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1-02-04 10:01
來源:南京市城建委
為推動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高質量發展,加強工作聯動和協同保障,根據《南京市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管理辦法》(市政府令第331號)、《關于推進建筑垃圾減量化的指導意見》(蘇建質安〔2020〕151號)、《關于促進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的實施意見(試行)》(寧政辦發〔2019〕24號)等文件精神,經報南京市政府同意,南京市建委、城管局、生態環境局和交管局于近日聯合發布了《關于加強拆建垃圾資源化利用全過程管理的通知》(寧建建字〔2021〕30號)(以下簡稱《通知》),內容包含加強源頭管理、強化運輸監管、規范處置管理、提升信息化水平以及加強考核評價五個方面,對推進南京市拆建垃圾資源化利用工作具有重大意義。
《通知》主要有四個方面的特點:1.著眼全過程管理。對拆遷垃圾和工程垃圾的源頭減量,運輸過程中的許可、登記、執法,處置終端的規范運行,以及不可利用物質的去向等做出詳細的全周期管理要求,并將考核工作、信用管理及信息化管理貫穿整個過程,進一步強化管理工作。2.堅持問題導向。《通知》以南京市拆建垃圾資源化利用管理工作目前存在的問題為基礎,對工作難點和痛點進行深入分析,研究解決辦法,明確管理責任主體,細化管理辦法。3.強調部門統籌協調。拆建垃圾全過程管理工作涉及市建委、城管局、生態環境局及交管局多個部門,《通知》細化了各方在拆建垃圾資源化利用各個階段的責任,由各部門統籌、協力完成拆建垃圾資源化的引導和監管工作。4.落實約束機制保障。通過信用評價體系、聯合執法、定期檢查及綜合考核等手段約束各方責任主體行為,引導和推進南京市拆建垃圾資源化利用工作高質量發展。
《通知》的發布將有效解決南京市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工作現有的問題,如部分拆遷項目未按照報備的資源化方案進行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運輸環節未實現閉合管理、再生產品及分揀物等制約南京市拆建垃圾資源化利用高質量發展的重難點問題。
編輯:趙利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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