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0-03-19 09:29
來源:吉林省生態環境廳
5.協調省級和國家級媒體,對我省全面落實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進一步健全鑒定、磋商、訴訟、賠償和修復等工作機制,加強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例管理方面的經驗做法和成效進行廣泛宣傳報道。(宣傳中心會同法規與標準處負責)
6.對揮發性有機物治理工作有關情況進行宣傳和介紹。(宣傳中心會同大氣處負責)
7.完善“環境違法曝光臺”專欄建設,月底前集中曝光一批環境違法案例。(宣教處會同執法局、信息中心等有關單位負責)
8.完善全省生態環境輿情應對聯防聯控機制,構建信息暢通、指揮有力、行動迅速的網絡輿情引導體系。組建全省生態環境系統網絡評論員隊伍,完善輿情應對專家庫建設。(宣教處負責)
8月份:
1.組織召開省生態環境廳新聞發布會,介紹決勝污染防治攻堅戰交叉檢查工作推進情況和成效。(宣教處會用執法局負責)
2.對以城市揚塵治理為重點的城市面源污染管控情況進行深入調查,對建筑工地、渣土運輸等問題點位進行跟蹤采訪,通過有關媒體進行持續曝光。(宣教處、宣傳中心會同大氣處負責)
3.在省級媒體上通過政策解讀和經驗推介的形式,對推進重金屬污染防治、加快“無廢城市”建設等土壤污染防治重點改革任務情況進行宣傳。好的經驗做法向國家級媒體推薦。(宣傳中心會同土壤處、固體處負責)
4.盤點當前我省推行環評審批告知承諾制試點的有關經驗和成果,深入試點受益企業進行采訪,大力宣傳我省環評制度改革在提高行政效率、降低企業成本方面的顯著成效。好的宣傳內容向中國環境報等國家級媒體推薦。(宣教處、宣傳中心會同環評處負責)
5.“我愛美麗吉林,環境保護進社區”活動,組織志愿者走進南關區。(宣教處負責)
9月份:
1.密切跟蹤我省開展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預評估工作的有關情況,視情通過各類媒體對工作進展情況和成效進行宣傳報道。有關工作及時向國家級媒體推薦。(宣教處、宣傳中心會同綜合處負責)
2.對全面完成2020年全省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頓和排污許可發證登記工作情況進行匯總,通過省級主要媒體進行宣傳報道。好的做法向國家級媒體推薦。(宣傳中心會同環評處負責)
3.調度第三季度各地設施開放工作有關情況,將好的成果通過新媒體廣泛宣傳并向生態環境部新媒體推薦。(宣教處負責)
4.匯總第三季度全省生態環境部門《我的環保故事》主題宣傳活動成果,通報有關情況,擇優向生態環境部推薦。(宣教處會同宣傳中心負責)
10月份:
1.邀請省級主要媒體,圍繞遼河污染治理任務組織開展一次專題采訪報道活動,全面宣傳展示治理遼河的重大進展和成果。(宣教處、宣傳中心會同流域辦、水處等有關單位負責)
2.組織召開省政府新聞發布會,宣傳介紹污染防治攻堅2020年“秋冬會戰”。(宣教處會同執法局負責)
3.圍繞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任務推進情況及環境質量狀況改善情況,召開第三季度省生態環境廳例行新聞發布會。(宣教處會同水處、大氣處、土壤處、監測處等有關單位負責)
4.宣傳介紹“區域規劃環評+環境準入標準”改革試點工作進展成效,選取試點工作中取得的特色、亮點,在省級和國家級媒體進行宣傳報道。(宣傳中心會同環評處負責)
5.研究制定配合冬防的宣傳工作措施,加強對全省秸稈禁燒等重點任務宣傳工作的指導、調度,保障冬防各項工作有序開展。(宣教處會同宣傳中心、大氣處負責)
6.完成吉林省決勝污染防治攻堅戰系列專題片制作任務,經審核后,在吉林電視臺等省級主要媒體展播,并通過各類媒體平臺推廣宣傳。適時向國家推薦播放。(宣教處、宣傳中心會同有關單位負責)
7.“我愛美麗吉林,環境保護進社區”活動,組織志愿者走進朝陽區。(宣教處負責)
11月份:
1.通過新聞報道或主題采訪的形式,對“綠盾”自然保護地強化監督、侵占破壞生態環境問題排查整治等專項行動的主要成效進行集中宣傳,協調中國環境報報道。(宣傳中心會同生態處、執法局負責)
2.持續關注秸稈離田、禁燒限燒、燃煤企業治理等重污染天氣防治內容,通過政策解讀、伴隨采訪、跟蹤報道等方式開展宣傳。(宣教處、宣傳中心會同大氣處負責)
3.對“環保專家進基層”開展“月坐診”“季巡診”的有關情況進行匯總,通過省級主要媒體進行宣傳報道。好的做法向國家級媒體推薦。(宣傳中心會同環評處負責)
12月份:
1.通過“一報一臺一網”宣傳渠道,對生態環保督察階段性整改情況進行宣傳。選取亮點和成效組織專題采訪報道,在省級主要媒體報道并向國家級媒體推薦。(宣傳中心會同督察辦負責)
2.采取多種方式對年度新增的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市縣、“兩山”實踐創新基地進行宣傳、推介。(宣傳中心會同生態處負責)
3.組織對全省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成果進行宣傳報道。(宣傳中心會同土壤處負責)
4.調度第四季度各地設施開放工作有關情況,將好的成果通過新媒體廣泛宣傳并向生態環境部新媒體推薦。(宣教處負責)
5.匯總第四季度全省生態環境部門《我的環保故事》主題宣傳活動成果,通報有關情況,擇優向生態環境部推薦。(宣教處會同宣傳中心負責)
6.對決勝2020污染防治攻堅戰宣傳教育工作情況進行全面總結。(宣教處會同有關單位負責)
四、組織實施
決勝污染防治攻堅戰宣傳教育工作在廳黨組班子的統一領導下,由宣教處會同宣傳中心具體負責,相關單位全力協同配合。
(一)各有關單位根據計劃認領相關任務,對所屬主要宣傳內容做到心中有數。對每項宣傳內容要提前做好準備工作,主動與宣教處或宣傳中心進行對接,保證宣傳工作按計劃順利推進。
(二)宣教處會同宣傳中心籌劃設計各項宣傳任務,根據實際明確宣傳方式和渠道,提前準備人力和物資保障,協調新聞媒體等資源。重點任務及時向廳領導或省委、省政府請示、報告。
編輯:王媛媛
版權聲明: 凡注明來源為“中國水網/中國固廢網/中國大氣網“的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圖表、音頻視頻等,版權均屬E20環境平臺所有,如有轉載,請注明來源和作者。E20環境平臺保留責任追究的權利。