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0-08-26 09:39
來源:永城市園林綠化環境衛生中心
從河南省永城市人民政府了解到,永城市園林綠化環境衛生中心組織起草了《永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詳情如下:
關于征求《永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意見建議的函
為加快推進我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促進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進一步提升城市人居環境,永城市園林綠化環境衛生中心組織起草了《永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
現就《永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各界廣泛征求意見。如有修改意見請于2020年9月10日前報送至永城市園林綠化環境衛生中心辦公室,電子版發送至指定電子郵箱(ycsylj580@163.com)。
聯系人:曹長于
聯系電話:0370-5116580
永城市園林綠化環境衛生中心
2020年8月25日
永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
(征求意見稿)
為做好我市垃圾分類工作,加快建立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的垃圾處理體系,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 住房城鄉建設部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7〕26號)和《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2020年全省城市管理重點工作的通知》(豫建城管〔2020〕122號)精神,按照生態文明建設的理念和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中央、省、商丘市城市工作會議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落實《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施方案》,以推行垃圾分類為突破口,以提升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為目標,形成以法治為基礎、政府推動、全民參與、城鄉統籌、因地制宜的垃圾分類制度,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務,努力促進我市生態文明建設水平進一步提升。
二、總體目標
2020年10月底前,選擇黨政機關、學校各10個,具有物業管理的小區10家,作為生活垃圾分類試點,2020年底城區生活垃圾分類覆蓋率達到10%以上;2021年底,城區生活垃圾分類覆蓋率達到50%以上,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示范片區和與生活垃圾分類相匹配的大件垃圾、濕垃圾(餐廚垃圾、廚余垃圾)果蔬垃圾等處理設施;2022年底前,城區生活垃圾分類覆蓋率達到70%以上;2024年底前,城區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系統。
三、分類辦法
(一)促進源頭減量。
1.推進清潔生產。大力推進清潔生產,改進產品包裝和限制過度包裝,促進生產系統內部物料的循環利用,推行凈菜和潔凈農副產品進城,在生產、流通環節中減少垃圾產生。
2.倡導綠色消費。積極倡導低碳生活、適度消費、光盤行動,推動綠色采購、綠色辦公,推廣使用可循環利用物品,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
3.加強“限塑”管理。加大“限塑令”執行力度,加強對農副產品市場、零售業等重點場所和行業的監督檢查,推廣使用菜籃子、布袋子,逐步控制、減少塑料袋的銷售和使用。
(二)推行分類投放。
1.分類規定。根據當前我市城區生活垃圾構成,結合我市生活垃圾終端處理設施運行、建設和規劃情況,垃圾分類暫時按以下辦法執行。
(1)是在我市餐廚垃圾處理廠建成投產之前,采用“三分法”:即將生活垃圾按有害垃垃圾、可回收物和其它垃圾進行分類的辦法。
有害垃圾。指對人體健康和自然環境造成直接或者潛在危害的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廢電池(鎘鎳電池、氧化汞電池、鉛蓄電池等),廢熒光燈管(日光燈管、節能燈等),廢溫度計,廢血壓計,廢藥品及其包裝物,廢油漆、溶劑及其包裝物,廢殺蟲劑、消毒劑及其包裝物,廢膠片及廢相紙等。
可回收物。指可循環利用和資源化利用的垃圾,主要包括:廢紙、廢塑料、廢金屬、廢包裝物、廢舊紡織物、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廢玻璃、廢紙塑鋁復合包裝等。
其他垃圾。包括餐廚垃圾和磚瓦陶瓷、渣土、衛生間廢紙、紙巾等難以回收的廢棄物。
(2)是在我市餐廚垃圾處理廠建成投產之后,采用“四分法”:即將生活垃圾按有害垃圾、可回收物、餐廚垃圾和其他垃圾進行分類的辦法。
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分類同上。
餐廚垃圾。指居民在餐飲消費過程中形成的生活廢物,主要包括:米和面粉類食物殘余、蔬菜、動植物油、肉骨等。
其他垃圾。指上述除有害垃圾、可回收物、餐廚垃圾三類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主要包括:磚瓦陶瓷、渣土、衛生間廢紙、紙巾等難以回收的廢棄物。
2.投放設施配置。城區統一規定各類垃圾收集容器的類別、規格、標志色、標識、選型等。城區居民小區結合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點,合理配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廚垃圾、其他垃圾四類收集容器;各類辦公場所和經營場所根據各類垃圾產生量,合理配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三類收集容器,有職工食堂或集中供餐的單位,應當單獨設置餐廚垃圾收集容器;公共道路、公園廣場、客運站、文化體育場館、旅游景點等公共場所要設置可回收物及其它垃圾收集容器;酒店餐飲經營場所要單獨設置餐飲垃圾收集容器。
3.分類投放要求。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實行管理責任人制度,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管理責任人按照下列規定確定:
(1)居民小區,實行物業管理的,物業服務企業為責任人;實行業主自治的,業主委員會(自治小組)為責任人;未實行物業管理的,所在地社區居委會為責任人。
(2)黨政機關、部隊、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的辦公和生產場所,本單位為責任人。
(3)各類市場、商場、賓館、酒店、娛樂場所、商鋪等經營場所,經營單位為責任人。
(4)公共道路、公園廣場、客運站、文化體育場館、旅游景點等公共場所,所有人或實際管理人為責任人。
(三)前端收集。
(1)實行物業管理的居民小區,由物業公司負責垃圾分類前端收集,將分類后的可回收物、餐廚垃圾和其它垃圾分類運輸到就近的垃圾中轉站。
(2)未實行物業管理的居民小區(散居片)和沿街商業門店,由市園林綠化環境衛生中心負責垃圾分類前端收集,并按要求分類運輸到垃圾中轉站。
(3)黨政機關、部隊、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的辦公和生產場所,可回收物和其它垃圾由所在單位負責分類運輸到就近的垃圾中轉站。
(4)各類市場、商場、賓館、酒店、娛樂場所等經營場所,可回收物和其它垃圾由經營單位負責分類運輸到就近的垃圾中轉站。
(5)公共道路、公園廣場、客運站、文化體育場館、旅游景點等公共場所,可回收物和其它垃圾由所有人或實際管理人負責分類運輸到就近的垃圾中轉站。
(6)有害垃圾、餐飲垃圾由市園林綠化環境衛生中心統一組織收集運輸。
(四)實施分類收運。
1.嚴格收運要求。建設與周邊環境相適應的垃圾收集、轉運設施,采用密閉、環保、高效、智能的垃圾收集、運輸車輛,完善生活垃圾分類收運登記管理臺賬制度,具體記錄收運的生活垃圾種類、數量、運輸責任人、去向等事項,提高生活垃圾收運精細化管理水平。要加強保潔收運人員的培訓和管理,分類垃圾分類收運,杜絕混收混運問題。嚴格執行“不分類、不收運”制度。
2.實行分類收運。由市園林綠化環境衛生中心指導提出垃圾轉運車輛選型,對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廚垃圾、其他垃圾實行分類收運,具體收運時間和次數由各收運主體根據具體情況確定。
3.完善有害垃圾回收網絡。逐步建立有害垃圾規范回收和綜合利用網絡,統一回收單位和居民在日常工作、生活中產生的有害垃圾。市生態環境局將有害垃圾納入危險廢物管理,對其貯存、轉移和處理進行監管,并做好分類收集的技術指導。
(五)推行分類處理。
按照分類處理要求,組織生活垃圾處理設施規劃、建設,完善各類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并實現正常運行。
1.可回收物處理。由垃圾分類企業統一組織收集后(含廢舊紡織品、大件垃圾)運送至生活垃圾精細分揀中心進行細化分揀。
2.有害垃圾處理。統一收集的有害垃圾要按照有關規定實施分類運輸、儲存,并按規定交付給有害垃圾處置單位。
3.餐廚垃圾處理。城市居民小區和沿街餐飲飯店產生的餐廚垃圾,統一運輸至餐廚垃圾處置廠進行處理。
4.其他垃圾處理。居民小區、單位、餐飲店等在生活過程中產生的其他垃圾,統一運至焚燒發電廠進行焚燒處置。
四、推進措施
(一)政府推動,全民參與。加強政策宣傳和引導,明確規范標準,強化監督管理。落實政府主體責任,強化屬地管理,發揮公共機構和企業示范帶頭作用,引導居民逐步養成主動分類的習慣,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垃圾分類的良好氛圍。
(二)以點帶面,循序漸進。學習其他城市的先進經驗,探索我市城區生活垃圾分類機制模式,選擇具備條件的區域先行實施生活垃圾分類試點,通過對機關單位、城區居民的宣傳發動和鼓勵,引導其積極參與生活垃圾分類,從而總結經驗,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的生活垃圾分類模式,由點帶面,逐步推廣。
(三)統一規劃,集中布局。垃圾分類分揀中心和資源化利用企業統一規劃布局在靜脈產業園,城區及近郊不再規劃建設垃圾分揀中心和資源化利用企業。
(四)市場運作,公開招標。充分發揮市場作用,積極引導社會資本參與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運輸和處理。由市園林綠化環境衛生中心通過公開招標形式,選擇垃圾分類企業,由中標企業負責垃圾分類前端的收集設施投放、垃圾分類運輸和分揀中心建設運營等工作。
(五)統一監督,考評獎勵。城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由市園林綠化環境衛生中心統一監督考評,負責日常管理。對工作成效明顯、成績突出的垃圾分類企業、有關單位進行資金獎勵。對進展緩慢,工作開展不力,未按期完成任務的垃圾分類企業,將按照合同約定予以處罰,直至終止合同,取消經營資格;對有關單位予以通報批評,直至問責。市園林綠化環境衛生中心要制定具體獎懲辦法,獎勵資金列入財政預算,根據考評結果兌付垃圾分類企業和有關單位。
(六)統籌規劃,協同推進。統籌垃圾分類投放、收集、運輸和處理等環節的銜接,做好頂層設計,形成統一完整、協同高效的全過程運行系統,實現垃圾分類工作長效化、制度化。
五、組織分工
市政府建立城區生活垃圾管理聯席會議制度,統籌協調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的工作任務,研究生活垃圾管理中的重大事項。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永城市園林綠化環境衛生中心。各部門組織分工如下:
(一)市園林綠化環境衛生中心。主管全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負責垃圾分類具體工作方案、標準、相關辦法的制定、指導實施;負責垃圾分類工作的監督、考核和協調工作。
(二)市城市管理局。負責對城區內廢品收購站的監督管理,取締非法廢品收購點。
(三)市城鄉建設局。負責對建筑工地垃圾分類的監督管理。
(四)演集鎮政府、城關鎮政府、侯嶺鄉政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負責本轄區內居民小區、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商業網點、公共場所、學校等生活垃圾的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置工作。具體負責落實各項目標任務,制定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推進措施考核標準等工作。
(五)市文明辦。組織指導文明單位開展垃圾分類工作,將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納入文明社區、文明單位常規化的考核和評選;將垃圾分類宣傳納入公益廣告宣傳內容。
(六)市發展改革委。負責城市生活垃圾分類處理設施市本級投資項目審批工作;配合相關職能部門做好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等發展規劃的編制工作。
(七)市衛生健康委。加強對各醫療單位醫療廢物管理,嚴禁將醫療垃圾混入生活垃圾。將生活垃圾分類與循環利用工作情況納入愛國衛生先進單位等創建工作考核。
(八)市教育體育局。負責學校、幼兒園等教育機構的城市生活垃圾分類的宣傳教育和推廣工作,將生活垃圾分類與循環利用知識納入教育內容。
(九)市工業信息化和科技局。大力推進清潔生產,引導工業企業改進產品包裝和限制過度包裝,促進生產系統內部物料的循環利用,在生產環節中減少垃圾產生。
(十)市民政局。指導社區將生活垃圾分類納入社區居民公約內容,嚴格規范對社區公益性舊衣捐贈的監督管理,杜絕捐贈的舊衣物非法流入二手市場。
(十一)市財政局。負責垃圾分類工作市財政承擔資金的保障工作,落實垃圾分類獎勵、宣傳經費,促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正常運行。
(十二)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落實環衛設施專項規劃,預留和控制相應的設施用地等相關規劃管理工作;負責落實國家生活垃圾處理設施用地標準,保障建設用地供應。
(十三)市生態環境局。指導生活垃圾分類與循環利用設施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負責監督管理分類收集后的含重金屬廢物安全處置工作。
(十四)市住房保障局。對實施物業管理的住宅小區,督促物業企業積極做好生活垃圾分類知識的宣傳,指導業主做好垃圾分類投放工作;將生活垃圾分類與循環利用工作納入物業管理企業的考評內容。督促新建住宅區、開發地塊建設開發單位配套建設生活垃圾分類相關設施;督促建筑工地做好垃圾分類工作。
(十五)市交通運輸局。督促公交站場、客運站場等公共場所以及公交車、出租車等公共交通工具的經營者和管理者,采取各種形式進行城市生活垃圾分類的宣傳教育;并對屬于危險貨物的有害垃圾運輸企業進行監管。
(十六)市商務局。引導商場開展垃圾分類工作,促進商業企業規范經營、綠色經營。
(十七)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負責推進、指導全市機關、事業單位辦公區域垃圾分類工作,建立監管檢查機制。
(十八)市市場監管局。負責指導餐飲服務單位依法回收餐廚垃圾并與具備資質的專業公司簽署收運協議;動員市場開辦者、經營者進行源頭減量,推行潔凈農副產品進城,鼓勵凈菜上市,實行塑料購物袋有償使用制度。
(十九)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負責指導星級酒店樹立綠色經營、綠色消費的新理念,組織動員星級酒店積極開展生活垃圾分類,逐步取消一次性用品,加強行業管理;負責對市圖書館等公共文化場所城市生活垃圾分類的宣傳教育;負責加強輿論宣傳工作,引導廣大市民廣泛參與、積極支持生活垃圾分類與循環利用工作。
(二十)市農業農村局。落實好農村生活垃圾肥料資源化處理利用標準,負責農村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統籌、指導和監督工作。
(二十一)團市委。負責組織領導各級團組織及青年志愿者隊伍,參與并組織形式多樣的志愿服務活動,到社區、公共場所開展垃圾分類宣傳,參與垃圾分揀等各種形式的體驗活動。
(二十二)市婦聯。充分發揮自身作用,采取豐富多彩、群眾喜聞樂見的方式,宣傳家庭生活垃圾分類的重要性,使“垃圾分類從家庭起步”成為家庭成員的自覺行動。并注重創新形式,多角度宣傳先進典型,發揮好示范引領作用。
六、工作要求
(一)強化宣傳,全民動員。要發動組織廣大市民、黨政機關干部、團員青年、少先隊員爭當垃圾分類實踐者和志愿者,通過報紙、電視、廣播、網絡等媒體,充分利用戶外廣告、宣傳欄、公交站臺等多種宣傳模式,普及垃圾分類知識,提升市民的環保意識,形成“人人支持垃圾分類、人人踐行垃圾分類”的良好社會氛圍。編印生活垃圾分類宣傳單,指導居民做好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在居住區內設置的垃圾回收容器必須張貼相應的標牌、分類標識,使廣大居民對垃圾分類有直觀的了解,自覺分類。
(二)明確責任,強力推進。建立市、居委會、小區物業多層次專管員制度,責任到人,具體負責落實生活垃圾分類,定期進行監督考核等工作,做到工作細分、臺賬明確,對于存在問題的試點單位或小區要有督導和整改反饋工作,落實管理措施,形成長效機制。
(三)強化協調,完善保障。落實政策保障,規范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工作;落實經費保障,促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正常運行;落實設施保障,加快引進資源化利用和再生企業等,加快生活垃圾分揀中心、餐廚垃圾處理廠的建設進程。
(四)依法行政,保障環境。根據《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城市建成區內必須全面依法取締露天或違規的廢品收購站點,從而進一步凈化城區環境。垃圾分類企業要按照要求在規定區域內,建設與生活垃圾分類前端收運系統相配套的生活垃圾分揀中心,以實現生活垃圾的減量化、無害化和資源化。
永城市園林綠化環境衛生中心
2020年8月25日
編輯:陳偉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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