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0-03-27 15:45
來源:吉林生態環境
3月26日,吉林省生態環境廳發出《吉林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加強春季生態環境執法監管工作的通知》,通知針對加強春季生態環境執法監管工作做出要求。
吉林省生態環境廳關于
加強春季生態環境執法監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生態環境局、長白山管委會生態環境局,梅河口市、公主嶺市生態環境局:
為深入貫徹省委、省政府《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實施意見》,全力推動《吉林省決勝2020污染防治攻堅戰實施方案》重點任務落實,推動空氣環境質量和水環境質量持續改善,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春季生態環境執法監管重點
(一)重點工業企業。各地要對火電、鋼鐵、石化、冶煉等大氣污染物排放企業進行全面排查。重點檢查執行新標準情況,即工業企業燃煤設施脫硫脫硝除塵等裝置運行、污染物達標排放等情況,以及煤場、料堆、渣場防塵措施落實情況。
(二)燃煤鍋爐。各地要全面排查已經安裝使用和正在建設的鍋爐是否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驗收制度;燃煤鍋爐除塵等污染處理設施是否完備,是否正常運行,污染物是否達標排放,有無“冒黑煙”的問題;燃煤鍋爐煤場、灰渣場防風抑塵網等防塵設施建設情況,物料運輸防塵管理情況。
(三)秸稈禁燒。各地要組織開展秸稈禁燒專項行動,全面落實秸稈禁燒工作方案,嚴格執行“十項工作機制”。“禁燒區”要精準實施秸稈離田,持續強化監管,嚴格禁止露天焚燒。“限燒區”要統籌氣象條件、空氣質量等因素,科學組織計劃燒除,堅決防止引發大氣污染和安全問題。
(四)河道清潔整治。各地要深入落實河湖長制,結合河道“清四亂”行動,以化冰期為重點,持續開展清河行動,有效消除河道生活垃圾、畜禽糞便等外源污染,減輕河流污染負荷。
(五)入河排污口整治。各地要深入落實《吉林省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實施方案》,按照封堵一批、整治一批、規范一批的要求,全面開展入河排污口規范化整治,對保留的排污口逐一掛牌公示,實現規范化管理,力爭6月底前基本完成整治任務。
(六)重點水污染治理設施。各地要緊盯城鎮污水處理廠、重點涉水企業污染防治設施運行情況,加大執法監管力度,嚴格依法查處超標排污、自動監控設施運行不正常等環境違法行為。
二、其他要求
各地要充分結合春季污染防治的特點和規律,聚焦突出環境問題,結合綜合執法改革,壓實監管責任,統籌配置執法資源,各司其職,切實解決多頭多層重復執法問題,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要將污染源在線監控數據作為監管的重要依據,強化重點工業企業、燃煤鍋爐、重點水污染治理設施的科學監管和精準執法。
我廳將適時組織開展督查并對相關工作進行督辦,對于瀆職、失職等行為,將依法依規嚴肅追究責任。
特此通知。
吉林省生態環境廳
2020年3月24日
編輯:徐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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