源監測。探索建立農業面源污染監測網絡。對10萬畝及以上灌區農田灌溉用水和農田退水,以及規模化畜禽養殖場、300畝及以上規模化陸地水產養殖場排污口等開展水質監測。在南四湖流域選取重點種植區(水稻、玉米、蔬菜等),開展水質監測。其中,稻田退水期和汛期各監測一次。探索研究農業面源對地表水、地下水、大氣、土壤、海洋污染的貢獻率。有條件的地方開展小流域地面遙感監測試點,校驗模型關鍵參數,穩步提高監測精度。結合農業面源污染治理與監督指導試點工作,開展農業污染源調查監測,試點地區農業面源污染監測網2025年初步建成。
4.碳排放監測
開展城市大氣溫室氣體監測試點,探索建立高分辨率溫室氣體清單,開展二氧化碳(CO2)排放反演研究。利用衛星遙感等手段在全省范圍監測CO2濃度分布情況。在煤炭資源消耗較多、重化工業集中的濟南、淄博、濟寧、濱州等市試點開展煤電、煤化工、石化等行業CO2、甲烷(CH4)等溫室氣體排放監測,安裝溫室氣體排放在線監測設備。積極探索碳排放監測對企業碳排放核查的輔助作用,進一步為碳排放的科學精準管理提供科技支撐。
專欄5 專項監測
依托現有的二噁英和消耗臭氧層物質(ODS)重點實驗室,加強對垃圾焚燒、危廢焚燒、鋼鐵等行業企業二噁英排放監測和工業產品中ODS監測。同時開展二噁英類和ODS類物質監測技術培訓,提高全省專項監測技術水平。
以支撐《關于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斯德哥爾摩公約》《關于汞的水俁公約》《關于消耗臭氧層物質的蒙特利爾議定書》履約成效評估為重點,按照履約成效評估需求,開展持久性有機污染物(POPs)、汞(Hg)、ODS和氫氟碳化物(HFCS)等城市區域的排放監測和執法監測。
(四)加強執法監測與應急監測
1.健全執法監測體系
完善測管協同工作機制,按照“雙隨機”原則開展生態環境執法監測,探索將承擔執法監測任務的監測人員逐步納入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體系,提升監測與執法工作效率。加強便攜式執法監測裝備的配備,提升現場執法監測能力,環境質量指標出現異常時,能進行快速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實現快速溯源,依法查處違法排污單位。完善重點排污單位自動監控體系,以在線監測及排污口、監測站房視頻監控為主要監管手段,為非現場執法提供技術支撐。生態環境部門可委托有資質、能力強、信用好的社會生態環境監測機構配合開展執法監測。
2.建立應急監測預警體系
完善監測預警體系。健全空氣質量預報預警體系,進一步加強省、市空氣質量預報能力建設,各市逐步實現由按日到按時段、由按設區的市到按縣(市、區)的精細化預報能力提升,進一步提升全省O3預報水平,提高全省空氣質量預測預報準確率。針對南水北調沿線、大運河、大汶河、重要飲用水水源地等重點水體,完善監測網絡,研究構建精細化水質預測模型,逐步建立水環境質量預警體系。
完善應急監測機制。按照“屬地為主、就近協同、資源共享、上級支援”思路,完善應急監測響應與區域支援工作機制。建立應急監測保障長效機制,每年開展1次應急監測技術比武活動,將應急監測演練與執法監測等日常現場監測相結合,促進環境應急監測工作制度化、規范化。
提升應急監測能力。根據《生態環境應急監測能力建設指南》,制定山東省環境應急監測能力建設方案。健全便攜、車載、實驗室三位一體的應急監測裝備體系,加強新技術、新裝備的應用,推進應急監測設備現場化、自動化、國產化。運用遙感等手段加強海上溢油等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監測。加強應急防護保障能力建設,做到應急人員著裝規范、防護到位、標識鮮明,有效滿足有毒有害等現場條件下應急監測工作的實際需求。配備海洋環境應急監測監視船舶,強化現場應急監測野外移動(方艙)實驗室建設,提高和改善野外現場應急監測分析條件。根據行政區域環境風險特征,加強駐市生態環境監測中心以及市級、縣分局監測機構應急監測能力,滿足轄區特征污染物應急監測需要。
專欄6 分類推進各級監測機構能力建設
打造全國一流的省級生態環境監測中心,建成全省生態環境監測技術中心、網絡中心、數據中心、質控中心和培訓中心,依托有機污染物監測平臺及云計算、衛星遙感、5G等先進技術,實現重點實驗室、生態環境遙感與無人機監測技術應用、應急預警監測等領域全國領先。
打造6個有特色、有重點的區域生態環境監測中心,建設天空地一體化遙感監測、海洋生態監測、VOCs監測、生物監測、湖泊生態監測、土壤監測等專項實驗室。強化飲用水全分析、有機特征污染物和重金屬監測能力,加強預警應急監測能力。全省形成特色鮮明、相互補充、格局完整的環境監測體系。基本配齊駐市生態環境監測中心環境標準全指標監測能力,在大氣復合型污染、預警應急、VOCs監測等方面有重點的實現突破。
在大氣、地表水、地下水、水生生物、土壤監測等方面滿足轄區內環境管理要求基礎上,強化市級、縣分局監測機構污染源執法監測能力建設,加強現場執法監測儀器設備配置,配備有機物、重金屬監測等便攜式設備,提升廢氣、廢水、土壤等現場采樣和快速監測能力。
(五)強化生態環境監測質量管理
1.壓實數據質量責任
生態環境監測機構嚴格落實質量管理要求,確保監測數據具有代表性、準確性、精密性、可比性和完整性,實現環境質量監測活動全要素溯源傳遞和全過程質量控制。嚴格落實“誰出數誰負責、誰簽字誰負責”的責任追溯制度,生態環境監測機構及其負責人對監測數據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排污單位及其負責人對自行監測數據質量負責。實行干預留痕和記錄,做到全程留痕、歸檔備查,確保生態環境監測機構和人員獨立公正開展工作。
2.強化監測質量監督管理
建立常態化的、覆蓋空氣、水體、土壤、污染源等全領域的監測質量監督檢查機制,規范日常監督檢查,開展質控體系運行情況專項檢查,強化飛行檢查,不定期組織交叉檢查、雙隨機抽查、遠程質控,確保監測數據“真、準、全”。探索建立質控專家隊伍,強化質控監管能力。推動建立分級管理、全省聯網的實驗室信息管理系統,有效規范環境監測活動。完善地表水“采測分離”監測機制。強化環境空氣質量監測監督管理。
3.加強社會生態環境監測機構自我約束
完善社會生態環境監測機構監測數據質量管理信息服務平臺功能,強化事中事后監管。鼓勵社會生態環境監測機構不斷完善內部質量管理體系,持續提升監測能力建設,建立有效的自我約束機制,加強現場采樣和實驗室分析管理,規范監測行為,確保排污單位自行監測、環境影響評價現狀監測、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監測等監測質量。
4.嚴懲監測數據弄虛作假
完善生態環境監測數據弄虛作假防范和懲治機制,開展生態環境監測機構信用評價,形成“守信激勵、失信懲戒”的市場氛圍。加強與公安、檢察、市場監管等部門的聯勤聯動,嚴肅查處監測機構和人員弄虛作假行為,并將處理結果向社會公開,強化警示和震懾作用。豐富投訴舉報渠道,發揮群眾監督作用,增強誠信監測的自覺性,形成“不敢假、不能假、不愿假”的良好局面。
(六)深化生態環境監測數據應用
1.推進生態環境監測大數據平臺建設
建設生態環境監測大數據平臺,推進各類生態環境監測數據有效整合與互聯互通,對各環境要素監測業務進行流程再造,建立橫向業務協作、縱向業務聯動的協同聯動體系。從監測要素、監測業務、專項工作等不同角度匯聚融合數據產品和系統成果,實現一網匯聚全省監測動態數據,一屏縱覽全省監測業務全局,提升監測自動化、標準化、信息化水平。開展生態環境智慧監測創新應用試點,加強物聯網、遙感、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新技術與監測業務的深度融合,在提升服務效能、促進業務協同方面取得新突破,探索一批可推廣可復制的智慧監測創新應用成果,支撐環境治理體系現代化建設。
2.強化生態環境監測產品的應用與信息公開
圍繞社會關注的生態環境熱點問題,為管理部門提供及時有效的監測數據產品,提高生態環境監測產品服務環境管理的針對性。開展環境空氣、地表水環境質量現狀和改善程度雙排名,在重點生態功能區探索開展生態質量排名,激勵和督促地方政府落實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落實環境監測信息公開有關規定,完善環境監測信息發布機制,規范發布內容與方式,拓展發布渠道與范圍。提升監測數據產品的社會化服務水平,及時準確發布全省環境質量、重點污染源和生態狀況監測信息。
3.深化生態環境質量綜合評價
綜合考慮社會經濟發展、產業結構比重、污染排放總量、環境要素質量、資源環境容量、生態系統結構與功能等因素,研究建立群眾接受度高、反映獲得感強,符合生態文明愿景的生態環境質量綜合評價方法,說清不同層級行政單元生態環境狀況。
五、重大工程
以補短板、強弱項為原則,提出山東省“十四五”期間監測能力建設重大工程需求。
(一)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建設項目
包括大氣環境、水環境、海洋環境、生態遙感監測網絡建設。大氣環境監測網絡建設項目包括新建6個區域站、64個交通污染監測站、32個PM2.5和O3協同控制監測站、101個國控站高清視頻監控設施。水環境監測網絡建設項目包括新建19個省界、12個市界、65個縣界、22個南四湖入湖口和4個入海河流地表水斷面水質自動監測站,10個水源地水質自動監測站。海洋環境監測網絡建設項目包括新建3個海洋大氣污染物沉降監測站。生態遙感監測網絡建設項目包括建設1個南四湖生態遙感監測衛星地面站。
(二)移動源及VOCs監測監管能力建設項目
建設15個機動車遙感監測系統項目和6個重型柴油車遠程在線監控系統項目,1個VOCs監測技術評價動態排放監管與質控體系項目,1個O3光化學污染精準管控措施效果驗證能力項目。
(三)遙感衛星數據自動推送系統建設及運行項目
建設遙感衛星數據自動推送系統,獲取高分系列、資源系列、環境衛星系列等10余顆衛星遙感數據,用于開展生態環境遙感監測評估、裸地等揚塵源動態監測、自然保護地人類活動影響評估、重點湖庫水華監測等,為深入開展生態環境遙感監測、豐富生態環境監管方式提供數據支撐。
(四)監測儀器設備購置和更新項目
新購置和升級改造各類監測儀器設備共1767臺(套)。其中,水和廢水監測儀器設備331臺(套),空氣和廢氣監測儀器設備465臺(套),土壤監測儀器設備396臺(套),生態監測儀器設備75臺(套),應急監測儀器設備92臺(套),核與輻射安全監測儀器設備132臺(套),海洋監測儀器設備48臺(套),其他方面的監測儀器設備228臺(套)。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在省生態環境廳黨組的領導下,充分發揮省生態環境廳監測處、省生態環境監測中心、駐市生態環境監測中心“1+1+16”的生態環境監測工作體系作用,加強對生態環境監測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籌謀劃,完善生態環境監測事權劃分和運行機制,明確具體落實舉措和責任分工。加強對本規劃實施的評估,提煉經驗做法,及時發現、解決問題,推進各項任務順利實施。
(二)保障資金投入
加強生態環境監測經費保障,將生態環境自動監測站點建設、維護、運行等經費,實驗室升級改造經費,以及生態環境監測能力建設經費按照事權和支出責任相匹配的原則列入各級財政預算。加大對監測技術研發的資金支持力度,全面提高監測自動化、標準化、信息化水平。
(三)強化隊伍建設
結合國家“三五人才”、技術比武等人才遴選機制,完善選拔任用、交流掛職、考核管理、激勵培養等制度,不斷提高監測人員綜合素質和能力水平。營造適宜于人才培養和聚集的內部環境,在職稱評審、崗位聘用、評先樹優等方面給予激勵。依托重大科研項目和重點實驗室,為拔尖人才提供更多的業務實踐機會和更高的技術研究平臺。加強思想作風和行風建設,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打造生態環境保護鐵軍先鋒隊。
(四)加強科技支撐
針對國家標準在新污染物監測等領域存在的部分空白,研究制定一批分析方法、技術規范等地方標準,為我省生態環境監測提供技術支撐。聯合高校、科研院所,探索開展特征污染物識別和健康風險評估等環境與健康相關工作。加強無人機、無人船等新裝備,遙感監測、走航監測、激光雷達等新技術在環境質量監測、污染源監測,以及排污口調查、黑臭水體排查等領域的應用。推動多手段融合應用,形成衛星遙感監測鎖定高值區、走航雷達監測識別特征組分、地面監測精確定量的監測溯源模式。
(五)強化宣傳引導
通過政務網站、手機APP等媒介按時向社會發布全省水環境質量、環境空氣質量、重點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情況、城市空氣質量預報預警等監測信息,增強公眾對環境的知情權和參與權。鼓勵生態環境監測設施向公眾開放,定期舉辦生態環境監測進社區等宣傳活動,搭建生態環境監測“零距離”交流互動平臺,線上線下聯動發力,引導公眾感受監測、了解監測、信任監測。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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