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1-06-24 09:54
來源: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印發《關于請報送二氧化碳捕集利用與封存(CCUS)項目有關情況的通知》,詳情如下: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請報送二氧化碳捕集利用與封存(CCUS)項目有關情況的通知
發改辦環資〔2021〕49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有關中央企業:
為做好碳達峰、碳中和相關工作,科學評估二氧化碳捕集利用與封存(CCUS)技術和項目現狀,有力有序組織后續重大工程,現請你單位提供本地區(本企業)二氧化碳捕集利用與封存項目情況。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主要內容
本次報送項目范圍包括已經投入運營項目、在建項目和擬于“十四五”期間開工建設的項目。
(一)項目基本情況。
1.基本情況。包括項目名稱、項目總投資、實施主體、建成時間等。
2.項目所屬領域。包括但不限于火電、化工、油氣開采、水泥、鋼鐵等行業,單個項目涉及多個行業的,請逐一說明。
3.技術路線。包括項目總體工藝技術路線、核心技術簡介、運行技術參數情況等。
4.捕集利用封存能力。包括項目捕集、利用和封存二氧化碳能力,以及項目脫碳效率、固碳產品封存時限和條件等,已投入運行的項目請一并報送實際運行數據。
5. 經濟性分析。包括項目的成本、營收、利潤現狀,以及項目投資資產負債情況、項目投資回收期等。
(二)綜合影響分析。
1.能源資源利用。包括項目能源消費量、資源消耗量、單位工業生產增加值能耗等。
2.生態環境影響。包括項目對水、土壤、大氣、生物及其他生態環境的影響分析。
3.經濟社會發展影響。包括項目產生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等。
二、報送要求
請各單位在全面摸排本地區(本企業)二氧化碳捕集利用與封存重點項目情況的基礎上,分項目填寫二氧化碳捕集利用與封存(CCUS)項目基本情況表(見附件),于2021年6月25日前將材料紙質版和電子版(刻制光盤)各2套報送我委(環資司)。
聯系人及電話:王 亮 010-68505680
王 浩 010-68505625
附件:二氧化碳捕集利用與封存(CCUS)項目基本情況表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2021年6月17日
附件:二氧化碳捕集利用與封存(CCUS)項目基本情況表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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