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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在2025年達到93%左右

時間:2021-11-24 10:53

來源:四川省生態環境廳

四川省生態環境廳印發《四川省“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規劃(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其中設定土壤污染防治主要目標任務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在2025年達到93%左右;2035年得到有效保障。重點建設用地安全利用在2025年及2035年均得到有效保障。詳情如下:

關于向社會公開征求《四川省“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規劃(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

為全面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進一步推進我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我廳組織編制了《四川省“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規劃(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歡迎有關單位和社會各界人士就有關內容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

本次公開征求意見時間為11月22日至12月21日。相關單位和個人如有意見建議,請以書面掃描件(單位應加蓋單位公章,個人應署實名并附身份證復印件及聯系方式)反饋到指定郵箱。

四川省“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規劃(征求意見稿)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

一、進展與形勢

(一)“十三五”工作成效

“十三五”以來,四川省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堅定不移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全面推動實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及《〈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四川省工作方案》,將土壤污染防治納入美麗四川建設和污染防治攻堅戰,全面完成國家下達受污染耕地和受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目標任務,土壤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農用地和建設用地土壤環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環境風險得到基本管控。

環境底數逐步摸清。全面完成農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和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全省農用地土壤以重金屬鎘污染為主,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土壤以六價鉻、鉛和鎳污染為主。完成72個集中式飲用水源地、58個工業園區、54個礦山和尾礦庫(周邊存在農用地)和38個垃圾填埋場和焚燒廠等222個重點區域土壤污染狀況評估,土壤以鎘、銅和鎳污染為主。

源頭預防不斷強化。按年度更新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名錄,督促企業開展土壤污染隱患排查和自行監測。加強工業固體廢物堆存場所環境整治,共計整治銷號問題堆場190座,整治銷號率98.4%。加強涉重金屬行業污染防控,排查全口徑涉重金屬重點企業476家,開展現場排查在產(停產)企業396家、關停企業77家。截至2020年底,重金屬污染物排放量削減17.35%,超額完成削減9.5%的目標任務。推進涉鎘等重金屬企業排查整治,共計排查重點區域686個,排查涉重企業1142家,完成142家問題企業的整治。全面開展化肥、農藥零增長行動,2020年全省化肥使用量減少到210.8萬噸(折純)、農藥使用量減少到4.63萬噸,連續四年實現化肥農藥使用量負增長。加強廢舊農膜回收,2020年全省地膜回收率82%,農膜回收率80%。加快非正規垃圾點整治銷號,整治銷號1616處,整治銷號率99.8%。

風險管控扎實推進。完成全省178個縣(市、區)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定,完成國家下達我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335萬畝,嚴格管控17.85萬畝的目標任務,推進農用地安全利用示范6萬余畝,實施耕地生產障礙修復利用12萬畝。發布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并及動態更新2次,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100%。推進100個工業園區水氣土協同預警體系建設,提升園區監管、預警和應急能力。

管理體系日益完善。規章制度逐步健全,印發《〈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四川省工作方案》《四川省農用地土壤環境管理辦法》《四川省工礦用地土壤環境管理辦法》《四川省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辦法》《四川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情況評估考核規定》《四川省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規劃》《關于貫徹落實土壤污染防治法推動解決四川省突出土壤污染問題的實施意見》等文件,規范土壤環境管理。資金投入不斷加大,2016年以來,全省土壤污染防治專項資金累計投入18億元,實施土壤污染防治項目100余個。支撐能力逐步提升,四川省環境科學學會成立土壤與地下水專業委員會,四川省環保產業協會成立土壤污染治理與生態修復專業委員會,建立四川省環境保護重金屬污染防治重點實驗室及各類土壤污染防治工程中心和實驗室,推動解決土壤污染重大問題。建立廳際聯席會議制度,定期研究協調土壤污染防治重點工作。

試點示范有序推進。開展土壤污染防治試點示范,設立德陽市、瀘州市、涼山州3個省級土壤環境風險管控試點區和崇州、綿竹、古藺等8個縣(市、區)省級土壤污染綜合防治先行區,探索適合我省的土壤污染防治模式。推進土壤治理修復試點,按時完成瀘州市敘永縣、古藺縣,德陽市綿竹市,宜賓市屏山縣、綿陽市安州區5個農用地和瀘州市鉻渣場地等6個國家土壤污染治理修復技術應用試點項目。

(二)“十四五”面臨的機遇和挑戰

“十四五”期間,認真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堅持方向不變、力度不減。自動在線監測、土壤污染源解析、污染途徑模擬與預警等技術和裝備的不斷發展和完善,為精準治污、科學治污提供了有力的技術保障。《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排污許可管理條例》《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等法規標準出臺,為依法治污提供了有力法律法規保障。“雙碳”目標倒逼產業向高質量發展方向加速轉型,生態文明體制機制逐步健全,“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不斷深入人心,政府及各部門、企業、公眾生態環境保護意識日益增強,土壤污染防治合力正逐步形成。

但是,“十四五”期間,四川省仍處于保護與發展長期矛盾和短期問題交織期,結構性、根源性、趨勢性壓力尚未根本緩解,以重化工為主的產業結構尚未根本改變,局部區域污染物排放總量仍保持高位運行,土壤生態環境保護形勢依然嚴峻。全省土壤重點企業土壤和地下水超標率高,企業土壤污染防治意識不強、環境管理水平不高;污染地塊違法違規開發利用的風險依然存在,農產品重金屬超標事件時有發生;土壤污染治理修復技術不成熟,治理資金不足,投融資能力低,遏制增量、控制變量、減少存量等方面還存在巨大挑戰。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對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把握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緊緊圍繞“一干多支,五區協同”“四向拓展、全域開放”“筑牢長江上游生態屏障”戰略部署,以保障老百姓“吃得放心”和“住得安心”為出發點,按照預防為主、保護優先、分類管理、風險管控、污染擔責、公眾參與的原則,推動土壤資源永續利用,為建設美麗四川提供良好的土壤環境保障。

(二)基本原則

預防為主,保護優先。進一步摸清土壤污染隱患分布情況,突出重點區域、重點行業、重點企業和重點污染物,切斷污染物進入土壤途徑。以保護和改善土壤環境質量為核心,落實農用地分類管理要求,加強對土壤資源的保護。

分區管控,突出重點。嚴格落實“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要求,以建設長江黃河上游土壤風險管控區為重點,突出土壤污染源頭防控,堅決筑牢長江黃河上游土壤生態屏障。

風險管控,適度修復。完善土壤污染風險分區管控體系,建立健全土壤污染風險隱患管控長效機制。嚴格落實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塊安全利用措施,推進受污染耕地和地塊治理修復,堅決守住農產品質量安全、人居環境安全底線。

科技破局,提升能力。加強國內外技術引進、省內部門與專業聯合、人才資源整合,推進土壤污染防治基礎研究與成果轉化,完善土壤環境治理法規標準體系,加強土壤環境監測監管與執法技術支撐,提升土壤污染防治能力。

(三)規劃目標

到2025年,全省土壤污染源得到基本控制,土壤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局部有所改善,受污染耕地和重點建設用地安全利用得到鞏固提升,土壤環境風險得到進一步管控。全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3%左右,重點建設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

到2035年,全省土壤環境質量穩中向好,受污染耕地和重點建設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環境風險得到全面管控。

表1 土壤生態環境保護具體指標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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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點任務

(一)深入推進土壤環境質量調查評估

深化成果運用,以推進農用地、建設用地和特殊區域調查三大行動為重點,全面開展耕地土壤污染成因分析,優化和完善土壤環境質量監測網絡,建立土壤生態環境長期觀測站,夯實土壤環境質量基礎數據庫,形成土壤環境質量“一張圖”。

1.深化農用地專項調查

推進超標區域加密調查。以農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詳查成果為基礎,以耕地集中超標區、農產品超標區、曾作為污水灌溉區為重點,推進成都平原、川南、攀西及川東北等涉源受污染農用地集中區加密調查和風險評估,進一步查明污染耕地污染類型、種類及分布。

推進重金屬高背景區農用地調查。以涼山州、廣元市、達州市、阿壩州、甘孜州、宜賓市、瀘州市、樂山市和雅安市農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詳查范圍外的重金屬地質高背景區農用地為重點,進一步查明重金屬高背景區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深入分析土壤重金屬地質高背景對農產品質量的影響。

推進耕地土壤污染成因分析。全面推進耕地污染成因排查和分析,以產糧(油)大縣、有色金屬礦采選、有色金屬冶煉、無機酸制造、電鍍、制革等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周邊影響區為重點,摸清污染貢獻、污染途徑和污染物含量變化趨勢,明確源頭管控重點和對策,加快推進宜賓市耕地土壤污染成因排查和分析試點。

2.加強建設用地專項調查

深化重點行業企業用地調查。整合農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分類劃定成果和重點行業企業用地調查風險等級劃定成果,以超標高風險和受企業影響5公里范圍內存在安全利用、嚴格管控類耕地的在產企業為重點,開展在產企業地塊詳細調查和風險評估,摸清地塊污染程度和對周邊區域農用地、地下水、地表水、居住用地等的影響范圍和程度,解決一批影響耕地土壤環境質量的大氣、水和固體廢物污染突出問題。以73類行業以外的典型行業企業和高風險和中風險地塊及周邊耕地為重點,拓展典型行業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到2025年,新增調查30個行業。

持續推進建設用地土壤污染調查評估。加強存在土壤污染風險的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加強曾用于生產、使用、貯存、回收、處置有毒有害物質的,曾用于固體廢物堆放、填埋的和曾發生過重大、特大污染事故的建設用地地塊調查。以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地塊及騰退工礦企業用地為重點,依法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和風險評估。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生產經營用地用途變更或者在其土地使用權收回、轉讓前,依法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

3.推進特殊區域專項調查

加強水源地周邊土壤調查。持續推進縣級及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土壤環境質量調查,以一、二級保護區為重點,掌握區域內土壤環境質量現狀,評估土壤環境對水源影響的風險,土壤污染已影響或可能影響水源地安全的,應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方案并實施。

推進礦山、尾礦庫周邊土壤調查。持續推進礦山、尾礦庫周邊土壤環境質量調查,以涼山州、雅安市有色金屬礦,川南煤礦、硫鐵礦,成渝交界地區廣安、達州煤礦等為重點,開展受污染源影響5公里范圍內“礦區-尾礦庫-流域”土壤、農產品、地表水和地下水等環境質量協同調查評估,開展土壤與水污染協同防治試點。

推進中藥材基地土壤調查。推進盆地及盆地周邊中藥材種植基地土壤污染防治,以受工業企業或重金屬高背景影響區內川芎、白合等中藥材種植基地為重點,開展土壤和中藥材協同調查和評價,確保土壤環境質量和中藥材質量符合相關規范要求。

4.持續開展常態化調查與評估

優化土壤環境質量監測點位與指標。優化省級土壤環境質量監測點位,根據重點行業企業用地風險篩查結果,以金屬礦采選、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制造等行業周邊區域為重點,開展基本農田集中區土壤環境質量監測。優化土壤環境質量監測指標,根據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工業園區、污水集中處理和固體廢物集中處置設施污染物特征和檢出情況,優化監督性監測指標,未檢出指標可降低監測頻次,制定“常規+特征”監測指標體系。

開展土壤生態環境長期觀測。優先在成都平原產糧(油)大縣、耕地重金屬污染問題突出的地區,開展土壤生態環境觀測研究站(點)建設試點,并以此為基礎,分期分批推進成都市、瀘州市、德陽市、綿陽市、雅安市長期觀測基地建設。加強長期觀測基地土壤、大氣干濕沉降、灌溉用水、肥料等農業投入品重金屬等觀測,識別和排查污染成因,精準管控污染源。開展耕地污染源管控成效與耕地土壤重金屬污染趨勢評估,探索耕地土壤污染預警技術。

持續完善土壤環境質量基礎數據庫。充分收集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土壤環境質量監測網、農產品質量監測、灌溉水水質監測、土地利用現狀、國土空間規劃、“三線一單”等相關數據,整合各類土壤環境基礎信息,完善全省土壤環境信息基礎數據庫。加強自然資源、生態環境、農業農村、水利、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年度監測數據共享與信息聯動,動態更新土壤環境質量基礎數據庫,實現土壤環境質量“一張圖”管理。

(二)加強土壤污染源頭防控

持續加強土壤污染源頭防控,以工礦企業、農業污染源為重點,強化重點行業企業、礦產資源開發、固體廢棄物和化肥農藥等土壤污染源頭監管和重金屬污染防治,防止新增土壤污染。

1.加強重點行業企業污染防控

加強重點行業企業監管。嚴格重點行業企業準入,強化規劃環評剛性約束,鼓勵工業企業集聚發展。根據典型行業有毒有害物質排放、騰退地塊土壤污染情況、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結果,動態更新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名錄。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應建立土壤污染隱患排查和自行監測制度,嚴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質排放,每3年至少開展1次土壤、地下水污染隱患排查和自行監測,制定整改方案和臺賬并落實。定期開展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周邊土壤環境監督性監測。鼓勵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因地制宜實施管道化、密閉化改造,重點區域防腐防滲改造,以及物料、污水、廢氣管線架空建設和改造。加強企業拆除活動污染防治現場檢查,督促企業落實拆除活動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加強重金屬污染防治。深入實施耕地周邊涉鎘等重金屬行業企業排查,動態更新污染源排查整治清單,開展“十三五”涉鎘等重金屬行業企業整治“回頭看”。加強鉛鋅冶煉、無機酸和無機鹽制造等行業企業大氣顆粒物中重金屬鎘等污染防治,2022年3月底前,將符合篩選條件的排放鎘、汞、砷、鉛、鉻等有毒有害大氣、水污染物的企業納入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名錄。2023年6月底前,對納入大氣重點排污單位名錄的涉鎘等重金屬排放企業,按排污許可證規定對大氣污染物中的顆粒物實現自動監測,并與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的監控設備聯網。

2.加強礦山開采和固廢污染監管

加強礦產資源開發污染防治。礦山開采應嚴格履行土壤污染防治法定義務,認真做好廢水、廢氣和廢渣污染防治工作,采取切實措施防范土壤污染。加強尾礦庫環境風險防控,危庫、險庫、病庫以及其他需要重點監管尾礦庫的運營、管理單位應當按照規定,開展土壤污染狀況監測和定期評估。推進涉重金屬礦區歷史遺留固體廢物排查與整治,以涼山州、攀枝花等礦產資源開發活動集中區域為重點,綜合應用衛星遙感、無人機和現場探勘等方式,全面排查礦區無序堆存的歷史遺留廢物,制定整治方案,分階段實施治理,逐步消除存量,降低礦區廢物污染灌溉用水或隨地表徑流進入農田的風險。

強化固體廢物處置設施監管。定期開展固體廢物堆存場所土壤污染隱患排查,以涉危險廢物、涉重金屬固廢堆場為重點,督促企業嚴格落實“三防措施”。強化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固體廢物處置設施、垃圾焚燒發電設施等周邊土壤監測,防止對周邊土壤造成污染。

加快實施尾礦庫生態修復。以攀枝花市、瀘州市和雅安市等資源型城市、省級以上自然保護區、省級以上風景名勝區、縣級以上城市規劃區等為重點,加快推進區域內尾礦庫污染治理與生態修復。

3.推進農業污染源防控

推進化肥農藥減量增效。實施化肥農藥減量工作五年行動計劃,以現代農業園區、產業集群、國家現代農業產業園、綠色種養循環農業試點、產業強鎮等項目為載體,深入推進化肥農藥減量化示范區建設。推廣農藥減量控害技術,加大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置力度。嚴格控制林地、草地、園地的農藥使用量,禁止使用高毒、高殘留農藥。

加強農膜秸稈回收利用。推廣普及標準地膜,加強全生物可降解地膜試驗示范和推廣,到2025年,全省農膜回收率達85%以上。健全秸稈收儲供應體系,禁止嚴格管控類耕地秸稈還田,鼓勵安全利用類耕地秸稈離田。構建秸稈利用補償制度,完善秸稈資源利用臺賬制度,推進秸稈利用長效化運行。

推進畜禽養殖污染防控。加強規模化畜禽養殖項目建設的環境影響評價,配套與養殖規模和處理工藝相適應的消納用地,配備必要的糞污收集、貯存、處理和利用設施,推動規模養殖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強化規模以下畜禽養殖污染防治,落實養殖場履行污染防治主體責任。推進畜禽養殖糞污綜合利用,在養殖大縣推廣種養循環試點和實施糞污資源化利用,嚴禁糞污未經無害化處置直接用于農用地施肥。

加強肥料和灌溉水質量監管。加強肥料質量抽檢,確保肥料中鎘、汞、砷等有毒有害物質符合國家相關標準要求。加強灌溉規模在10萬畝及以上農田灌溉用水水質監測和監督檢查,切實保障農田灌溉用水應當符合相應的水質標準。加強農業灌渠周邊重點水污染企業監管,確保污水達標排放。

(三)強化土壤風險管控和治理修復

加強農用地分類管理和建設用地準入管理,堅決守住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塊開發安全利用底線,保障老百姓“吃得放心”和“住得安心”。

1.加強農用地風險管控。

加大優先保護類耕地保護力度。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強化國土空間規劃和用途管控,落實永久基本農田控制線。在永久基本農田集中區域,不得規劃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設項目,已經建成的,限期關閉拆除。大力實施耕地質量保護與提升行動,提升土壤有機質,遏制土壤酸化等,結合國家和四川省土壤環境質量監測點位定期開展優先保護類耕地土壤環境質量監測,確保其面積不減少、土壤環境質量不下降。

鞏固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水平。持續推進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嚴格落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推廣應用品種替代、水肥調控、土壤調理等技術。根據土壤污染成因類型,以鎘污染為重點,在成都平原、川南等重點區域,組織建設一批安全利用示范縣,采取以農藝調控為主的安全利用措施,降低農產品超標風險。加強對攀西地區歷史上受污水灌溉影響的農用地監管,對影響農產品質量安全的,要及時調整種植結構。及時總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規模化樣板和治理修復技術模式,完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術庫和農作物種植推薦清單。

全面落實嚴格管控類耕地風險管控。加強嚴格管控類耕地監管,依法劃定特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開展勘界定標,建立臺賬等措施,確保嚴格管控類耕地得到有效管控。鼓勵采取種植結構調整、退耕還林還草等措施保障嚴格管控類耕地安全利用。加強嚴格管控類耕地土壤環境和農產品協同監測與評價。將嚴格管控類且無法治理修復的耕地,移出基本農田。鼓勵有條件的地區通過客土置換、生物修復等措施降低土壤中污染物濃度。

加強復墾農用地污染管控。未利用地、復墾土地等擬開墾為耕地的,應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依法進行分類管理。不鼓勵曾用于生產、使用、貯存、回收、處置有毒有害物質的工礦用地復墾為食用農產品耕地。確需復墾為食用農產品耕地的,應確保農用地風險管控標準之外的特征污染物不超過所在地土壤環境背景值。結合國家和四川省土壤環境質量監測點位定期開展復墾農用地土壤環境與農產品質量監測,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

開展農用地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試點。以成都平原、川南和安寧河谷農產品污染物含量超標區為重點,開展受污染農用地治理和修復試點。以鎘污染耕地為重點,在切斷重金屬污染源頭的前提下,推進以降低土壤污染物含量為目的的修復試點。加強酸化土壤治理,以宜賓市、瀘州市耕地酸化嚴重區域和主糧種植區為重點,實施強酸性土壤降酸改良工程。強化農用地治理修復過程監管和治理修復效果評估,建立農用地治理修復效果階段性評估制度。

動態調整土壤環境質量類別。應用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成果數據,根據土壤環境質量例行監測、農用地重點區域監測、農產品監測、治理修復效果評估等數據,對土壤環境質量發生變化的開展進一步調查,動態調整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并將清單上傳全國土壤環境信息化管理平臺。逐步推進園地、草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定。

2.加強建設用地風險管控

加強土地空間管控。落實“三線一單”分區管控要求,加強規劃區劃和建設項目布局論證,根據土壤環境承載能力和區域特點,合理確定區域功能定位、空間布局,加快推進長江黃河上游分區管控試點區建設。禁止在居民區、學校、醫院、療養院和養老院等單位周邊新、改、擴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設項目。結合新型城鎮化、產業結構調整和化解過剩產能等要求,有序搬遷或依法關閉對土壤造成嚴重污染的企業。科學布局生活垃圾處理、危險廢物處置、廢舊資源再生利用等設施和場所。

嚴格建設用地準入。公布并動態更新全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嚴格污染地塊用途規劃,地方各級自然資源等部門在編制國土空間規劃等相關規劃時,應充分考慮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的環境風險,合理確定土地用途。縣(市、區)應完善準入管理機制,采取“凈土收儲”“凈土供應”“凈土開發”,落實污染地塊準入管理要求。嚴格污染地塊準入,未完成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風險評估,未達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治理目標的建設用地地塊,不得批準供地方案。從嚴管控農藥、化工等行業的重度污染地塊規劃用途,確需開發利用的,鼓勵用于拓展生態空間。

推進受污染地塊分區開發試點。涉及成片污染地塊分期分批以及污染地塊周邊土地開發的,應合理優化開發時序,防止受污染土壤及其后續風險管控和修復影響周邊擬入住敏感人群。對暫不開發利用的污染地塊,應采取風險管控措施,設立標識、發布公告,防止污染擴散。

有序推進建設用地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以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用地為重點,規范開展建設用地土壤污染調查和治理修復。加強建設用地治理修復過程監管,防止治理與修復過程中產生的廢水、廢氣和固體廢棄物對周邊環境造成二次污染。強化治理修復過程中污染土壤轉運管控。加強修復效果評估和信息公開,實行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終身責任制。完成重點地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改造,推進騰退地塊風險管控和修復。推進成都平原污染地塊治理修復示范建設,適時推進污染土壤集中“處置工廠”建設。

3.加強未利用地監管

加強未利用地監管。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劃要求,加強未利用地保護,嚴守生態安全底線,對劃入生態保護紅線內的未利用地,實行強制性保護。依法嚴查向灘涂、濕地、沼澤地等非法排污、傾倒有毒有害物質的環境違法犯罪行為。加強對礦山等礦產資源開采活動影響區域內未利用地的環境監管,發現土壤污染問題的,應及時督促有關單位采取防治措施。未利用地擬開墾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應當依法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

加強土壤資源的保護和合理利用。依法對開發建設過程中剝離的表土單獨收集和存放,符合條件的應當優先用于土地復墾、土壤改良、造地和綠化等。探索建立表層土壤剝離、存儲、管理、交易、使用等全過程的工作機制,推進開發建設過程中剝離表土的收集和利用。加強開發建設過程中剝離的表土收集、存放執法檢查。

4.推進長江黃河上游風險管控區建設

建立土壤風險源管控清單。以重點行業企業用地調查、農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詳查、“三線一單”環境分區管控和隱患排查、自行監測、監督性監測為基礎,持續整合農用地、背景值專項調查和重點行業企業補充調查成果,建立土壤污染源數據庫。以土壤污染源數據庫為基礎,開展現場實地調研和補充監測,建立土壤污染風險源管控清單。開展風險源管控清單點位風險等級劃定,形成高、中、低風險等級一覽表。

開展風險管理分區。開展全省風險管理分區劃定,以風險源管控清單為基礎,明確各區風險主導因子,形成全省土壤環境風險“一張圖”。以土壤環境風險區域特征基礎,制定分區域管控方案,落實“一區一策”管理措施。根據環境風險可接受水平和區域風險源清單的變化,按年度開展風險管理分區管控方案動態調整,為區域土壤環境風險動態管理提供依據。

開展分區管控試點區建設。加快推進成都市龍泉驛區、雙流區等15個分區管控試點區建設,在土壤環境綜合整治、農用地安全利用與修復治理模式、污染地塊風險管控與修復適用技術、在產企業風險評估和管控措施、土壤污染防治產業鏈等方面先行先試,探索在土壤污染防治政策、制度、技術、管理、人才和資金等方面創新和示范。

(四)強化土壤污染防治能力建設

以完善土壤環境治理體系、加強現代先進技術應用和基礎研究與成果轉化為重點,不斷完善法律法規標準,提升土壤環境監測、執法、應急、信息化能力,強化土壤環境基礎、污染治理技術研究和成果轉化,發揮大數據、衛星遙感和水氣土協同預警等先進技術在土壤污染防治中的作用,全面提升土壤污染防治能力。

1.健全土壤治理法律法規政策體系

完善法律法規標準。加強土壤污染防治地方立法,推動出臺《四川省土壤污染防治條例》,修訂《四川省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四川省農藥管理條例》。完善土壤污染防治規章制度,發布四川省污染場地和農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與修復技術推薦指南等管理辦法。強化地方環境標準研究,出臺四川省在產企業場地土壤風險評估、四川省農用地土壤風險管控與修復項目效果評估、四川省污染場地和農用地土壤風險管控與修復工程環境監理等系列技術導則。

建立土壤環境保護激勵機制。在政策、資金、技術等方面制定出臺綜合措施,鼓勵土壤環境調查、分析測試、風險評估、治理修復等企業做大做強。引導和規范土壤污染防治市場,鼓勵各類投資進入土壤污染防治市場。建立四川省土壤污染防治從業單位名錄,推進土壤污染防治從業單位和個人信用管理,將從事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和土壤污染風險評估、風險管控、修復等活動的單位和個人的執業情況,納入信用系統建立信用記錄,將違法信息記入社會誠信檔案。

2.提升土壤環境監管能力

提升土壤環境監測能力。各市(州)生態環境監測站應具備土壤有機污染物監測能力,縣(市、區)站應具備土壤重金屬監測能力,滿足土壤環境日常管理需求。以成都、綿陽、宜賓、南充、攀枝花生態環境監測中心站為基礎,推進區域中心站建設,提升土壤環境監測能力。到2025年,區域中心站具備GB15618和GB36600中除二噁英類所有項目監測能力,市(州)監測站具備GB36600中基本項目和GB15618全部項目監測能力,縣(市、區)監測站具備GB15618中基本項目監測能力。

提升土壤監管信息化能力。持續完善四川省土壤環境質量信息系統,整合重點監管單位、工業園區、污染地塊等信息、數據,建立土壤污染風險源管控清單。建立土壤污染重點工礦企業從生產到關閉全過程源-途徑-受體調查、評估、治理修復的環境管理及響應系統,實現污染物產生到處理處置、土壤風險變化趨勢預測全過程動態化監管。加強信息系統應用,構建礦山和尾礦庫環境風險評估模型,建立礦山和尾礦庫優先管控名錄;建立和完善土壤環境監管系統,實現對重點園區、重點企業、重點污染場地全過程監管。

強化執法和應急能力建設。全面加強土壤環境監管執法隊伍建設,完善市(州)、縣(市、區)人員隊伍配置,配齊X射線熒光光譜儀(XRF)、光離子氣體檢測儀(PID)等土壤污染快速檢測、調查取證等執法裝備,開展土壤污染防治專業技術培訓。建立土壤污染應急機制,持續完善各級土壤環境污染事件應急預案,加強土壤環境應急管理、技術裝備支撐、處置救援能力建設,提高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能力。

3.加強現代先進技術應用

加強大數據技術應用。依托四川省土壤環境質量信息平臺,建立土壤環境質量大數據庫。開展大數據綜合分析,通過地理信息系統(GIS)技術疊加基礎底圖和行政區域的劃分等形成專項數據庫,對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各年度自行監測、監督性監測數據統計和變化趨勢分析,開展在產企業土壤污染風險評價和預警預測。

加強衛星遙感技術應用。探索利用衛星遙感開展嚴格管控類耕地種植結構調整或退耕還林還草等措施實施情況監測評估。開展固體廢物遙感監管,定期開展全省工業固體廢物堆場關閉、搬遷、擴產等動態監測監管。推進在產和停產企業設施、設備或者建筑物、構筑物拆除,污染地塊土壤污染風險管控、修復、開發建設等活動遙感監管試點。加強高光譜遙感技術研究和應用,推進高光譜遙感在土壤、植被重金屬含量定性、定量監測和土壤重金屬污染區識別中的研究應用。

持續完善水氣土協同預警體系。加強化園區預警體系應用,開展大氣—土壤、地表水—土壤、地下水—土壤關聯性和質量狀況變化趨勢分析,提升園區預警能力。

加強土壤污染防治先進技術應用。推動建立四川省土壤污染防治先進適用技術指導目錄。加強有機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原位化學氧化修復技術和有機污染土壤異位直接熱脫附技術在土壤苯系物、多環芳烴等污染治理修復中的應用。推進柔性垂直污染防控屏障系統在填埋場及廢渣、廢液池等污染場地風險阻控和鐵尾礦庫生態修復技術應用。

4.強化基礎研究與成果轉化

強化土壤環境基礎研究。整合高等院校、科研機構、企事業單位等科研技術和人才優勢,建設完善一批土壤污染防治實驗室、工程中心和科研示范基地。支持開展土壤環境相關標準、土壤環境背景值、土壤環境容量與承載能力、土壤污染監測預警、污染物遷移轉化規律、污染生態效應、重金屬低積累作物和修復植物篩選等方面基礎研究。推進成渝地區(內江市、資陽市、遂寧市與大足區、榮昌區、潼南區)協同開展區域土壤環境背景值制定。深入推進土壤污染源解析方法研究,探索不同區域、不同場地土壤污染物溯源方法,闡明土壤污染物源-匯關系,識別污染源主控因子和優先管控對象。探索土壤污染累積變化趨勢及預測預警方法研究。

強化土壤污染防治技術研究。推動農用地土壤污染安全利用、酸化土壤治理先進適用技術研究。加強化工、制革、有色金屬冶煉等行業土壤環境污染預防、環境調查、風險評估、治理修復和污染防治全過程監管技術的研究。支持土壤污染識別與診斷、風險管控與預警、治理與復合修復等共性關鍵技術研究及先進適用裝備和高效低成本功能材料(藥劑)研發。

加快成果轉化應用。依托成果轉化等相關信息平臺,建立健全土壤污染防治科技成果轉化機制,支持環保企業開展土壤污染防治技術轉化。推進土壤污染防治項目合作,積極開展技術研究與交流,消化吸收土壤污染風險識別、土壤污染物快速檢測、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阻隔等風險管控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

建立“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和長江黃河上游風險管控區建設任務省級相關部門協調聯動機制,按照職責分工,落實“一崗雙責”,密切協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確保任務落地見效、高質量高標準完成。各市(州)人民政府要根據《規劃》確定的目標任務,組織有關部門制定實施本地區“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規劃,并對標抓好落實。

(二)加強資金保障

按照財政事權與支出責任劃分,各級政府要把土壤污染防治作為公共財政支出的重點領域。提升財政資金分配精準度和效率,優先投向確定的重大任務和重點工程項目,發揮財政資金撬動作用,帶動社會資金進入土壤污染防治項目。積極爭取中央財政專項資金,統籌省級生態環保專項資金,積極吸引社會資本,有效保障土壤污染防治重點任務的實施。

(三)嚴格目標考核

將土壤防治目標納入市(州)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書,生態環境廳會同有關有關部門分年度對各地重點工作完成情況進行評估,期終對規劃目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對土壤污染問題突出、防治工作不力、群眾反映強烈地區的政府和部門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限期整改。

(四)加強宣傳引導

加強常規媒體和新媒體平臺對土壤污染防治宣傳,同時,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5世界環境日、12·5世界土壤日等重大節點,增強公眾生態環境意識和責任意識。激勵公眾獻言獻策,對污染土壤的環境違法行為進行監督、舉報,加大土壤環境違法行為打擊力度。深入學校、企業、社區、農村廣泛開展宣傳教育活動,通過發放科普讀物、有獎問答等方式向公眾普及土壤污染防治知識,形成全社會保護土壤的良好氛圍。

編輯:趙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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