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0-06-29 09:53
來源:海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近日,海南省發布《海南省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規劃(2020-2030年)》環評二次公示,規劃主要內容為海海南省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廚余垃圾、醫療垃圾、危險廢物、糞便、園林垃圾、大件垃圾及其他有機廢棄物無害化處理設施規劃,全文如下: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條例》《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的有關規定,現將《海南省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規劃》環境影響評價信息進行第二次公示,歡迎公眾積極參與并提出寶貴意見。
一、規劃概述
規劃名稱:海南省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規劃(2020-2030年)
規劃范圍:覆蓋海南省行政區域內的19個市縣和洋浦經濟開發區。
規劃期限:2020-2030年,其中近期為2020-2023 年,遠期為2024-2030年。規劃基準年為2018年。
規劃主要內容:1、海海南省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廚余垃圾、醫療垃圾、危險廢物、糞便、園林垃圾、大件垃圾及其他有機廢棄物無害化處理設施規劃;2、垃圾分類、再生資源利用體系規劃等。
規劃目標: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資源綜合利用和發展循環經濟為重點,堅持可持續發展戰略,堅持資源開發與節約并重,加強固體廢物的源頭管理、系統管理、長效管理;大力推行城鄉垃圾無害化、減量化和資源化,加大對固體廢物的物質、能量的循環利用;加強鄉鎮和農村環境衛生基礎設施建設,建立合理的城鄉垃圾收運處置體系;完善城市垃圾管理機制和法規體系,加強行業規范化管理;營造清潔、優美的衛生環境,保持城市環境衛生處于全國先進水平。
二、環境影響評價初步結論
海南省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規劃(2020-2030年)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符合《“十三五”全國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規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等。符合海南省國民經濟發展規劃,與海南省總體規劃、海南省生態環境保護“十三五”規劃等相協調。規劃整體定位明確,空間結構布局和規模選擇基本合理。規劃在實施過程中不可避免地對周圍大氣、水環境、生態等產生一定影響,本次規劃環評對規劃提出了進一步優化調整建議,在落實規劃環評中的環境減緩措施前提下,規劃實施對環境的影響在可接受范圍之內,規劃方案總體可行。
三、征求意見的公眾范圍
規劃設施周邊可能受影響的居民、相關職能政府管理部門以及其它有關單位。
四、提交公眾意見的方式和途徑
本次公眾參與本著知情、真實、廣泛、主動的原則,征求公眾對規劃及規劃中的環境保護問題的相關意見。公眾可通電子郵件、信函等方式向規劃環評編制單位提交公眾意見表。
規劃單位:海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規劃環評編制單位:海南海環環境科技有限公司
聯系人:謝工
聯系電話:0898-65373010
郵箱:hnsljgh@163.com
五、公示時間
本公示自發布之日起10天。
海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0年6月24日
編輯:陳偉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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