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1-11-01 11:02
來源: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第二階段:提出方案及項目清單。
充分考慮社會、經濟、環境、人口等各類因素,加快完善生活垃圾分類收運體系建設,科學確定中轉站規模和服務區域,明確技術要求,鼓勵同步配套建設大件垃圾、裝修垃圾和園林廢棄物等處置設施;有條件的可與再生資源分揀中心、公廁、城管(愛心)驛站、環衛停車場等合建綜合體,開辟垃圾分類宣教科普基地專區。于2021年11月底前制定切實可行的生活垃圾中轉站新(改、擴)建項目實施方案,列出項目表,實施清單化管理。
第三階段:實施項目建設和改造。
各地要嚴格按照國家、行業和省有關標準規范,學習借鑒省內外好的改造經驗和成功案例,按照轉運能力匹配和“一站一方案”的原則,統籌建設一批高標準中轉站,尤其是新開發區域要提前謀劃,合理布局,及時建設;優先開展大、中型中轉站建設改造提升,實現“密閉壓縮、降噪除臭、滲濾液就地處理”全配套;小型中轉站在做好“密閉壓縮、降噪除臭”基礎上,實現滲濾液合規處理。除直運外,做好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的分類管理,分區收集處理。鼓勵建設地埋式或立體式中轉站,盤活土地資源。同時,充分考慮極端天氣、疫情等突發事件,在場地預留、消殺防疫等方面做好應急處置措施。
第四階段:建立健全長效管理。
對照相關標準規范,配套設施應與主體工程同時規劃、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用,建成一座、驗收一座,嚴格落實定期維護工作機制。同時,運用數字化技術,依托垃圾分類信息監管平臺,逐步完善環衛車輛和中轉站場界實時監控、進(出)場在線計量、噪聲臭氣防治、滲濾液在線監測、危險氣體(甲烷、硫化氫)濃度預警等系統,有效銜接分類投放端和分類處理端,實施源頭追溯、動態監管和定期考核,科學構建生活垃圾中轉站的長效運行管理體系。
五、保障措施
(一)完善頂層設計。要與“十四五”規劃、國土空間規劃、控制性詳規以及“無廢城市”創建等相結合,統籌推進生活垃圾收集、中轉和運輸設施建設,制定建設計劃和相關標準,總結推廣中轉站建設和改造提升優秀案例,切實形成與生活垃圾分類收運能力相匹配、覆蓋城鄉的中轉體系。
(二)落實主體責任。要從防范化解風險的戰略高度,充分認識生活垃圾中轉站改造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強化輿情管控,全面落實市、縣(市、區)、鄉鎮街道主體責任,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建立健全多部門聯動、全方位監督工作機制,推動中轉站改造提升項目順利實施。
(三)加強要素保障。要加大土地、資金、技術等要素保障力度,整合各方資源,推動中轉站改造提升。要鼓勵社會資本、專業化企業參與生活垃圾中轉站(綜合體)規劃、設計、建設(改造)、運維和管理,提升專業化、規范化水平。
(四)嚴格監督考核。要加大對生活垃圾中轉站改造提升工作考核力度,將其納入生態文明建設、垃圾分類等考核內容。要加強督促檢查,對于不作為、慢作為,搞變通的,要及時進行通報、約談;情節嚴重的,要問責追責。
附件:浙江省“十四五”生活垃圾中轉站新(擴)建、改造提升匯總表
編輯:陳偉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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